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筹资:国际比较与借鉴
2010-09-08杨晓辉
杨晓辉
(河北大学 财务处,河北 保定 071002)
高等学校筹资:国际比较与借鉴
杨晓辉
(河北大学 财务处,河北 保定 071002)
美国、日本和澳大利亚作为世界范围内高校筹资领域先进经验的代表,研究它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分别介绍了美、日、澳三国高校的筹资特点,总结出美、日、澳三国高校筹资的共同特征。建议从积极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不断提高服务和销售收入、积极吸纳捐赠、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等四个方面,建立并完善我国高校筹资机制。
高校筹资;国际比较;筹资多元化
在知识经济时代,重视发展高等教育是我国 “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和保证我国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因为高等教育会产生巨大的外部效益 (正外部性)和排他性,所以大多数学者都把高等教育看作是“准公共物品”,认为它应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而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但是,相对于快速发展的高等教育的规模,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力度明显不够,高校不得不重视开拓非财政资金来源渠道,促使多元化的筹资体系初步形成。
我国高校的办学经费正从单一的国家财政拨款向多元化筹资发展。但高校普遍存在筹资方法单一、被动,管理缺乏专业人才等问题,不同程度地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变革和发展。在“投入严重不足”的背景下,我国高校在十几年的时间里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高校急剧扩张引发的贷款问题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国自 20世纪 90年代后期,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例呈下降趋势的同时,学费收入、服务收入和社会捐赠的比例在逐年扩大,虽然后者所占比例偏小,却显示出与国际高等教育相同的发展趋势。面对这样的国情,如何合理高效地筹集资金,防止高校出现金融风险,在政府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多元化筹措资金,已成为我国高校适应国内市场经济改革和国际市场竞争所急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虽然存在着较大差异,但通过从筹资方面的比较研究,可以吸取国外高校的经验和教训,以此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筹资的借鉴。美国作为世界上的经济大国和科技强国,其国家一定有一套完备的高等教育体系;日本“二战”后迅速崛起和日本实施的教育发展优于经济发展的战略有很大关系;澳大利亚的教育出口为其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收入,教育出口已成为澳大利亚出口的第八大产业。因此选取这三个国家作为借鉴对象,结合我国国情加以创造性地运用。
一、美、日、澳三国高校筹资比较
(一)美国高校筹资的特点
美国是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这一世界领先地位根源于其世界领先的高等教育筹资。1995年到1996年度全美高等教育的经费居世界第一位,为 1 979.73亿美元。表 1表明了美国高等教育筹措经费的特点:即高等教育经费来源多元化。主要有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地方政府的投入,学生所交的学费,大学通过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取的收益,捐赠收入及其他。据美国联邦教育部教育统计中心 1996年的统计,1995年 -1996年,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政府拨款在公立高等学校中占 51%,在私立高等学校中占 16.5%;学费收入在公立高等学校中占 18.8%,在私立高等学校中占 43%;包括教学收入、附属企业、医院在内的销售和服务收入在公立高等学校中占 22.2%,在私立高等学校中占 21%。包括私人奖学金和捐赠基金在内的捐赠收入在公立高等学校中占 4.7%,在私立高等学校中占 14.4%;其他收入在公立高等学校中占 3.3%,在私立高等学校中占 5.1%。而且,高等院校由于学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经费来源的渠道及其所占份额存在明显的差别,特别表现在私立大学与公立大学上。
表1 美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构成 单位:%
(二)日本高校筹资的特点
日本《学校教育法》第 5条规定:“学校的设置者——除法令特别的规定以外,应负担其学校的经费。”这是学校经费来源的基本规定。因此,国立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列入国家财政预算;公立高等院校的经费由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国家依据地方交付税制度等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保持一定的水平;学校法人负担私立高等院校的经费,学费是主要经费来源,还有一些收益性事业的收入。此外,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补助性拨款,资助私立高等学校健康发展,对于向私立学校提供捐款、贷款、奖学金的财团和企业等实行免税措施。在日本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中,除了政府拨款、学费收入外,其经费来源还包括校产收入和捐赠收入等。
在日本的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中央政府从开始就介入高等教育的发展,以至于自此以后,日本的高等教育发展都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中央政府中主管教育的文部省,是在日本的第一所大学诞生之前建立的。文部省从开始就直接参与日本高等教育的发展和管理,是日本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二战”后,私立大学得到迅速发展,在日本高等教育中的作用日益显得重要时,中央政府也开始向私立高等学校提供补助,支持私立高等学校的发展。同时,日本还以国家的名义逐渐加强对教育的投资,在国家对教育的投资中采用了国库负担制度、国库补助制度以及地方交付税制等。这些制度不仅保证了义务教育制度的落实,而且弥补了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经费的不足,平衡了地方教育财政开支。日本在教育财政方面,还有《地方财政法》、《地方交付税法》、《义务教育国库负担法》、《市镇村立学校教职员工资负担法》、《私立学校振兴法》等。根据这些法律,日本还制定了各种财政制度和补助措施。总之,依靠各种立法,保证了教育投资的顺利进行,也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合理分担与分配。
(三)澳大利亚高校筹资的特点
与美国和日本相比,澳大利亚的国家财力和市场经济发展水平都有较大差距。澳大利亚在高等教育筹资方面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
一是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分担制度,和完善的高等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包括 HECS、PELS和 YA、AUSTUDY、SFSS。澳大利亚高等教育资助的各项政策在其国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澳大利亚的高等教育在1988年以前是免费的,全部费用由政府负担,但是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所以,教育规模较小,很多学生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1988年以前,澳大利亚公办高等学校只有 16所,在校生 41万人。HECS等高等教育资助政策的实施,使学生承担了合理的高等教育成本,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而且使高等教育规模得以扩大,使更多的学生获得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现在,公办高校已有37所,在校生达到 70余万人。
二是高校自身销售和服务收入,以及招收海外留学生的收入等成为澳大利亚高校筹资的另一主要特点。澳大利亚全国现有公立大学 36所,成立公司的大学已经发展到34所。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咨询和企业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提供法律咨询、销售软硬件、进行科研合作等。澳大利亚政府对海外留学生的政策是从 20世纪 80年代中期开始发生转变的。1987年,全国大学只有 622名全额收费生,1989年增加至 6 784名,1991年达到 20 219名,2000年约达到 5万名,近年来数量增长更是加快。这些主要来自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为澳大利亚大学增加了不少收入。
二、美、日、澳三国高校筹资的共同特征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各国高校发展的具体模式不完全一样,如美国有发达的私立教育、日本政府对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并依据经济发展选择教育发展的重点、澳大利亚独具特色的教育成本分担制度和教育出口导向等,但三国在教育筹资过程中都体现了某些共同的特点。
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也是各国教育发展中的一个明显趋势。美国在 20世纪 90年代大幅减少了对高等教育的资助,导致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由州政府转向个人承担。澳大利亚 1987年之前高等教育经费基本上全部由政府承担,但实践证明,这种做法往往使得政府财政难以承受,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因此,最终也选择了成本分担制度。由此可见,当政府难以满足高等教育的需求时,实行成本分担或者降低政府分担比例、提高个人分担比例是一个普遍的选择。教育经费筹资渠道的多元化是各国教育发展中又一个明显的趋势。各国的实践都表明,单纯依靠政府投资难以实现教育的快速发展和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因此,各国的教育筹资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多元化的发展道路。
三、借鉴国外经验,建立并完善我国高校筹资机制
高等教育是准公共物品,它既不像国防等纯公共物品那样完全由政府提供所需经费,又不像私营企业那样完全由经营者自负盈亏。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也应该是多方面筹措资金。高等教育政府财政拨款,主要包括中央政府财政和地方政府财政两个方面的经费。多方面筹措经费,包括学生缴费,发展高校有偿服务、校办企业的收入,私人、社会团体、企业的捐赠以及招收海外留学生,争取国际教育资助等等。
(一)积极扩大财政性教育经费
国家是高等教育的直接的、最大的受益者,因而,高等教育将以政府投资为主。即便高等教育采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政府作为主要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也不能减少。从近年世界各国大学中政府拨款占高校经费来源的平均比例来看,美国公立院校为 59.3%,英国大学为 55%,法国教育部属院校为 89.5%,德国大学为 68.5%。这说明,世界高等教育中,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是主体。此外,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越高,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就越大,高等教育经费占教育总经费的比例也越大。
(二)不断提高服务和销售收入
一是高校的创收。大学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是提供相关咨询和企业培训、组织和安排会议、出租学校设施、销售软硬件、进行科研合作等。大学开公司,实现为学校带来收入的目的的同时,也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可以促进大学科技的转化和资源的充分利用。二是产学研合作收入。高校在未来科技研究与开发等方面能具有明显的优势,可凭借自己拥有的各方面专家、先进的实验设备和开拓性的思想意识,组织承担相关的社会性课题,争取企业等单位的技术攻关项目,进行咨询和决策服务,或为社会开办课程班、提供专项知识教育,从而获得一定的收入。三是专利转让收入。从总体上讲,目前专利转让费虽然不是很可观,在高等院校的经费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微不足道,但考虑到其快速的发展势头,专利转让不仅可能成为大学与企业合作的一种重要形式,而且很可能成为大学经费收入中的最亮点。
(三)积极吸纳捐赠
大学争取社会捐赠是一种传统,募捐成为大学应对经费紧张挑战的一个重要策略。从另一个角度看,捐赠还取决于国家富裕的程度、对教育的重视程度以及及社会风尚的好坏。在经济发达国家,教育所获得的捐赠收入明显要多一些,而且工作也较易开展。但在发展中国家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教育在这方面的收入相对要少。因此,应逐步推出鼓励教育捐赠行为的诸如免税等优惠政策,使教育捐赠在未来或许能成为与政府投入、学费并列的重要的经费来源。
(四)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资助体系
一是建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立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以及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设立各种专项奖学金等。二是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主要的贷款形式有三种: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利用国家财政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贷款和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三是实施勤工助学制度。高校通过组织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参加适当的劳动,使其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的费用。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有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以及参加实验室、校办产业、后勤服务的各项服务性劳动等。四是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各级政府和高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所遇到一些特殊性、突发性困难,每年均及时给予一定的无偿资助。高校从所收的学费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然后用来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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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保定市 2009年度社科规划项目“高校筹资机制构建”(编号:200902032)研究成果之一。
杨晓辉 (1979—),女,河北邯郸人,河北大学财务处经济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与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