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的力量
2010-09-01
浙江人大 2010年1期
人大审议的力量
审议,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法定的工作程序,在人大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人大工作的“常规武器”。通过审议,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给予肯定、否定或提出修改意见。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也是人大制度的内在要求。
审议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行使职权水平的高低。近年来,为提高审议质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审议发言“备课制”、“智囊”审查小组、代表“面考”区长、领衔发言制、“人民听证”、预算民主恳谈、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票决制”……在诸多探索和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见证了基层人大工作者的勇气和智慧,见证了民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和期盼,见证了人大制度发展的坚实脚步和巨大力量。
然而,在现实中,人大审议流于形式的问题依旧突出。“以颂代议,阿谀逢迎”、“高谈空议,似审非审”、“一议了之,审了白审”等等问题的背后,隐含了多重的现实困局。如何破局,如何解困?人大审议工作面临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