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现代养猪业2009~2015年发展规划(2009年12月12日公布)
2010-09-12
合肥市现代养猪业2009~2015年发展规划(2009年12月12日公布)
《合肥市现代畜牧业(奶业、养猪业、家禽业)2009~2015年发展规划》已经合肥市政府同意,并于2009年12月12日公布,其中养猪业发展规划详细内容如下。
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依据
一、规划背景
养猪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在农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是世界第一养猪大国,年出栏量达6亿头,约占世界的50%。安徽省是养猪大省,是全国十个生猪主产省和传统的生猪调出区,被国家农业部列入全国生猪生产优势区域。
合肥市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在畜牧业中占主导地位的养猪业一直被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产业来抓,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政策,扶持养猪业发展。同时,不断优化环境,大力招商引资,提升发展水平,全市养猪业呈现出基础趋稳、总量扩张、质量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为抢抓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快我市养猪业现代化进程,做大做强产业,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依据
本规划依据的主要政策文件为: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中发 〔2009〕1号)。
2.《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 〔2007〕4号)。
3.《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国发 〔2007〕22号)。
4.《全国畜牧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2006~2010年)》 (农牧发〔2006〕 第 12号)。
5.《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意见的实施意见》 (皖政 〔2007〕89号)。
6.《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 “532”提升行动的意见》 (皖政 〔2008〕46号)。
7.《合肥市 2003-2012年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 (合政办〔2004〕 59号)。
8.《批转市畜牧水产局市财政局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意见的通知》 (合政 〔2007〕 98号)。
9.《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合政 〔2008〕131号)。
第二章 养猪业发展基础与制约因素
一、养猪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一)自然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基础
合肥市居皖之中,通江达海,承东启西,贯通南北。地理座标在北纬31°31′~32°37′、 东经 116°40′~117°52′, 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年平均气温15.7度,全年无霜期230天,降雨量近1000mm,日照2100多个小时。所属三县是商品粮大县,2008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186.6万吨。
市域面积7047平方公里,人口501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70.5万人,农业劳动力181.1万人,各类科技人员30余万人,其中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4000多人。
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1664.84亿元,财政收入301.2亿元,农业总产值180亿元,其中畜牧水产养殖业总产值86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5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368元。
优越的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条件为合肥市发展现代养猪业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产业发展基础
1.总量持续快速增长。2008年,全市存栏能繁母猪15.6万头,出栏生猪208.8万头,猪肉产量16.9万吨,较2005~2007年平均产量分别增长10.2%、9.5%和10.5%,增幅位于全省前列。
2.良种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市生猪主要品种为长白、大约、杜洛克及其杂交后代,现有原种猪场、种猪扩繁场、父母代种猪场142个,良种猪饲养率95%以上。近几年,在我市出台的有关良种猪场的奖补政策激励下,温氏、长风、华杰、新安、安泰等多家大型龙头企业陆续在我市建设种猪场,从国内外引进优质种猪,加快了合肥市养猪业的良种化进程。
3.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据统计,目前全市养猪生产、猪肉产品加工等市级以上的龙头企业达到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2家、市级12家;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12个,规模场 (户)2000多个,规模化养猪比例达75%;产销一体的经济合作组织和协会45个,初步形成了以交易平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连锁店为依托的市场网络体系。
4.产品加工能力增强。近年来,南京雨润集团在合肥建设了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厂,长风、徽商等肉类加工企业新建、扩建生产能力,全市生猪产品加工能力大幅提升,年加工能力达到400万头。
5.科技水平不断提升。2008年全市生猪出栏率达161%,母猪年提供断奶仔猪数达到19头。全市养猪龙头企业和大、中型猪场积极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合作,开展良种选育、科技饲养等技术研究与推广,生猪产业发展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
6.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我市不断加大对动物防疫和投入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相关应急预案,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二、养猪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当前,我市养猪业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型产业化龙头企业相对较少,企业的带动和辐射力不强;小规模生产仍占有较大比重,影响了市场竞争力,规模化、产业化程度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猪肉产品深加工业发展相对滞后,加工企业主要以屠宰为主,深加工能力不强,产品品种少,附加值低。
(三)畜牧兽医科技队伍建设落后于生产,科技创新与技术支撑体系较为薄弱;科技进步对畜牧业的贡献率仅45%,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
(四)投入不足,造成品种资源保护、良种繁育、疫病防控、环境污染控制、科技支撑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与现代养猪业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成为制约我市养猪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五)规模养殖用地难、成本高,养殖企业融资难、投资风险大等问题,制约了养猪业的快速发展。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为先导,立足资源优势,面向市场需求,加快产业的优化、升级;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大对良种繁育、规模化饲养、产品精深加工、社会化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夯实产业的发展基础;以培育现代化大型龙头企业为重点,构建养加销一体化的产业经营格局,加速产业的规模化及产业化进程,提高产业的综合效益;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提升产业的科技水平;以政策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为保障,实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在良种猪繁育、养殖技术、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合肥经济圈的淮南市、六安市、巢湖市及桐城市等周边地区养猪业快速发展,加快合肥经济圈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适销对路、具有特色的生猪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提高生产效益。
(二)外向发展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辐射,引导和扶持各类市场主体进入我市养猪业,加快产业发展;努力拓展外部市场,促进生猪及猪肉产品的销售。
(三)科技兴业原则。注重科技自主创新和科技推广,积极鼓励、开展产学研结合,大幅度提升科技对我市养猪业的贡献率。
(四)非均衡发展原则。在产业链中,突出发展良种猪繁育和猪肉产品加工这两个附加值高、带动力强的环节,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五)健康、可持续发展原则。推广标准化养殖,注重科学利用资源及环境保护,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走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全市养猪业布局和结构,提高生产规模化、装备化、科技化、产业化水平,增强综合生产、加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养猪业基本实现现代化,成为在全省及周边省份最具竞争力的良种猪繁育、供应基地之一,面向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商品猪生产及猪肉产品加工、供应基地。促进合肥经济圈的其他地区发展成为全省重要的商品猪规模化生产、供应基地。
(二)具体指标:到2015年:
1.全市存栏种猪35万头,年出栏商品猪400万头。
2.规模养猪比重达到95%,良种猪饲养率达到98%。
3.100 家规模养殖场通过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3家企业通过绿色产品认证,1家企业通过有机产品认证。
4.生猪生产、猪肉产品加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家,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10家、市级25家;养猪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协会60个。
5.生猪年屠宰加工能力达到700万头。
6.猪饲料加工、养猪生产和猪产品加工总产值200亿元(按现价计算)。
7.促进合肥经济圈其他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商品猪养殖场(小区)。
第四章 总体布局与主要建设内容
一、产业布局
(一)产业链主要环节布局。根据我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养猪业发展基础和资源禀赋等情况,规划在三县实施良种猪场和商品猪场 (小区)建设,在城市的近郊和开发区实施生猪屠宰和深加工厂建设,促进合肥经济圈其他地区发展商品猪规模养殖。
(二)生态环境保护。本规划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及我市有关禁养区的规定,以环境友好和可持续发展为原则,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原种场、扩繁场、父母代场和大规模的商品场分散建设,并做好环境保护。养殖小区建设相对集中,以便做到粪污的集中处理和杜绝粪污的直接排放。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良种猪繁育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瘦肉型猪原种场新建、改扩建。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强化我市在全省种猪业的龙头地位。具体规划为:除加大现有原种猪场的建设力度外,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瘦肉型猪原种场2~3个,使全市瘦肉型原种猪供种能力每年增加5000~6000头,至 2015年,全市年瘦肉型原种猪供种能力达到8000~10000头。
2.地方良种猪原种场新建。配合农业部良种项目实施,保护与利用地方优质猪种质资源,开发生产优质猪,在肥东县新建一个定远黑猪保种场,存栏母猪150头以上,公猪10头以上(含6个家系)。至2015年,具备年供应定远黑猪种猪1500头的能力,能满足合肥市及周边地区对定远猪种猪的需求。
3.种猪扩繁场新建、改扩建。为提高父母代种猪的供应能力,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种猪扩繁场8~10家,年提供父母代种猪能力增加5~8万头。严格规范扩繁场的建设标准和生产性质,确保父母代种猪的质量。至2015年,全市具备年供应20万头父母代种猪的能力。
4.父母代猪场新建、改扩建。为提高商品仔猪的供应能力,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大型父母代种猪场20~30家,年提供商品代仔猪增加40~60万头。至2015年,全市具备年供应500万头商品代仔猪的能力。
5.种猪场技术升级。鼓励技术引进和技术升级项目,重点支持标准化种猪场建设、种猪繁育、安全高效饲养、疫病防控、环境污染防控等技术,并在全市选择20~30家基础较好的种猪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升级,通过示范,带动种猪企业技术升级。
6.公猪站和测定中心建设。在市郊新建一个市级公猪站及种猪性能测定中心,为全市及全省的种猪性能测定提供服务。公猪站存栏种公猪达到100头,年提供的精液可满足10000头母猪的配种需要,种猪性能测定中心的测定能力达到每批100~200头。
7.种猪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和科研院所,新建一个集技术研发、创新和育种、生产为一体的省级种猪育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若干个相关功能研究室,培养高水平创新研究团队,促进技术进步,推动种猪育种技术改进,开展优质品种的开发利用和新品系培育研究,提升我省种猪育种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商品猪生产基地建设
1.大型商品猪场(小区)新建、改扩建。在三县新建或改扩建年出栏5000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100~150家,万头以上商品猪场(小区)30~50家,逐步提高规模养殖水平。促进合肥经济圈其他地区建设一批大型商品猪场(小区)。
2.发展联养农户。依托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的模式,实行 “六统一”管理,带动农户发展年出栏500~1000头的中小规模养猪。鼓励现有规模养猪场与龙头企业合作,成为龙头企业的商品猪养殖基地。到2015年,全市与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的联养农户和企业超过3000户。
3.商品猪场安全生产和粪污处理技术升级。选择基础较好的规模猪场实现技术集成、升级,并通过示范,带动规划内养猪企业的技术升级。通过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和粪污处理技术升级,到2015年,全市全部规模猪场均能实现安全生产,并能通过环保认证,实现高效、安全、环保养猪。
(三)猪肉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以合肥万润公司、长风公司、徽商集团等肉类加工厂为基础,全面提升屠宰行业的工艺、设备和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深加工能力和产品档次,逐步减少白条鲜肉的产量,增加小包装分割肉、冷却肉的生产。到2015年,本市猪肉中的分割肉市区供应占总量的80%以上,小包装冷却保鲜肉占零售市场上市量的50%以上,并在三县新建生产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的大型肉类加工基地3家。同时加快发展对生猪内脏、肥膘、皮、毛、骨、血、肠衣、腺体等资源的精深加工,力争使全部副产品尽可能得到充分利用。
(四)标准化、无公害产品及品牌认证
推进养猪业标准化体系和猪肉安全全程质量监控技术的研发,实现对生猪的饲养、检疫、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各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严格规范饲料、兽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在企业中开展标准化基地和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推荐一批产品申报国家、省、市名牌;做好肉猪加工企业的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工作,全部猪肉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确保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可靠。
(五)做大做强龙头企业
加强对养猪产业龙头企业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力度,促进现有龙头企业升级。培育和引进新的龙头企业,壮大龙头企业集群。
(六)保障体系建设
1.市场体系与信息体系。一是完善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生猪和猪肉产品市场体系,包括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及超市、连锁店等在内的市场网络体系的建设,健全市场规则;二是建设和完善网站平台,建立短信平台和专家热线,及时发布猪生产、销售、市场行情等信息;三是完善信息收集、存储、加工系统,建立畜产品预警机制和畜牧业信息发布制度,全面提升养猪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2.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提高猪疫病防控装备和技术水平。
3.农业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体系。鼓励农民和其他经营者自愿联合组成养猪合作社,发展中介组织。到2015年,合作社成员占饲养农户比例达80%以上;成立或加强市、县、镇各级猪业协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猪业协会的行为,真正做到为产业服务。
4.科技支撑体系。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若干个技术研发机构或组织,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支撑体系;组织实施新品种培育及扩繁、地方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及利用、健康养殖、产品精深加工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的重大科技专项。
第五章 重点建设项目
依托本市现有龙头企业,并在加大对外招商的基础上,实施如下重点项目建设 (见表 3)。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构建发展的组织领导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对养猪业发展的领导。各县、区根据本地优势和市场需求,按照本规划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现代养猪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规划实施。
表3 养猪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及投资概算表
二、创新机制,构建发展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养殖业生产用地政策,将养猪业发展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养猪业的发展需要;制定扶持政策,支持养猪业发展,并努力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投入;制定和完善招商引资、信贷、担保、保险等优惠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增强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构建养猪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加快科技创新与推广,构建发展的科技支撑保障
将养猪业的科技创新纳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支持龙头企业与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科技创新联合体、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不断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扶持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科技推广项目,加速现有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重点支持新品种选育及扩繁、品种资源保护、增产增效的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等项目;大力培养养猪业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提高行业的人才素质。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地推进我市现代养猪业对外开放。以引企、引资、引智合作为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成效。通过制定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知名养殖、加工企业来我市投资,促进我市养猪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五、加强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健康发展
切实做好生猪强制免疫和疫病监测,严防重大疫情发生。同时做好生猪常规疫病的防控,减少死淘率。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标准化生产。加强对产业链的全程监管,切实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依法防控养猪污染,大力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养猪业,切实做到规划合理、生产标准、设施完善。在推行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工艺技术的基础上,支持规模养猪场 (小区)与种植业、林果业、渔业等产业的结合,实现养猪排泄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