你我都是杀“人”凶手企业为什么命短
2010-11-07黄铁鹰
文/本刊特约博客 黄铁鹰
你我都是杀“人”凶手企业为什么命短
文/本刊特约博客 黄铁鹰
组成有限公司法人这个共同体的自然人,谁也克服不了人性的贪婪。他们共同杀死了自己亲手创造的、在理论上能永远活下去的公司法人。
现在的企业大多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说白了,就是股东亏钱有限的公司。比如,你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元。在日后的经营中,你的公司(注意:不是你个人)向银行借了2亿元(没有担保),可是由于经营不善,全亏了。你自己亏多少钱?只有2元钱;你公司亏多少钱?亏2亿零2元;更关键的是,借的那2亿不用还,因为公司破产了。所以说,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股东亏钱有限,但,公司可以亏钱无限,前提是你能借到钱。
股份有限公司要是经营得好,就可能变成股东赚钱无限公司。因为即使你死了,你的公司可以不死,你儿子可以继承股份;你儿子死了,你孙子还可以继承……于是,你的股份公司变成赚钱的永动机,不断地给你的家族带来滚滚财源!于是,你的子孙也可以活得像杜邦、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孙那样潇洒了。
再能活的人,也不能不死,因为,人是自然人。可是,经营好的有限公司,就能永远不死,因为有限公司是法人;法人就是不死的“人”!自然人为什么创造了公司法人?不仅因为它能帮自然人赖账,还因为公司法人能长生不老,永续经营。
可是,怪了!人们创造的能长生不老的有限公司好像很不争气。《财富》500强企业——有限公司最优秀的一族,平均寿命只有40年~50年;1970年的500强企业,到1983年竟然有1/3消失了,在欧洲,有限公司平均寿命只有12.5年。
为什么这些在理论上能永远活下去的公司法人,在现实中却远远活不过有生命极限的自然人呢?
很多组织行为学家对这个现象做了大量研究,其中一个有代表性的观点是:有限公司像自然人一样,要经过婴儿、儿童、青少年等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不同的领导人、不同的组织结构、不同的经营方式。比如,创办初期,公司更需要具有企业家精神的领导人和家族式的管理;发展起来以后,就需要职业经理人和完善的公司制度……由于领导人不能在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调整领导方法、采取合适的组织结构和新的战略,大多数企业只能昙花一现,很快就被淘汰出局。
可是,当我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之后,再来看这个问题,感到这些学者们的解释有些不解渴。比如说,为什么适应能力很差的自然人,如果不出天灾人祸的话,也能活到六七十岁,而公司法人一旦适应能力差,就得死呢?还有,为什么公司法人群体里,有那么大比例的“人”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于是,我开始自己寻找答案。
愿景如果每个人都拥有无私奉献的主人翁精神,那么公司的成长就会顺畅很多。
我的答案是:公司法人之所以短命,是因为组成有限公司法人这个共同体的自然人——股东、管理者、员工、消费者以及相关人士,谁都克服不了人性的贪婪,共同杀死了他们亲手创造的、在理论上能永远活下去的公司法人。需要说明的是,这一结论建立在对大多数人的合法行为和动机进行观察的基础上,那些故意把有限公司当做骗人工具的不法之徒不在考量之内。
让我先从公司股东说起。公司股东是谁?就是千千万万的股民,就是你、我、他。哪个炒股的人,不想今天买股票,明天就涨一倍?可是经营过公司的人都知道:做生意赚钱比养孩子还难!养孩子还要十月怀胎,你怎么可能今天投资明天就赚钱?可是这些贪婪的股东听不进去这个道理。他们雇佣的基金经理和股票分析员,看到你公司的业绩不好就开始骂娘了!我至今仍清楚记得:那些在年初曾表扬我们为公司长远目标着想的股票分析员,到年底看到我们利润下降,竟毫无情面地在分析报告中写道:“该公司管理不善。建议不要增持股票。”股东们一扔股票,公司再融资就困难了;公司法人断了血,能不死吗?有人可能问:“你公司就一点自我造血功能也没有?”有,当然有。但有时不够!你如果做过生意就会知道:做生意像下围棋一样,差一步都不行。
再说公司管理层。管理层也是人呀,是人的话,谁不想多赚钱、快赚钱呢?所以,管理层跟股东一样贪婪。公司董事会往往根据业绩表现对管理层论功行赏。我相信绝大多数公司的管理层会千方百计把当年利润合法做大,尽管,这也许会对公司的长远利益有所损害。
有人可能会说:“那些审计师能同意吗?”嘿!你快别提那些专业人士了。他们也是人,他们受雇于公司,能不倾向公司管理层的意见吗?不听话的话,明年就得不到雇用。如果你是注册会计师,就会明白会计实在不是一门严谨的科学。同样一个公司,同一年的业绩,可以算出多种结果,还都不违反会计原则。因此,在灰色地带里,审计师们都会认可管理层的短期行为的利润报告。当大多数公司只看今天、不想明天时,公司平均寿命就变短了。
让我们再看看公司的广大员工。从任何严肃的科学研究中都得不出员工的道德觉悟和无私奉献精神会比公司的股东、管理层和专业人士们高的结论。他们也是人,是人就免不了贪婪。不信,你去给广大员工降点工资或扣点奖金,马上就会知道什么是工资铁律。工资只能升,不能降;降了,生产率就下降。可是公司法人也是“人”呀。人只有随着环境变化而变化才能生存。冷了就要穿衣服,胖了就要节食,否则就要生病。当公司的主要生产要素——人的待遇不能变时,公司离关门也就不远了。
症结公司成功与否,归根到底是由组成公司的自然人的心态决定的。
再说说公司的上帝——消费者。
按理说,消费者花自己的血汗钱买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吹毛求疵也是情有可原的。可是,人类有一种对公司天然的敌意,其实是嫉妒:谁让你们实现了我实现不了的发财梦?不仅如此,还故意刺激我们这些梦想破灭的人,到处吹嘘你们公司有多大,赚了多少钱——你们赚的钱都是昧着良心欺骗消费者得来的,如果我像你们那样黑心,我也可以发财。于是,消费者们一旦抓住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失误,就会像发现一个大金矿那样兴奋。他们要的不是补偿,而是要从公司的过错中发财!美国历史上,吸烟导致肺癌的官司最大赔偿额是70亿美元。都说生命无价,可是,世界上有几个人的生命值70亿美元?这不是贪婪,又是什么呢?
律师比审计师也好不到哪去。他们同样也是人,与其说是受雇于贪婪的消费者,还不如说是为自己的贪婪所驱使,这就是为什么在惩罚公司的诉讼案中,那些律师经常反客为主的原因。
最后是政府。政府也是由自然人组成的法人。政府本来是依靠公司搞活经济的,但是,公司法人不能赚钱太多,否则,公仆们——自然人的士气无法维持。于是,公司法人在世界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要忍受着比自然人高的所得税率和更严格的监管。不仅如此,每当公司法人与自然人——员工、消费者等发生冲突时,最后吃亏的往往是法人。为什么?因为公司法人不会造反,最多关门不干了;自然人会!而政府的一个更重要的职能是保证一方平安,所以在冲突中自然要偏袒能闹事的自然人。
综上所述,每一个自然人——公司法人的参与者——股东、管理层、员工、审计师、消费者、律师、公仆、法官,都是自私的,贪婪是他们的本性之一。当这些自然人追逐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都会把个人利益放到公司法人利益之上;于是,公司法人的血和肉,很快就被这些参与者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吃光了。因此我的答案是:只要自然人不能克服人性的贪婪,公司法人就不会长寿!
有人可能会说:“不对呀!有些公司就是百年老店,比如杜邦化工、可口可乐等。”
没错。但这些百年老店在整个公司法人一族中的比例微乎其微。公司法人短命的现象是社会科学的范畴,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最大的不同是:社会科学是研究大多数规律的科学。因此,那些百年老店公司的反例不能推翻大多数法人短命的结论,就好比有了雷锋一个无私的人并不能推翻人是自私的道理一样。
自然人能不能克服贪婪?我的答案是:不能。因为大多数自然人一旦克服了贪婪,大多数公司法人就不死了,这样一来,商业社会就会太拥挤,我们的后代就没了创业的机会。正因为每一代人都不能克服人性的贪婪,才使得我们创造的大多数企业只能赚平均利润,小部分企业却能赚超额利润;大部分企业只能活十几年,小部分企业却能成为百年老店;大部分人辛苦一辈子只能赚个吃喝钱,小部分人却能发大财!
然而,每一代人都被这一小撮发财的幸运者所诱惑,于是,在亲手杀掉成千上万的旧法人的同时,我们又创造出成千上万的新法人。人类商业活动的香火也就这样生生不息,代代相传。(作者系北大光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曾任香港华润创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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