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规划总体框架研究(三)
2010-09-08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蒋学红吴玉玲张清永
◎ 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蒋学红 吴玉玲 张清永
(接上期)
4 建设内容
4.1 保障体系
从制度、标准、规范、网络、安全等方面,制定一套建设、更新、运行、维护和管理的保障体系,确保全省数字规划这项系统工程的顺利实施。按照顶层设计的原则,省级组织制定全省统一的制度和标准规范,各市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细则。
4.1.1 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数字规划实施管理制度,明确系统总体框架和工作统筹;二是建立数据汇交和共享制度;三是建立数据更新机制;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和发布制度;五是建立系统运行的管理维护制度。
4.1.2 标准保障
一是制定规划管理全过程的管理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主要包括信息分类编码标准、数据模型、业务参考模型、统计分析与评价参考模型、技术参考模型等标准规范。二是加强数据标准化管理,搞好标准规范的推广应用。
标准制定过程中,在充分利用国家、行业现有标准的基础上,全省主要制定《河北省数字规划地形图数据标准》、《河北省数字规划遥感影像图数据标准》、《河北省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空间数据标准》、《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空间数据标准》、《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空间数据标准》、《河北省城乡规划审批结果数据报送标准》、《河北省地下管线数据标准》、《河北省项目报建数据标准》、《河北省数字规划建设技术导引》、《河北省城乡空间信息共享和交换标准》等。
4.1.3 安全保障
数字规划所有业务置于网络环境下运行,安全问题是面临的巨大挑战,尤其是在与公网和内网之间共享数据,需要按照严格技术规范和程序。对于数字规划来说,安全保障要着重把握几个问题,一是确保系统全天候稳定运行,支撑数字规划业务的正常运行;二是安全保密,杜绝通过网络泄密;三是防范攻击和病毒入侵。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及安全保密的有关技术要求,坚持适度安全、技术与管理并重、分级与多层保护和动态发展等原则,划分物理隔离的数字规划内外网两大运行体系,建立安全防护、授权认证和数据加密(密传、密存)三层安全体系,分别从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划分安全域,进行分级保护。同时制定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加强人员技能培训与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4.2 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
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是城乡规划信息化高度发展的必然要求,它将逐渐摆脱数据相互独立、重复建设、不能交互利用的状况。建设信息资源库时既要考虑到向上级兼容,又要考虑到整合下级数据。该库一方面是数字规划五个基本应用系统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要解决多元异构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信息资源库应在统一数据标准规范下,实现省、市、县分级部署、集中展现。
4.2.1 数据分类
根据数字规划的要求,结合我省规划管理的实际,我省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可将数据分为现状数据、规划数据、业务数据、文档资料数据、共享数据、其他数据等六类。在数字规划建设中,数据库应涵盖以上六个方面,各类主要内容如下。
1、现状数据
现状数据是城市建设现状,主要包括:基础地形图、影像图、道路、管线、设施等。
(1)基础地形DLG库
目前通过计算机存储、管理和利用城市基础地形图有四种方式,即数字线划图(DLG)、数字栅格图(DRG)、正射影像图(DOM)、数字地图模型(DEM),统称为4D产品。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在建设中应不断完善基础地形DLG库建设,主要包括1:10000、1:2000、1:500等各种比例尺基础地形图。
(2)遥感影像图(DOM)
从商用高分辨率遥感卫星获取的城市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信息。目前的商用高分辨率卫星有:Quickbird卫星全色波段的分辨率为0.61米,多光谱波段分辨率为2.44米;Ikonos卫星全色波段的分辨率为0.8米,多光谱波段分辨率为4.2米;Spot5全色波段分辨率2.5米,多光谱波段分辨率为10米等。
遥感影像覆盖范围广,所含信息详实,利用遥感影像可进行城市现状用地的分类调查,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及其运行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城市绿化覆盖率的调查与分析,城市生态环境状况的调查与分析,城市灾害调查与分析,城市建设及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等。
(3)现状道路
现状道路是指城市道路、铁路、公路及其属性信息,包括道路名称、性质、等级、道路宽度、道路中心线坐标、道路红线坐标、路面结构等。
现状道路可从道路施工图和道路用地红线上提取,通过GIS技术进行整合,从而为规划设计、审批提供空间参考依据。现有的道路图形数据格式一般为CAD格式或纸质形式,要统一转换为GIS数据格式后入库管理。
(4)市政综合管线
市政综合管线是指给水、排水、电力、电讯、煤气、热力等各类管线及其属性信息,主要包括管线的节点坐标、性质、管径、管底标高、埋深、埋设时间、材料等。目前一般为CAD格式数据。
无论何种数据格式,都要转换为GIS格式。与基础地形图不同,市政工程数据量相对较小,拓扑关系比较简单,在转换前后均可把分幅市政管线数据拼接为整图,以简化成果资料使用的复杂度。
2、规划数据
主要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五线”、专项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1)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是用于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一般由用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市政工程、绿地园林系统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等构成。总体规划图是城市总体规划在空间位置上的具体表现。
总体规划编制成果如果有CAD设计成果,可利用CAD与GIS数据自动转换入库的方法,建立GIS空间数据库,初期也可手工处理建库。
(2)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是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批的主要参考依据,在规划图形数据库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为大比例尺数据,图纸数量和内容较多。因此,控规成果的资源整理、数据整合和入库应列为规划编制成果数据建库的主要任务,也是“一张图”规划管理建设的重中之重。
(3)规划控制“五线”
对于已经建成的路网控制线,可输入实测得到的道路控制点并连接成道路中心线,然后根据道路宽度和转弯半径生成相应的规划道路红线。对于未建成的路网,要根据设计施工图给出的道路控制点坐标生成其道路中心线,然后再生成相应的规划道路红线。
对于其他控制线,其录入建库方式与路网类似。
规划控制线是划拨地时常用的依据,必须保证其精度,一般情况下不能以扫描输入或手扶跟踪数字化的方式输入,必须通过坐标生成,以保证控制线的准确性。
3、业务数据
(1)选址范围线
审批“一书三证”所产生的项目选址范围,包括图形和属性信息。对于历史上已经形成的选址范围线,应对已批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将其范围线和相应属性信息录入数据库中。对于采用“一书三证”业务审批系统产生的范围线,可直接引用,或者通过数据格式转换入库。
(2)用地范围线
用地范围线是由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并由测绘部门验线后得到的用地范围图形和属性信息,包括批准文号、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用地面积、道路用地面积、绿化用地面积、批准日期等。用地范围线的建库方法与选址范围线类似。
(3)规划总平面
规划总平面图是指规划管理部门将建设用地划拨给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该用地的总平面方案。规划总平面数据包含图形信息及其属性信息,包括总用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绿地面积、停车场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楼层、停车位占有率以及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等。目前数据一般以CAD或纸质格式存放。
4、文档资料数据
文档数据是指各类以文字或图像形式表示的信息,包括政策法规信息,建设项目申请、申报、批件及其他附属资料,“一书三证”审批表、流转案卷,建设项目批文,建设单位报审的各种规划、建筑方案、总平图等CAD设计图件,各种查询统计分析报表等。从全省数字规划的角度,这些数据对规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着重要作用,各市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应建设或完善文档资料库。
5、共享数据
根据我省数字规划的要求,各市县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要从“数字城市”空间数据共享服务的角度出发,将可进行共享的数据从规划业务管理数据中抽取出来,建立共享数据库,满足共享需要。同时还要保证自身管理业务数据的安全稳定。
6、其他数据
除了上述所涵盖的数据外,规划业务所涉及的数据还包括扫描图像数据、多媒体影音数据、三维数据、元数据等。这些数据都应纳入到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中统一管理。
4.2.2 数据组织
河北省数字规划空间数据来源于省、市、县三级管理部门,数据的空间范围、来源、尺度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差异,针对不同的情况,需采取不同的数据组织策略。
(1)对于大范围的城市空间数据,可采取分幅组织、分区域组织、分要素组织、混合数据组织等方式。
(2)对于多源的数据,可采取分类的组织方式,即将不同来源的数据根据其类别进行组织。
(3)对于多尺度的数据,可建立同一数据库的多个比例尺版本,也可采用层次数据库结构支持空间数据的多级表达,还可通过自动地图综合的方法来自动生成同一数据库的多个版本。
图5 数据入库流程
4.2.3 数据入库
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的数据入库,要严格控制质量,建立监理机制,开发入库工具软件,确保入库数据的有效性和动态更新。流程如图5所示。
以规划成果数据的入库为例,用于指导实际规划业务管理、规划监管、统计评价的数据或资料,其流程为:完成CAD图层标准化、图形数据整理验核、属性数据编辑等数据规整工作,将规整数据入临时库,经过图形拓扑处理后入正式库;用于业务参考的资料,只需采用文件标准化的方式,在规划资料档案中建库。因此,在设计上要对规划成果数据进行分类,在应用上要与现状数据、项目图形数据叠合。
4.2.4 数据更新
数字规划地理空间信息必须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其现势性、可溯性。一方面,要通过数据更新机制不断获得现势数据并做好更新维护;另一方面,要保存历史数据,在必要时恢复出过去任一时刻的全部或部分数据,并实现历史查询和数据对比等。
要将工程项目竣工测量作为地形图更新的方法,从制度上确保地形图的现势性。要将规划编制成果完成一次入库一次作为规划成果图更新的方法,确保审批使用的规划成果图的有效性。
4.3 基础平台
4.3.1 城乡空间信息平台
城乡空间信息平台,是以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为基础,利用MIS(管理信息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和VR(虚拟现实)等信息化技术,为省、市、县三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数据共享和交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空间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集成提供支撑平台,主要实现跨网络、跨系统和跨多元异构数据的信息共享交换与集成整合,以及城市空间信息展现,是河北省数字规划建设的核心业务平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提供全省城乡规划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服务,实现多图形基于同一坐标系的城乡规划管理,实现跨省市县、跨业务、跨部门的协同管理与监管分析;提供业务应用系统集中管理,实现各类应用和信息资源的集成。
4.3.2 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平台
城乡规划电子政务平台是数字规划各业务应用系统的综合展示平台,通过提供通用组件和信息门户,定制业务审批、公文处理与督办、信访管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效能监察、考核评价、档案管理、综合事务管理及信息报送等应用,实现各业务应用的快速搭建、灵活调整和统一登录。
主要包括门户定制、业务流程定制、业务操作定义、业务表单定制、查询条件定制、数据挖掘和统计分析定制等工具。
4.4 基本系统
基本系统主要包括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城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统计分析与评价系统、城乡规划综合服务系统五部分,是满足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城乡规划编制、实施、监督、评价和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需要的基本业务应用系统。各市、县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功能扩展。
4.4.1 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系统
实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审批和规划备案数字化管理的图文一体化管理。主要包括:规划编制项目管理、规划编制成果审批、规划成果数据规整与入库、规划成果利用管理等。
4.4.2 城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
实现对“一书三证”、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网上审批和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实现图层叠加功能,通过报建项目与总规、控规或相关规划叠加,辅助颁发“一书三证”;二是实现资质审批功能,通过规划编制单位业绩与城乡规划信息资源库的自动关联,辅助资质审批。
4.4.3 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系统
依据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对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实现动态监管,主要是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将不同时段的卫星遥感影像与总规、控制四线、“一书三证”项目审批信息进行叠加分析,判断城市建设是否违反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为监察督导提供执法依据。
4.4.4 城乡规划统计评价系统
通过对数据的提取、挖掘,从城市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指标数据进行量化分析,查找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包括三个功能:一是统计功能,实现对城乡规划统计信息的报表打印、图表输出、GIS数据展示等;二是分析功能,按照数据模型,实现统计数据的关联分析、趋势分析、专题分析等;三是评价功能,对城市经济、社会、人文、资源、环境等进行评价,动态分析城乡规划的实施效果。
4.4.5 城乡规划综合服务系统
主要包括决策服务和规划信息服务两部分。决策服务是利用三维仿真、远程视频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图层叠加、多点交互、相关规划资料远程查阅等,使规划成果显示更直观、信息更全面、效果更突出。规划信息服务是通过省、市、县三级互联的网站群,实现规划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信息。
5.责任分工
5.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对全省数字规划进行顶层设计;组织编制数据标准和建设导引;搭建统一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建设省本级数字规划应用系统;建立全省数字规划建设工作制度,包括实行季调度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建立日常联系制度、跟踪检查制度、联合开发制度,召开技术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工作座谈会;定期组织全省数字规划建设培训;指导和检查市、县数字规划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5.2 设区市城乡规划局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当前业务应用系统;按时完成总规、控详规等数据入库工作;利用全省信息资源共享交换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和交换,按时上报数据;指导和检查县级数字规划建设。
设区市数字规划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系统、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系统、城乡规划统计分析评价系统、城乡规划综合服务系统、地下综合管线管理系统和城乡规划三维支持系统等。
5.3 县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
根据自身情况,遵循标准规范进行县级数字规划建设,可依托设区市数字规划系统建设,增加县级的特色业务,如乡总体规划、村庄总体规划的审批、备案等。(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