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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09国企之“罪”

2010-09-23李拉晓航

产权导刊 2010年1期
关键词:企业

本刊见习记者 李拉 晓航

2009年,中国的GDP有惊无险地保住了增速8.3%,但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而大多数问题中都有着国企的身影。在中国民众的眼里,“国企”两字不仅仅是指国有企业,同时还包括另一个涵义:垄断地位。

大部分的国企在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靠国家的矿产、水利、能源、资本、市场等资源和纳税人的钱养育大的国企却用自身的优势圈占着老百姓的利益,中国百姓贫富差距问题日渐明显。

国企圈地,天下寒士难欢颜

“居者有其屋”原本应该是每个人都应享有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然而近些年来我国的房价的涨幅却一浪高过一浪。从2003年到2009年,特别是2005、2006、2007这三年,国内房价上涨出现了过快过猛的势头,年房价涨了至少3倍,使原本刚性需求的必需品变成普通百姓遥不可及的奢侈品。

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即便是中等收入群体也不堪重负。在高房价的挤压下,越来越多的家庭为了一套住房而散尽一生苦苦创造的财富甚至几代人的积蓄。而这个虚高的房地产市场也暗藏危机。

近来,电视剧《蜗居》热播,真实地描述了如今买房者的艰辛,尤其是白手起家的市民在大城市买房更是困难重重。剧情引发了电视机前房奴们的共鸣,反响火爆。很多人都和剧中的郭海萍一样,想买一套房子的愿望被现实残酷地击碎了。工资的上涨、再努力省钱也永远赶不上房价上涨的脚步。

作为政府惠及广大中低收入民众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相对缓慢,其中也不乏徇私舞弊的现象,很难真正做到惠及民众。使那些对于住房有刚性需求的低收入群体不得不加入购买商品房的行列,沦为“房奴”。

2008年之前的中国房地产市场,是由民营资本主导,连年的“地王”也是民企。然而2009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地王”格外引人注目,因为国企挤走了民企,勇夺“地王”桂冠。

银行对大房企敞开怀抱,2009年8月份以来,万科获得建行500亿元、金地获得工行300亿元信贷额度。这样的地王,制造出来的不是市场真实繁荣,而是虚假的繁荣,利益有限,弊端深远:美国的次级贷泡沫,是因为给没有偿还能力的人过多的信贷,让他们过于超前消费,从而酿成危机;而中国的资产泡沫,则是因为行政资源的倾斜,给国有企业们过多的信贷和资源,宠坏了他们,结果将会透支中国的未来。

矿石生意,高买低卖为哪般

2009年11月底,澳大利亚第三大铁矿石公司FMG宣布,因为与中方在9月底前未达成相关融资协议,所以FMG与中方达成的铁矿石长协价格已经失效。这意味着此前被认为是中国铁矿石谈判重大进展的FMG价格失去意义,再次宣告了“中国模式”的失败。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钢材生产国与消费国,却一直以来在国际上没有定价话语权。2005年我国进口铁矿石2.75亿吨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大进口国,2008年进口量已逾4亿吨,但是中国每年却只能被动接受三大铁矿石生产商与日本、韩国谈判后达成的价格。自2004年以来,必和必拓、力拓和淡水河谷三大矿业巨头操控着国际铁矿石价格连续暴涨。2008年更是变本加厉,澳矿大亨利用强势地位破坏谈判规则,打破了沿袭几十年的国际铁矿石谈判惯例,让中国钢企饱受成本压力,甚至不堪重负。

原因有三。一是各自为政,一盘散沙,不能一致对外,被对手逐个击破;二是自相残杀,握有进口权的大企业低价买入,再高价卖给小企业;三是“内忧外患”腹背受敌。澳大利亚铁矿巨头力拓驻上海办事处首席代表胡士泰等4名员工为境外窃取国家机密。有间谍,自然就有内鬼。自己的底牌被对方窥到了,对方熟知你的需求量、成本与价格,有了要挟的依据,自然有恃无恐。胡士泰等的汉奸卖国行为,致使中国亏损了7000亿元,平均到每个中国人手里能有500元之多!

中国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稀土出口国,从1990年到2007年,稀土出口量增长了近10倍。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出口的平均价格却被压低到当初价格的64%。中国大宗商品贸易屡屡在国际市场溃败。如果按照这样极为不公平的方式将生产和交易继续下去,中国经济的前进步伐会被严重拖慢,将永远是世界车间的蓝领工人。

主要症结在于为了短期的蝇头小利不顾后果无度开采,致使大量稀土资源囤积,产量大大超过全球需求,不得不通过贱卖来回收成本。而日本83%的稀土来自中国,并将这些足够使用20年的资源库存。

澳洲铁矿石、中国稀土矿,同为各自的优势资源,人家将主动权运用得淋漓尽致。而与中东石油齐名的我们的稀土资源,却一直以来受制于人。这是国企还是败家子?

价格垄断,霸王条款难不从

“衣、食、住、行”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赖以生存的不可或缺的四大要素。然而这些年来,关乎民生的必需品不断上涨。工资微涨的同时,这些生活必需品也随即上涨。从航空公司统一涨价的“价格同盟”,到方便面、高档烟酒、洋奶粉等消费品“步调一致”的涨价,又到工行、中行、农行、建行、交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先后对银行卡和储蓄存款业务手续费做出上调,再到目前正被公众热议的猪肉价格、禽蛋、食用油、天然气和水价的上调,如今人们对社会生活中的涨价似乎早已司空见惯。

2008年成品油价格改革后,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实现市场机制上的真正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仍以国际市场价格为基础制定,同国内市场消费季节、结构等不一致。而且,把自身高福利、人员超编等问题造成的成本扭曲转嫁压力给平民大众,却以一个缺少民意基础的“听证会”为价格上涨的合法化辩护。据2009年12月3日财政部网站消息,当前部分企业职工福利费发放或支付不合理,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2008年中央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3387元,占工资总额的7%,其中最高的企业人均福利费支出为4.46万元,占工资总额26%。近日发生在多个城市的气荒或与大雪冰冻有关,但也有石油巨头借此向政府施加压力迫其调价的用意。中国的资源性产品现在还叼着国家的奶嘴靠群众的乳汁喂养,却用市场化的名义一点一点地拿走百姓的积蓄,并且将政府陷入政策掠夺的境地。

近些年来部门与行业的垄断价格行为明显带有浓厚的政府色彩,完全违反了市场原则和价格规律,扼杀了市场竞争,市场经济也就失去了活力与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由行业垄断和行政垄断产生的垄断价格不仅造成广大消费者正当消费权益的损失,而且还助长了行业的歪风,为部分政府部门以权谋私敞开便利之门。

《反垄断法》施行一年之后,国家发改委又制定了新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并于前段时间开始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定中对于价格垄断的种类和判定细则等相关问题做出了详尽的说明。但面对近些年来日趋泛滥而引发民众普遍关注的价格垄断行为,仅靠一部新规恐怕难遂人愿,消除垄断行为将是一个冗长的利益博弈过程。

高管落马,以权谋私监管难

当国企一支独大的时候,需要依靠足够的行政手段来制约。“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不能有效的规范与制约,就会发生渎职、失职甚至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监管的缺失或者监管者的徇私舞弊也使监管形同虚设。

国企改制近年来一直处在风口浪尖,很多国有企业实行的是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和官僚体系式的运行机制,公司治理结构未按现代公司制度的决策和监督机制去运作,一些本应受制度约束的环节存在无人管的现象。当企业成为“一言堂”、“家天下”,国企就成为谋私的工具。利用改制契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已成为一些国企高管的典型腐败形式。

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原总经理杨彦明因贪污6840多万元,成为中国证券业被判死刑第一人。不久,银河证券总裁肖时庆被刑事拘留;栽在人肉搜索中的“中国最牛的房管局长”、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20万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陈同海受贿人民币1.9573亿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还有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以及古井集团窝案。腐败巨蠹说明个人集权主义使企业规章制度形同空文,暗箱操作、层层造假已不是个别现象。企业从内部被蛀蚀,暴露出对国企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软肋。

学生信贷,来如闪电去如风

从2004年9月诞生第一张大学生信用卡到2005年10月招商银行推出了国内首张面向全国发行的双币学生信用卡“Young”,再到出现学校要求新生必须办卡否则不发学生证的新闻,5年间,校园信用卡泛滥。然而,当学生因为毫无节制的消费使得父母不得不为其偿还高额债务而不堪重负的事情屡次见诸报端后的2009年,学生信贷业务却悄无声息的隐去了。

明知学生没有偿还能力却将能透支上千元的卡发到他们手中,引诱还没有成熟的消费理念的孩子,等同于童话里女巫引诱白雪公主吃下有毒的红苹果。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欺骗。现在有了麻烦,银行简单关闭业务了事。本来是银行的错,却要蒙在鼓里的家长擦屁股。

对于未成年学生而言,申请、使用信用卡的过程本来应该是一个学习理财和信用教育的过程,然而学生们没有学会理财,却学会了盲目消费。目前,学生在使用校园卡的时候信用记录还是空白,对于不良记录的追偿也是“子债父偿”,这更说明了银行是“跑马圈地”。

涉足金融,巨额亏损 上百亿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披露,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114亿元。他说,央企投资具有高风险的金融衍生产品,确有企业达到了自己的投资目标,实现了套期保值,获得了较好的利益;但不少企业则严重亏损,付出高昂代价。

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主要特点是参与企业多,业务品种广,亏损数额大。68家央企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涉及商品期货、汇率掉期、利率掉期,以及期权、结构性存款等品种。

李伟认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亏损的原因,一是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而忽视风险。二是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发挥应有的控制及管理作用。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风险控制能力薄弱,而且有侥幸和赌博的心态。大部分企业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机构,有些甚至将产品的买卖、资金的清算和交易的管理等本该分离的职能放在一起,失去制衡和监督。三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不执行《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据对29家集团公司管理层调查,有17家未对下属企业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和定期审计,8家下属企业未向集团公司定期报告,以致总部无法全面及时掌握整个企业的业务开展情况。有17家企业未在董事会下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未能统一管控企业高风险业务;有13家企业把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作为一般事项授权给总经理或分管负责人审批,没有经过董事会专项审议。决策不科学、程序不合规、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四是违规操作。有26家央企是未经批准擅自在境外从事期货、期权等场外交易业务,不通过交易所正规交易,也不通过清算所进行合约清算,双方私下协定,交易行为不透明,难以有效监管。五是专业人才缺乏。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的绝大多数都是财务人员,真正具有金融工程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很少,有些不会估算合约市值和浮动盈亏,有些连产品模型都搞不明白,更不用说识别风险,有的甚至看不懂英文合同,很难做到对等谈判和公平交易,与交易对手抗衡的能力很弱。

小 结

国企之“罪”只是目前国企经济问题中的一个缩影。其他诸如有线电视的初装费、手机的漫游费等都是依靠“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来支撑着不合理的存在。国企的很多经济问题往往都是不记后果的攫取眼前利益。这些问题不能简单地交给发改委、国资委、证监会来解决,更不是搞两场过场似的听证会就能了事的。其实,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顽症能否真正解决,相当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博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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