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一网通”工程推进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
2010-09-07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
◎ 天津市规划信息中心
“一网通”工程是以计算机网络为载体,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支撑,以规范标准管理为依托,以城乡规划信息资源为基础,综合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3S等技术,构建天津市规划管理一体化作业平台和信息保障系统,是集效率、质量、廉政、服务为一体的空间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的城乡规划管理平台。
“一网通”工程建设内容
“一网通”工程按照信息网络、系统平台、许可事项、业务流程、基础数据和审批成果“六统一”的总体建设思路,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实施。“一网通”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三个一”管理,即“一个网”管理、“一个系统”管理和“一张图”管理。“一网通”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网络建设与网络安全
网络建设是以“一个网”覆盖为目标,依托天津市电子政务专网,结合各区县实际架构,构建的覆盖全市域各规划分局的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信息网络,目前,已通达全市18个区县、滨海新区、各功能区,覆盖30多个规划系统单位。
在网络建设的同时,天津市规划局还开展了网络安全建设,部署了统一的网络防毒体系和防病毒代码统一分发机制,进行了数据备份及快速恢复、系统容灾、安全监控、故障定位、报警、客户端安全接入、客户端审计等网络安全管理,确保“一网通”网络的安全畅通运行。
系统建设
《天津市城乡规划业务管理系统》是以构建规范、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为目标,即“一个系统”管理,实现全市域规划管理业务联网审批、协同办公。
系统建设中,天津市规划局坚持“统一管理、一体设计;适应多变、灵活可调;集中服务、集约高效”的原则。为适应规划业务管理经常变化的特点,天津市规划局采用以规划审批业务为核心,配合灵活可调的系统工具管理模块,建立适应多变的系统平台,满足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区县、功能区不同审批模式和流程、人员、处室变更、绿色通道、并行审批等业务审批需求。
业务审批系统具有业务审批、权限管理、信息核查、时限监控、案件监控、查询统计、办件考核、办件效率分析、数据动态更新等功能,实现了用地管理、规划管理、市政管理、建设管理、监察管理、地名管理、测绘管理等25项行政许可与审批事项的市、区(县)两级规划审批的联动机制和监管机制。为实现全市规划管理放而不乱、管而有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手段和支撑。
数据建设
数据建设以“一张图”管理为目标,统筹电子数据规划,将全局电子数据按规划基础数据、规划成果数据、规划行政许可审批数据、规划监督检查数据和规划档案数据进行规划,构建从现状地形图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一条龙”的规划管理信息流。目前,整合了基础现状(地形图、遥感图、建成区、建设用地、交通网络、建筑、地名现状等)、规划成果(中心城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控制线、绿化地块、贷款控制地块、市域电力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一书四证”、规划方案、建设方案等)、规划监督检查(规划验线、验收等)和规划档案等五大类十五个中类,近二百个图层的数据,已实现了全市域1:2000地形图、0.13米分辨率正彩色影像图的全覆盖,为规划管理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库。
数据更新机制建设
在数据建设的同时,天津市规划局注重数据更新机制的建设,建立了地形图、道路红线、规划成果等数据更新机制,实现了选址、核定用地图、规划建设验线、验收等空间数据的动态更新。“一网通”工程的实施是天津市委与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是天津市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为了保障“一网通”的有效实施,天津市规划局在系统建设的同时,先行进行了管理配套的研究,建立了“1132”(一个平台、一套标准、三级会审、二级监管)业务管理模式。
为规范业务管理,“一网通“实施之前,天津市规划局就建立一整套规范、标准、严谨、科学的技术和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实现严格依据规划,严格按照程序,严格执行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执行通畅的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机制。
在健全业务考核与监督管理机制上,充分利用“一网通”系统平台,对各区县局(分局)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细化考核指标体系,市局各相关处室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在线检索、重点跟踪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实施有效监管。建立科学、民主的审批决策机制。实行区县局(分局)局长业务案件会审制度,市局分管局长业务案件联合会审制度,市局局长业务会业务案件三级会审制度。严肃处理违反业务审批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违反工作程序,作出错误的行政许可和审批的行为,市局可撤消有关分局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限期整改。
“一网通”工程建设特点
在“一网通”工程实施过程中,天津市规划局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急用先行、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在建设过程中体现了以下特点:
集中管理、统一服务
采用“集中管理、统一服务”的模式,所有的数据和应用服务全部由市局统一设计、统一存储、统一管理,各区县通过网络进行业务联网审批和办公。无论哪里审批的数据都能通过局服务器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实现信息同步与共享,并可限制随意修改审批成果。
一体化集成
一体化集成包括系统一体化、数据一体化、平台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服务一体化。通过一体化集成,实现系统的可扩展性、灵活性,适应规划业务调整系统反应的及时性,减少大量重复投资。
统一编码
为了规范业务审批,建立同一项目不同审批阶段业务件的关联,便于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业务案件的体外循环,天津市规划局业务审批实施了统一编码。系统自动生成项目总编号,申请编号和发件编号,不在网上办件,就不能获取相应编号,也不能在天津市规划局互联网站上进行电子政务公开。各类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和备案管理,保证了证书发放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监督考核
随着体制改革,事权下沉,天津市规划局市局逐步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为满足更加方便、全面的业务监控职能,系统提供了多种业务案件办理监控方式,使主管部门能够快速了解各区县相关业务案件办理情况,对各单位业务办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以及效率分析。
信息流管理
随着城乡规划业务管理模式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业务审批内容和机构设置也不断发生变化,静态、单一的信息系统难以适应城乡规划管理动态、弹性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减少“信息孤岛”,提高信息的有用性,天津市规划局进行了城乡规划信息流的研究,通过研究城乡规划信息的关系与作用,城乡规划信息流的内涵、管理体系和技术方法,提升了城乡规划管理效能。
“一网通”工程实施效果
“一网通”工程自2008年4月1日运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规范了天津市城乡规划业务审批管理,提高了业务审批效率,缩短了项目审批总体时间。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建立业务信息沟通机制,保证市区两级业务管理信息交换的及时性、对称性和均衡性,建立了统进统出、封闭运作、规范管理、数据备份的管理机制,极大地提高了审批质量,为实施有效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2009年天津市规划局市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城乡规划业务管理检查。本着“统一标准、统一方式”的要求,制定了55个细化的测评指标,100多个指标子项,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客观物化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推进了“一网通”的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