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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强国发展战略的思考:突破与不足
——基于《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2010-08-17

体育科学 2010年9期
关键词:体育产业意见旅游

杨 强

体育强国发展战略的思考:突破与不足
——基于《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解读

杨 强

体育产业的发展是建设体育强国的重要标志和内容之一,基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深入解读,一方面,分析了该政策在破除体制障碍、破除赛事资源垄断、破除行业非标准化、破除融资瓶颈和培育体育骨干企业等方面富有改革创新的突破点;另一方面,结合旅游产业、文化产业的最新国家层面的产业发展政策的比较,分析该政策在产业定位、产业目标、产业融合、产业人才、产业基地和政策落实等6方面的不足之处,并就每个不足提出相应建议。

体育强国;体育产业;《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1 前言

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国家层面第一个专门针对体育产业的政策性文件,体育产业的发展是建设体育强国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和标志,将对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意见》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尤其是体育产业理论与实践工作者通过自己的博客、接受媒体采访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新华社体育部根据《意见》出台的政策也从5月11日至17日连续7天播发了7篇“体育产业调研系列稿”。4月27日,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2010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专门就深入贯彻落实《意见》进行了重要讲话,北京、江苏、浙江等体育产业发达省市也在会上针对《意见》的贯彻落实进行了情况汇报与交流。

根据《意见》,2020年作为一个重要目标时间节点,国家在“十二五”与“十三五”的10年期内,体育产业工作已成为继竞技体育、群众体育之后的又一项主体性体育工作。因此,把握我国当前体育产业发展的现实,客观地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读《意见》是一项有意义的研究工作。

2 《意见》积极的政策措施,力图突破体育产业发展瓶颈

我国体育产业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产业的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规模也不断扩大,效益也明显增加。体育产业作为当今中国最具有发展前景的绿色低碳产业之一,发展潜力十分巨大。同时,体育产业发展目前仍很薄弱,甚至在某些西部地区还没有真正起步,有关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法规也还很单薄,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重大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体制僵化问题。陈培德(2010)认为,目前,国内体育体制方面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垄断性,一个是封闭性;垄断性表现在一切资源都属于政府的体育主管部门,封闭性表现在市场没有开放,没有让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其中竞争;易剑东(2010)认为,后北京奥运会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中国体育面临着艰巨的改革任务和转型要求,然而,其体制的僵化直接制约了机制的灵活;第二,体育竞赛资源被体育主管部门完全垄断,市场交易秩序还不完善;第三,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企业集团,在中高端体育产业化项目上没有国际商业运营能力;第四,体育产业结构不高级化,体育消费结构急需提高;第五,发展后劲不足,缺乏必要的金融支持。因此,《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并随着其政策的落实,以上这些困扰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问题将被逐步打破,具有积极的改革作用。

2.1 坚持四分开原则,破除体制束缚,建立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

《意见》提出,要“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体育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消除和防止对体育市场资源的限制和垄断”。易剑东(2010)认为,目前,我国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由于传统的“竞技优先”和“奥运争光”的影响,改革步伐缓慢,不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当前中国体育管理体制中最急需改革的内容,以往和眼前一系列体育乱象的出现大多与缺乏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密切关联。笔者认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赛事、政府与社团、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四分开”的改革就是破除当前中国体育产业发展最根本的体制束缚,从而建立起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所以,若能真正贯彻“四分开”这一突破性的改革措施,将成为中国体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政策措施,也将是检验我国体育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和体育产业政策改革成效的关键。

2.2 开发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破除赛事资源垄断,建立本体产业做大做强的市场机制

《意见》提出,要“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的市场化运作,探索完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赛事的市场开发和运作模式”。陈培德(2010)认为,体育主管部门应主要负责规划制定、政策指导以此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而并不在于自己办了多少体育产业;体育主管部门目前和其他政府部门的一大差距就是管办尚未分开,比如现在各种职业联赛,其资源仍属于国家体育总局下属各个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一切权力归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或者协会,而协会却是官办的并没有按照民政部规定成为属于民办性质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很多体育赛事包括职业体育联赛实际上都是由体育主管部门在主办和管理。笔者认为,《意见》的出台,将促使国内体育主管部门加快赛事资源改革,在上述“四分开原则”下,体育主管部门垄断体育赛事资源的现状和分配资源的方式将得以完全的改变,并通过市场化手段,做大做强“体育竞赛表演”这一本体产业。

2.3 培育体育骨干企业,破除民企投资壁垒,建立体育产业发展的抓手与平台

《意见》提出,“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兴建体育设施”。胡锦涛总书记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明确指出“发展体育产业,要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兴办体育”。2010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第十七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指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易剑东(2010)认为,体育产业要成为国家战略支持的对象,必须给予民间投资主体充分而完全的市场竞争环境,造就一批实力雄厚的民间体育企业。刘江南(2010)认为,体育产业目前整体上还缺乏骨干企业,且体育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笔者认为,体育产业要获得大的发展,一定要走集团化发展之路,培育骨干企业与企业集团为抓手和平台,才能对重大的体育产业化项目进行有效投资和专业的运营管理。当前,我国体育产业企业的主力军——体育用品制造商几乎都是民营企业,笔者(2010)认为,政府应该出台政策正面引导它们转换产业角色,从一个“单纯的生产制造商”朝“复合的产业发展商”转变,从而成为名副其实的体育骨干企业。此外,也要积极培育体育竞赛管理、体育场(馆)运营、体育信息服务、体育中介和体育健身等行业的大中型骨干企业。

2.4 体育用品业品牌建设,破除行业非标准化,体育产业结构高级化进程开始演进

《意见》指出:“积极制定完善体育用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强体育用品产品的认证工作,有效推动体育用品的品牌建设,增强我国体育用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自主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目前,我国体育用品企业众多,但缺乏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用品品牌。易剑东(2010)认为,我国的运动鞋服大量出口,但多属于低端产品,很少有为优秀运动员创造优异成绩做贡献的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这都使得我国体育用品无法在品质上提升,在品牌上升华,始终在低层次上徘徊。因此,笔者认为,这条措施将大力推进我国体育用品制造业的高新技术化与国际化水平,在整个体育用品业内部结构发展进程中,将对信息、服务、技术和知识等“软要素”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最终,通过体育用品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软化,我国体育产业结构的高级化进程将开始演进发展,这将对于体育产业结构的整体优化升级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2.5 加大投融资支持力度,破除资本障碍,建立体育产业健康发展的资金动力机制

《意见》指出:“拓宽体育产业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鼓励金融机构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开发新产品”。长期以来,一些规模较大的体育产业项目往往难以得到政府财政和资本市场的支持,使得体育产业始终无法获得规模发展和超常发展的支撑条件,无法形成大型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2010年4月8日,中央宣传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等九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以下简称《金融支持文化意见》)指出:“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完善授信模式,加强和改进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文化企业的直接融资规模”等。杨强(2008)认为,体育产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前提条件下体育产业发展应回归到文化产业开发序列中。因此,当前,我们需要抓住金融政策的突破契机,充分利用好《意见》和《金融支持文化意见》这两大国家政策在体育文化产业上的金融扶持措施,这将对于体育文化产业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大型体育产业项目、培育大型体育企业集团等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持。

3 《意见》的不足之处与相应建议

笔者结合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发〔2009〕30号)、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以下简称《旅游意见》)的这些“非体育政策但又与体育产业有紧密关联”的国家层面产业政策的比较,看到了一些《意见》在体育产业发展思路上的不足之处。

3.1 缺乏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明确定位

通读《意见》,并没有明确给出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定位。体育产业到底是新兴产业?战略性产业?第三产业中的支柱产业?还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是其他?反观《旅游意见》,其开门见山地指出:“旅游业是战略产业”,并且在其第一条“指导思想”中更加明确地指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华社于2009年9月23日就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全面论述体育工作的“9·29”重要讲话一周年之际,发表的《新中国体育辉煌六十年》评论员文章中,专门针对中国体育产业给出了一个评价,即:“体育产业为国民经济发展增添了新的亮点”。笔者认为,新华社的这个评价和定位目前看来是非常客观的,毕竟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仅有0.52%(2008年)①数据源自2010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06—2008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公报》。,实在是没有底气像旅游产业(2009年中国旅游业增加值占当年GDP的比重约3.75%)那样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产业。

但是,笔者认为,巨大的差距也同时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体育产业未来巨大的发展空间,若按照某些专家所言,体育产业在未来10年将会产生2万亿人民币的产值规模,我们就应该有十足的信心在不久的将来明确提出体育产业应有的定位。笔者以为,把体育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和重点扶持,通过若干年的发展,中国体育产业有能力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3.2 缺乏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量化目标和时间表

北京奥运会后,胡锦涛总书记在庆功表彰大会上明确提出我国要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而拥有发达的体育产业,应是体育强国所必须具备的。然而,如何去衡量体育强国,在《意见》第二条“主要目标”中并没有明确给出定量化的目标和标准,除了“到2020年”外,其余内容均为定性的模糊阐述,没有量化指标,“一批”、“显著增加”、“明显提高”这样的表述显然无法称得上是具体的目标,而“形成……格局”、“形成……体系”、“建立……规范”等说法也是难以量化甚至定性评价的。与《旅游意见》第三条“发展目标”进行比较,就不难发现两大产业之间的目标差异。《旅游意见》指出:“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 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 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旅游意见》除了大量的定量目标外,更明确了中国由“旅游大国”迈向“旅游强国”的时间表。

我们必须承认,旅游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比体育产业做得好,因此,旅游业才可以颁布非常量化的发展指标,而体育产业的主要目标仍只能停留在定性描述的层面上,这足以说明体育产业需要加快建立起自身的统计体系。只有这样,体育产业才能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依据,才会出台明确定量的奋斗目标。笔者依据2010年4月发布的《2006—2008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统计公报》的数据,试图建立中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的更为具体的定量与定性发展目标①计算方式使用统计学中的趋势外推法,但由于数学模型和计算过程较为繁琐,为行文简便,本研究仅列出最终数据结果。假设条件1:2011—2015年中国GDP年均增长7%,2016—2020年中国GDP年均增长6%;假设条件2:参考旅游业2009年占GDP为3.75%,按照产业增加值年递增12.5%的速度,才能实现其2015年4.5%的目标,假设体育产业发展比旅游业快,则假定体育产业增加值年递增20%。此外,多数专家和媒体提到的2万亿的中国体育市场规模,经过测算,预计在2022年左右实现。。

第一步(2011—2015年),积极落实《意见》并加强对其实施效果的督促评估与检查,大力构建发展体育产业的后续系列配套政策法规体系;加快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全国布局与政策指导,大力发展体育本体产业,带动体育相关产业,初步建立体育市场体系的基本框架,体育企业得到较快发展;到2015年,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5%左右,其中,城市达到55%左右;体育产业增加值以较快速度增长,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2015年,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全国GDP的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每年新增体育就业20万人。

第二步(2016—2020年),全国各地区体育产业普遍发展,体育市场形成较大规模,体育产业结构呈现高级化特征并趋于合理,体育产业链延伸至相关的各个部门;完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及体育产业功能区统筹规划,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体育市场的主力;到2020年,体育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55%左右,其中,城市达到65%左右;力争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2%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6%,基本达到世界体育强国水平;每年新增体育就业30万人。

3.3 缺乏与旅游产业进行深度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措施

《意见》在第三条“重点任务”的第6项任务中指出:“要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复合经营,促进体育旅游的发展。②注:结合本研究的讨论重点,与实际条款本身,引用段落中略有文字上的删减。”但是,体育产业具体如何与旅游业融合并没有在《意见》中给出明确的、有深度的相关措施。反而,《旅游意见》则在多处具体详细地给出了旅游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措施。第一处,《旅游意见》的第八条“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指出:“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第二处,《旅游意见》的第九条“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指出:“大力推进旅游与体育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体育旅游,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扩大旅游消费③”;第三处,《旅游意见》的第十一条“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指出:“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因此,相比《旅游意见》,《意见》在具体相关产业融合措施上的缺失,不得不说是体育产业在政策制定上的一个不足之处。而且,当前体育产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程度较低,“被融合”现象突出。“被融合”体现为体育要素更多地被旅游业融合(表现为一个旅游区的子产品)、被文化业融合(表现为文化产业园区的一个子产品),不具有产业上的主动地位,在产业结构上就表现为“产业融合低级化”。随着《意见》的落实与发展,体育产业需要以自身体育为平台和载体去主动融合旅游、文化等要素,依靠体育的内涵研发出“子旅游产品”、“子文化产品”,在产业结构上表现为“产业融合高级化”,从而打破体育要素“被融合”的现象。

笔者认为,体育产业的发展虽然已经明显滞后于旅游产业,但毕竟体育产业已经成为国家层面思考和指导的对象,体育产业的发展也不是局限在体育系统内部,而应积极学习旅游业发展的经验与措施,强化大体育和综合性的产业观念。因此,体育产业当下需要褪去体育事业的“奥运光环”,摆正自身产业位置,虚心学习和主动融合旅游业等相关产业。

3.4 缺乏体育产业管理人才观上更为市场化的认识

《意见》第十条“加快体育产业管理人才培养”中指出:“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有关高等院校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与此对应,《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在“保障条件”的第三条“培养文化产业人才”中指出:“继续抓好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加强领军人物和各类专门人才的培养。继续办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班,培养一批熟悉市场经济规律,懂经营、善管理的人才。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注重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的引进,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通过对两大产业意见在人才政策上的对比,不难看出,两者都很重视专门人才的培养,无论是举办培训班还是高校的专业教学,目的都是要培养出复合型产业管理人才。但仅仅通过培训和高校教育就真的能解决专门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急缺的问题吗?当然不能,所以,《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还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充分吸引财经、金融、科技等领域的优秀人才以及海外文化创意、研发、管理等高端人才进入文化产业领域。这一点,恰恰是我们《意见》在人才观认识上的缺失。

刘江南(2010)认为,既懂体育又会经营的专业性、国际性、复合型人才数量少是制约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不利因素之一。国家体育总局刘鹏局长2004年上任伊始直到现在,在多个场合都指出,发展体育“要跳出体育看体育”,还提出了“体育产业不是体育系统自己办的产业,而是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一部分的体育产业,是全社会的体育产业”。因此,我们应该有市场化人才观认识,除了体育系统内部懂体育业务的人才外,更要广泛吸引非体育系统的相关专才,例如旅游业管理人才、文化创意产业管理人才、资本运作人才、策划招商人才、营销人才、律师、会计师等专门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在当前我国体育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进程中,体育产业结构高级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体育与相关产业需要高度融合。因此,产业要高度融合,首先就需要产业操盘手和执行团队的充分融合,通过建立学习型团队,让懂体育开发的专业体育人才也懂旅游、文化和创意产业的经营,让懂旅游、文化开发的专业人才也要懂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和体育用品等的产业经营。先要有“人的知识融合”,才有可能产生“产业融合”的结果,才能有体育产业真正成为综合性服务产业的可能。因此,当前的体育系统需要有“海纳百川”的胸襟与智慧,积极引进相关产业专才。对此,已有体育相关部门在改革和行动了。例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新政中一个改革是“律师经纪人”制度,即要求未来国内运动员转会聘用的经纪人原则上都必须是律师,即要有律师执照的才可报名做国内足球经纪人。

3.5 缺乏针对“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发展的具体措施

《意见》第十一条“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导”中指出:“加强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促进形成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和城市发展功能区”。可以看出,《意见》对体育产业功能区和体育产业聚集区是有一定指导思路的,但其相应的具体措施则并没有更多地阐述,甚至联国家体育总局授牌并重点发展的“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这八个字在《意见》中通篇都只字未提。反观《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其明确在两处重点阐述了对“文化产业基地”的发展思路:第一处,“重点任务”的第四项任务“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中指出:“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布局的统筹规划,坚持标准、突出特色、提高水平,促进各种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对符合规划的产业园区和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建设若干辐射全国的区域文化产品物流中心,建设一批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和动漫等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和加快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第二处,“政策措施”的第二项措施“加大政府投入”中更是明确指出:“支持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建设”。

国家体育总局从2006年4月至今,先后批准建设的5个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深圳、成都、福建晋江、北京、浙江富阳)没有在《意见》中提及让笔者感到有些茫然。刘江南(2010)认为,体育产业在行业间、企业间和区域间缺乏有机联系和协同合力,缺少“集聚效应”。易剑东(2010)也认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目前并没有呈现出大项目带动整体的局面。笔者通过分析和研究发达国家体育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诸多特征发现,一个典型特征就是体育与相关产业间的关联度较高,产业集聚现象突出,并呈现出体育产业高端项目聚集以致最终形成体育“高端产业集群效应化”。因此,对于我国体育产业实现其产业结构高级化,其中一条重要路径就是要解决“产业集聚程度差”的问题,这恰恰就是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产生的缘由和使命。所以,笔者认为,无论是体育产业发展的聚集区、示范区还是体育产业功能区,它们的真正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强劲依托“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只有国家级授牌,才会有地方政府在体育产业具体措施、资金投入和国有及民间资本跟进等方面的积极响应。况且,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社会影响力目前还非常不够,远没有像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4A级/5A级旅游区那样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市场的青睐和消费者的关注。而且,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的建设是体育产业发展初期必经的阶段,产业基地的功能主要有两项:第一项就是要培育大项目,营造集聚效应;第二项就是培育骨干企业的功能。这两项功能是体育产业走上规模化发展的关键,也是体育产业形成产业集群的基础。迈克尔·波特在他的“钻石模型”中,特别强调了一个国家除了资源禀赋之外,政府在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引导性。政府在体育产业集群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有意识规划体育产业集聚区,引导体育产业集群的形成;对体育产业集聚进行合理分工;从税收和财政上向体育产业集聚区倾斜,扶持体育产业集群的形成;抓好龙头产品,带动产业区内其他上中下游产品的发展;提升企业家的素质,培养学习型企业团队等等”。因此,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在体育产业集群形成中的引导作用相当重要。例如,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温江)动工建设的乔波室内滑雪馆、金马国际马术体育公园以及拟引入的喜羊羊主题乐园等,将形成休闲体育和体育旅游的产业集群雏形;在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双流)建成了四川国际网球赛事中心、在建的谢菲联足球公园、现代五项运动赛事中心等体育场(馆)设施将形成体育赛事的产业集群雏形,成都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内这些大型体育产业化项目下一步的发展就急需《意见》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因此,笔者以为,《意见》若能明确提出“支持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土地使用、税收优惠,包括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支持”等具体措施就更好了,这将为各地方政府制定措施指明重点和方向。

3.6 缺乏《意见》发布后对政策协调和实施效果的监督评估与检查机制

《意见》最后一条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抓紧制定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配套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措施,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这一条政策笔者始终认为还缺少半句话,即有关“政策监督与效果评测”的内容。反观《旅游意见》最后一条“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中明确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2010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分工方案》是对《旅游意见》中涉及不同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所制定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金融支持文化意见》最后一条“加强政策落实督促评估”中也明确指出:“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专项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可见,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国家层面上都有明确的监督单位和行之有效的效果评估制度,这对于两大产业在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国家政策具有强有力的保障监督作用。

2000年12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中提出:“我国体育产业增加值要在2010年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1.5%左右的目标。”但通过近10年的发展,预计2010年我国的体育产业增加值最多达到预期目标的二分之一,10年前所设定的目标10年后没有实现,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政策落实与督促评估机制”。因此,前车之鉴本应在《意见》中避免,但却没有相应的监督措施,实为遗憾。笔者以为,该问题的解决可以学习旅游产业的《分工方案》,在后续国家层面的体育产业具体政策中加以补充与完善。正如刘鹏局长所言:“制定政策(注:就是指本《意见》)是一个非常艰苦的过程,但是落实好、运用好政策则使任务更加艰巨。”所以,国家体育总局应结合各省(市)的实际情况,狠抓《意见》落实,并加强督促评估与检查。

4 结论

通过对《意见》在5个方面富有改革创新措施的解读,让我们可以预见中国体育产业在未来10年极具潜力的发展前景;同时,对《意见》6个不足之处的思考,也让我们时刻保持头脑上的清醒,让我们明白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差距并不是产业设施建设(全国各类体育场馆多达约85万多个)、政府资金投入(北京奥运会运行及奥运场馆直接投资高达202.06亿)等上的差距,而是对待体育产业发展上的观念差距、思想差距、意识差距,这才是我们体育产业落后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本质原因。在未来10年甚至更长时间,中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时期中,我们应始终领会刘鹏局长的“要跳出体育看体育”这句至理名言,既要充满信心又要清楚意识到我们的不足,中国体育产业才会有稳健快速的发展,才会为建设体育强国产生标志性的重大作用。总之,《意见》虽然既有突破又有不足,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深远的。

[1]陈培德.前浙江省体育局长陈培德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发展体育产业:垄断性和封闭性须尽早打破[N].华夏时报,2010-04-03.

[2]刘鹏.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努力开辟我国体育产业工作新局面——在2010年全国体育产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国家体育总局网站www.sports.gov.cn,2010-04-28.

[3]刘江南.体育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EB/OL].新华网www. xinhuanet.com,2010-03-25.

[4][美]迈克尔·波特.国家竞争优势[M].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7.

[5]新华社评论员文章.新中国体育辉煌六十年[EB/OL].新华网www.xinhuanet.com,2009-09-23.

[6]杨强.后奥运中国体育走向的新思考(笔谈)——体育产业发展应回归到文化产业开发序列中[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08,34 (11):5-6.

[7]杨强.中国体育用品业的黄金机遇与挑战——《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解读[J].销售与市场(体育版),2010,(4): 22-23.

[8]易剑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的积极信号与艰难选择[EB/OL].腾讯网yijiandong.qzone.qq. com,2010-03-29.

[9]易剑东.中国体育产业的新希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解析[EB/OL].腾讯网yijiandong. qzone.qq.com,2010-04-06.

Consideration on Development Strategy of the Sport Power:Breakthrough and Deficiencies—Based on Reading of“the Guiding Opinions of Speeding up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Industry”

YANG Qia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ports industr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signs and contents of construction of the sports power.This paper,based on“the guiding opinions of speeding up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ports industry”,on the one hand to see the breakthrough of the sports industry policy such as eliminating institutional barriers,breaking sports events resource monopolies,eliminating non-industry standard,eliminating the financing bottleneck and cultivating key sports enterprises,on the other hand to comparatively analyze the latest national industry policy of the tourism and cultural industry,in order to see the six deficiencies of the sports industry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proposals such as industry position,industry goals,industry convergence,industry professionals,industrial base and policy implementation.

sports power;sports industry;guiding opinion of speeding up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ports industry;policy analysis

G80-05 文献标识码:A

1000-677X(2010)09-0012-06

2010-05-27;

2010-08-01

杨强(1977-),男,四川乐山人,讲师,在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体育产业结构、体育休闲经济,Tel:(028) 85093749,E-mail:14047732@qq.com。

成都体育学院经济管理系,四川成都610041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Chengdu 610041,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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