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职教发展必须破解哪些难题?
2010-09-19李梦卿
◎/李梦卿
加快职教发展必须破解哪些难题?
◎/李梦卿
《教育规划纲要》不只是针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规划,它更关系到国家的改革和发展规划。职业教育在《教育规划纲要》中的分量得到了充分体现,全文“职业教育”一词出现52次,“职业学校”一词出现21次,“职业院校”一词出现4次,“双师型”一词出现5次,“技能型”一词出现3次,“双证书”一词出现1次,也就是说与职业教育相关词出现86次。通览《教育规划纲要》,无不透视出党和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心之大,信心之足。当务之急,加快职教发展必须破解哪些难题呢?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就作出《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二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职业教育的体系建设还仅限于政策文件的提法上和领导的报告中,还没有建立起科学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突出表现为从初级到中级、高级的各层次职业教育虽然都已颇具规模,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还是割裂的,互相之间几乎没有衔接。中等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与高等职业教育的技能培养有何区别?同为职业教育的不同阶段,理论与技能教育的衔接与递进如何科学设计?《教育规划纲要》明确了要“协调发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要“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这两句话表明了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问题的关键点,这将是我国要真正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个突破口。
加大校企合作力度
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制度。学校和企业按照什么政策来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分别承担什么责任,处于什么地位?这些都需要政府部门制定制度给予政策保障。比如说,为了推动校企互动,加强企校联谊,就湖北省而言,可以将每年的3月24日定为湖北省的“校企合作日”,并把它写进鄂版《教育规划纲要》中。为什么要定在这一天,因为1984年的这一天中国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呼吁成立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其后于1994年3月24日召开第一届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大会,并同时决定从1995年起,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定于每年4月21日举行。我们以中国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当初呼吁成立全国“企业家活动日”的激情和渴望来推动校企合作,并制度化,必定会赢得较高的民意。在每年此日,湖北省各市县(区)由教育部门和劳动管理部门及行业组织共同召开职业院校代表和企业代表参加的联谊活动,可以推动校企结对子,签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协议,促进湖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加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规范顶岗实习的相关要求。顶岗实习的真正目的是什么?真正目的是让学生在岗位操作中学习操作技能,在实践中强化专业理论,并把已强化的专业理论再应用于实践。这是实施职业教育在做中学、做中教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不是让学生以工代学,用顶岗实习来代替专业学习。有的职业学校打着所谓的顶岗实习的幌子,实际上却是让学生以工代学。因此,教育部门应通过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来规范顶岗实习的内容、时间,进而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让学生真正在顶岗实习中学到知识,掌握技能,让学生真正通过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来实现理论够用,技能够强,拥有双证书,掌握双能力。
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
职业院校的教师分为文化课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和实验(实习)指导教师三大类,对于后两者来讲,“双师型”是其主要特征。“双师型”教师建设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
建立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标准。“双师型”概念自1995年在国家教委印发的教职[1995]15号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后,职业教育界对此高度关注并深入研究。研究的焦点集中在对“双师型”的内涵理解和“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上。关于“双师型”的内涵,有“双证”说、“双能”说、“双职称”说、“双来源”说等等。关于“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由于对“双师型”内涵理解不同,也就出现了多种表述。现在出现了“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的不统一现象。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双师型”教师标准,用于指导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制定符合职业教育规律的职称评审制度。一方面用中学教师和普通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办法来评定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职称,一方面又要求职业院校教师具备“双师型”的资格和能力。在我国当前的职业教育体系中,这种现象一直十分矛盾并貌似合理地存在着。客观上造成了职业教育的教师为了职称、晋升而费尽心思写论文,做理论性的学术研究,而把真正为了适应职业教育教学要求,提高实习、实训指导水平的硬能力放在了次要的位置。
完善招生考试制度
2009年,我国已经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这是一个令人欣喜的比例,但我们同时要看到,实现这两个规模相当的数字的背后,各级政府和职业院校付出了多少努力,就读职业院校的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又有多少是心甘情愿的。这里有两个案例,据《京华时报》报道,2009年2月,福建省惠安县数百名初中生还没毕业,就被县教育局强行“保送”上了职业学校。县里为此专门下指标摊派到各所中学,引起部分保送学生和家长不满。《北京青年报》报道:面对2010年的高考选择,北京市高三毕业生仅有5%准备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同时只有1%的家长同意自己的孩子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原因之一是国家在学历层次上对高职限制成为学生报考高职院校的最大障碍。
我们如何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让学生自觉自愿地选择职业教育?让学生高兴地就读职业院校?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职业教育掌握知识和技能,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这才是党和政府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初衷。《教育规划纲要》第十二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组织”,全国八个地方与教育部共建的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可以利用试验区建设的有利条件,结合《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先行先试,做活《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完善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突破中职只有5%的毕业生可以升高职的比例,将这一比例适度提高,让渴望进一步学习并符合一定要求的中职学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应用技能。让学生在职业教育这个领域的更高层次中学习更多的理论和技能,不仅可以实现学生自我价值,更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社会建设。
(作者系湖北工业大学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中国职教发展战略研究会理事;中国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理事;湖北省职教教学工作专业委员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