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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关系实证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

2010-09-08刘国辉林娅琪

地方财政研究 2010年10期
关键词:事业费支农农民收入

刘国辉林娅琪

(1.东北财经大学,大连 116025;2.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

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关系实证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

刘国辉1林娅琪2

(1.东北财经大学,大连 116025;2.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1)

近些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锁定的“三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而农民收入更是其中的核心问题。本文从财政支农总量和结构两个维度入手,以辽宁省为例实证分析了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关系,结论表明财政支农支出对农民收入有促进作用,尤其是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对农民收入的带动明显。

财政支农 农民收入 一号文件 农村经济

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七年锁定“三农”问题,2010年“一号文件”规定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力度,指出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可见,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三农”问题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追根溯源又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且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问题,农民收入的高低又直接与农业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相关,这些都要求加大对农业、农村各项事业的资金投入。中央和地方都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用于农业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财政支农政策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途径一方面通过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农业生产,从而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主要是通过财政补贴、社会保障、减免税收等政策手段直接增加农民收入。为研究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对1978年-2006年辽宁省财政支农和农民收入数据,采用计量经济研究方法,验证了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的因果关系,试图为财政支农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一、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和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在此选取辽宁省1978年-2006年的农民纯收入(INC)和财政支援农业支出(EXP)①财政支农支出包括农林水气部门事业费。两个时间序列为基本时间序列变量,数据均来自于2007年《辽宁统计年鉴》。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改变原变量之间的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同时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所以我们对农民纯收入和财政支援农业支出两个变量分别取自然对数,取对数后的两个新变量我们分别用L_INC和L_EXP来表示。

(二)平稳性检验和协整检验

由于使用的是时间序列数据,为保证分析结果及模型的科学性,避免非平稳时间序列造成的“伪回归”,在进行检验之前,我们首先针对各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分别对各变量及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见表1。

表中结果表明:L_INC和L_EXP均为非平稳序列,而其一阶差分均为平稳序列,所以L_INC和L_EXP均为一阶单整序列,即L_INC~I(1)和L_EXP~I(1)。由于L_INC和L_EXP均为一阶单整序列,我们可利用EG两步法检验其协整关系,对L_INC和L_EXP进行协整回归,得到协整方程:

然后对残差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残差序列拒绝存在单位根的假设,因此我们认为残差序列是平稳的,序列L_INC和L_EXP之间存在协整关系。从上面的协整方程可知,长期内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每变动1%,可引起农民纯收入同方向变动0.85%,同时也说明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与农民收入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性。

(三)Granger因果检验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L_EXP和农民纯收入L_INC均为一阶单整序列且具有协整关系,故可对其进行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

?

从表2可以看出,在滞后期为2、5%的显著性水平情况下,接受“L_INC不是L_EXP的Granger原因”的原假设,拒绝“L_EXP不是L_INC的Granger原因”的原假设,这说明财政支农支出能显著影响农民收入,而农民收入不能显著影响财政对农业支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财政支农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是农民收入的决定因素,财政支援农业支出的增加可以有效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财政连续多年加强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增加财政对农业和农村各项事业的支出,对我国近几年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和农民收入关系的分析

为研究辽宁省农民收入和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的关系,我们选取了1980年-2006年财政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和农业科技三项费用等3个变量来分析各项支出与农民收入的关系,数据均来源于2007年《辽宁统计年鉴》。

为了更好地衡量辽宁省财政支农支出结构中各类支出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方向以及影响程度,优化财政农业支出结构,我们对原始序列数据采用自然对数形式建立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其中,L_INC为农民人均纯收入,L_Pro为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L_Con为农业基本建设支出,L_Sci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首先对这几个序列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变量单整阶数。

从表4可以看出,这几个序列都是一阶单整I(1)序列,因此,可用Johansen协整检验来对这几个变量进行协整检验分析。如果它们之间是协整的,则这些变量之间存在着一个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可估计出具体的协整方程,利用Eviews6.0估计结果如下:

?

?

从上述协整方程可以看出,辽宁省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以及农业科技三项费对农民增收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尤其是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对农民收入的提升贡献最大,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增加1%将可以带动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0.84%,二者之间在统计上高度显著,今后财政支援农业支出的方向应该是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产量的增加将直接带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而农村基本建设支出对农民收入几乎没有带动作用这可能是由于农村基本建设投入过少,尚未形成规模效应,如农村的道路交通、通信等发展远远落后于城市,未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从而也说明农业生产收入仍然是辽宁省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简要结论

从总量分析可以看出,财政支援农业支出总体上对农民收入的增加带动作用很强,财政农业投入越来越成为农民增收的可靠保障,因此应该不断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的协整分析表明,辽宁省支援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最大,且作用较明显,因此,应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结构,使支援农业生产的比重增加。同时,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对农民增收影响也较大,应逐步加大农业科技三项费用规模,提高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用高科技不断提高农业产量,从而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另外,还要不断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使财政支农资源配置更有效率。

〔1〕陈立双,张谛.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农业投资的实证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4).

〔2〕李焕彰.财政支农政策与中国农业增长:因果与结构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04(8).

〔3〕黄小舟,王红玲.从农民增收的角度看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绩效[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5(1).

〔4〕刘亮.调整农业财政政策,切实增加农民收入[J].农业经济问题,2004(5).

【责任编辑 张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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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9544(2010)10-006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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