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综合工时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0-08-18宋海朋
宋海朋
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细胞,企业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劳动关系的和谐则是企业和谐的基础。中石化盐城石油分公司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效解决了员工与企业间的劳动争议,在企业内部构建了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
一、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背景
作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下属的一个地市级销售企业,同许多大中型国有企业一样,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在的劳动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员工与企业间的劳动争议也时有发生,给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工形式的改革,引发劳动关系的冲突。2000年以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实施了一系列的用工体制改革,大多数职工与企业协议解除了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协解员工)。而由于协解员工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年龄偏大,再就业难度很大,即使部分再就业人员由于收入水平下降,也导致心理不平衡。因而,部分协解员工上访不断,是引发劳动关系冲突的主要不稳定因素。
2.多样化的用工形式,增加了劳动关系的管理难度。用工体制改革使企业的用工形式呈现多样化,有正式工、有劳务派遣用工、有非全日制用工(即小时工),多样化用工形式的并存,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劳动关系的管理难度。
3.《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企业规范用工提出了新要求。(1)劳动合同的签订方面。在《劳动合同法》条款中,如没有明确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地点,加班和超时加班工资的支付等,需要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示。(2)企业规章制度方面。有的规章制度在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民主以及劳动者周知上存在着瑕疵,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3)在劳务派遣方面。劳务派遣的大量使用和多岗位使用,以及在招聘员工、工资支付、同工同酬和适用岗位上都需进一步规范。
中石化盐城石油分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科针对企业中上述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基层调研和开展谈心活动,认真分析企业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隐患,得出员工与企业时有劳动争议发生的主要方面有:①经营量增加、效益增加,但劳务人员人均收入水平较低;②法定假日休息没有保证,加班报酬没有较好体现;③部分加油站人手紧张,员工工作超时、加班,每周没有休息日,员工得不到休息和调节。尽管企业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有关部门和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较好地、及时地处理了出现的一些劳动争议问题,但也充分暴露出企业用工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已成为摆在企业领导和管理层面前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盐城公司领导敏锐地意识到,必须寻求弥合员工与企业的分歧途径,进而寻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突破口。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
通过认真学习《劳动合同法》和劳部发[1995]187号《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从既考虑事关员工切身利益的反映意见,又站在投资者和企业的角度上统筹兼顾,避免重复出现劳动争议事件角度出发,公司领导决定依据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对有关岗位实行特殊计算工时工作制。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含义。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劳动者,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特点:(1)在综合工时制的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2)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加点工资。(3)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需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进行调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内容。公司根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员工工时和薪酬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规定”主要内容为:(1)工作时间制度油库的计量、化验、换票、油品收发作业、警消等;加油站(点)的站长、帐管员、油管员、加油员等岗位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营部门客户经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营业服务人员实行休息日轮流值班、休息制度。要求零售管理部通过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合理负荷,确保加油站员工工作时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实行承包经营制(夫妻站)的小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承包经营合同。(2)薪酬制度根据不同的岗位工作性质,进一步细化劳务费薪酬结构,实行结构工资制,具体构成为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准),同时对生产经营一线的人员发放一定额度的营养费、夜餐费。所有劳务收入,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实行与经营目标、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复合挂钩考核,或实行联量联费计酬,尽最大努力提高劳务人员的收入水平。(3)加班规定通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细化劳务薪酬的结构,对加油站(点)等一线劳务工因工作需要超时加班加点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对其他岗位的加班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公司要求员工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正常情况下不加班。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加点的,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方可加班,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同时建立加班台帐,部门在安排加班的同时要安排调(补)休时间。对法定假日必须加班的,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4)进一步强化劳务用工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与劳务企业的劳务输入输出协议,要求劳务公司与劳务用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体现公司制定的“工时和薪酬制度规定”的相关内容,既使劳务人员上岗安心,维权有据可依,也使公司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进行调解或应对仲裁诉讼有证可举,从源头上规避用工风险。(5)防范意外风险根据行业特点和风险性,坚持个人申请、企业助保、社会保险机构承担保险责任的原则,对一线劳务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分解公司用工中的意外风险,同时体现了以人为本和对员工及其家庭的关爱。
三、实行综合工时制的意义
综合工时制虽然仅是一种工时制度,但对中石化盐城石油分公司乃至石油销售企业过去的惯性工时制而言,是非常重大的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1.综合用工制实际上提高了劳务人员的工资收入。长期以来,我公司劳务人员收入与市场接轨,通过双方签订协议的方式确定一揽子工资,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实行综合工时制在执行最低工资制度的同时明确了其构成,兼顾了加班费、营养费、夜餐费,员工实际收入水平与同期比实现增长,客观上维护了员工的权益,包括基层一线员工每周的休息权利。因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利于调动积极性。
2.尽可能地避免了用工风险。过去以协议方式明确劳务人员待遇,是市场通行方式,在正常情况下不会有问题。但随着企业管理规范化的不断推进和社会法制加强,必然冲击传统的惯性企业用工制度,企业不能顺应变化,其风险也就随之产生。如实行承包制模式(夫妻站)的加油站,在实践中既不能执行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的规定,也不能套用综合工时制度,但公司将这种特定模式作为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复执行综合工时制的一种特殊类型报劳动部门认可备案,就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劳动争议风险,消除潜在的因不同用工形式而产生的劳动争议隐患。
3.在合法、合规基础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从近年来一系列的信访事件和仲裁案例来看,劳动争议占了很大比重,现实中员工对自身利益的要求与企业满足要求的程度,也一直存有矛盾和冲突,有些尖锐化的矛盾靠一般性思想工作已经不能解决,有些员工已经把企业作为被告进入司法程序。因此企业与员工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必须以法为根基,在合法、合规基础上,沟通一致,化解矛盾,这是消除劳动争议的根本途径。盐城公司主动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综合工时制,就是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的,该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从而使员工认识到,公司依法执行经行政部门批准的综合工时制和员工要依法维权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要合法、合规操作,在这种情况下少数人还要通过劳动争议途径实现个人目的已经没有意义。企业必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员工也必须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建立起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总之,企业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涵义,是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企业和员工都要树立和谐劳动关系的理念,特别是企业要以劳动者为本,把以管理约束为主要手段维系的劳动关系,发展成为以企业远景激励为主要手段维系的劳动关系,从而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
(作者单位:中石化江苏盐城石油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