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探析
2010-08-15狄九俊
狄九俊
大同市位于山西省北部,介于内外长城之间,东与河北省相连,北以外长城为界与内蒙古自治区毗邻,南与朔州市、忻州地区接壤。是山西省第二大城市,同时也是山西省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冶金、机械、化工、煤炭为支柱,以输出能源、原材料、机械产品为主要特征的重要能源重化工城市。
御河作为大同市唯一的一条穿城河,将市区天然分割成旧城区、御东新区两大部分,御河西岸的旧城及其周围形成市中心区,东岸主要为一些村庄,是正在开发中的御东新区。近年来,大同市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受历史客观原因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城市防洪规划显得有些滞后,尽管政府在市政建设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但现状的防洪设施建设仍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
由于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御河正由一条城外河逐渐变为城内河。随着两岸房地产业的崛起及居住人口的快速增长,城市防洪成为既严肃又紧迫的头等大事,而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又相对滞后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已建成的御河城区段防洪工程和拟建的城市防洪工程的前期工作来分析,城市防洪工程已不是传统意义上单纯性的修建堤防,而是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城市旅游、城市环境等有关基础设施紧密结合的综合性工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
1 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总体规划
1.1 防洪现状及存在问题
御河城区上、下游段均有20世纪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堤防,有的是铅丝石笼,有的是浆砌石,有的是混凝土圈坝,还有的是土堤,参差不齐,防洪标准低,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洪水将威胁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河道内污水横流、杂草丛生、泥沙淤积、脏乱不堪的自然环境与城市发展极不适应。
御河城区段范围内侵占河道、围田造地、乱倒垃圾、破河采沙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河道的行洪能力,同时危及两岸的防洪安全。在防洪非工程措施方面,存在防洪区管理制度不完善,行洪空间被挤占,河道行洪能力下降,防洪区风险意识不强,防洪调度方案不完善等问题。
1.2 防洪规划应注意的问题
1.2.1 防洪标准
我国现行的《防洪标准》规定,城市防洪标准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进行确定。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城市范围如何确定。二是非农业人口数量与国民生产总值如何协调。御河两岸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御河城区段西岸居住着大量的非农业人口,而东岸居住的农业人口较多,如果该段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防洪标准,则防洪标准有些偏高,但考虑到御河东岸紧邻御东新区,是将来的城市中心,投资和国民生产总值占有很大比重,如果仍按非农业人口数量确定防洪标准,则防洪标准有些偏低。另外,大同市地处海河流域,其防洪规划还需服从海河流域规划,所以综合确定御河城区段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根据国家《堤防工程设计规范》的规定,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主要应根据防护对象的防洪要求加以确定。在确定城市堤防的防护对象时首先应划分城市堤防的防护区。城市堤防的防护区应该是在特定洪水发生时,在无堤和某种标准的堤防条件下洪水决溢所影响的范围。在编制城市防洪规划过程中,应对城市堤防的防洪标准进行必要的理论分析和论证工作。堤防采用的防洪标准应从技术与经济两方面比较确定。
1.2.2 合理确定堤距
随着经济的发展,防洪标准也可以相应的提高,但河道堤防却不能无限制地加高。由于防洪安全总是有限度的,所以御河在规划下游段时将现状的堤距由240m扩宽至340m,目的就是给河流以充分空间,给洪水以应有出路。
1.2.3 将防洪工程建设与城市功能相结合
第一,要与城市排水工程相结合。在许多城市规划中,城建部门负责排水规划,水利部门负责防洪规划,人为地将排水规划与防洪规划分开,如御河一期蓄水工程右岸下游的排水箱涵,由于城建部门缺乏与水利部门沟通,箱涵底高程与河底高程衔接不一致,造成城市雨水不能畅通排入河道。因此,在编制城市规划时必须把城市排水与城市防洪工程结合起来。
第二,要与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相结合。随着城市污水的日益增多,在城市规划中有必要对城市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并把污水处理工程与城市防洪工程结合考虑,大同市已建成的西郊污水处理厂、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正在扩建的东郊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基本上解决了御河水质污染的问题。
第三,要与城市交通工程相结合。如正在建设的雁同东路御河大桥、兴云街御河大桥、南三环御河大桥及正在拟建的平城街御河大桥、开源街御河大桥将防洪与交通很好地结合起来,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建设,节省了投资,有效缓解了城区与御东新区交通紧张的局面。
第四,要与城市旅游设施建设相结合。御河西岸已建成的御河生态林景观,既满足了市民休闲娱乐,又为古城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成为吸引四方游客的观光之地。
1.2.4 充分重视生态环境景观建设
滨水空间在高水位时用以行洪,在平时供旅游、观光和城市居民就近接触自然。在河道治理中重视生态环境景观建设的观点已被许多国家所采纳。大同市御河蓄水工程的建成将一改以往污水横流、杂草丛生、脏乱不堪的景象,取而代之的是碧波荡漾、景色宜人的新景象。因此,城市防洪规划中保持自然、回归自然成为必然趋势。
2 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建设
2.1 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环境建设
河流两岸是城市最自然的风景线,可供旅游、观光、城市居民亲近自然,因此应充分考虑两岸的生态环境建设。御河城区段在堤防建设时进行了大胆尝试,如御河城区上游一般治理段堤防断面设计成梯形断面,迎水面采用钢筋混凝土面板护砌,背水面采用生态护坡,与两岸景致遥相呼应;上游蓄水段堤防断面维持现状,河底基础进行局部防渗,堤防采取垂直防渗,两侧与已建成的生态林自然衔接,与生态林融为一体;中游蓄水段堤防断面为浆砌石挡墙,蓄水区采用复合土工膜防渗,泄洪区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防渗,堤顶路面与生态林采用多种形式衔接;下游段堤防设计成复式断面,亲水平台下堤防采用格宾挡墙,亲水平台上堤防迎水面采用镀高尔钒生态带护坡,背水面与生态林自然衔接。整个设计采用了不同的设计风格,将堤防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
2.2 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旅游建设
城市防洪的工程措施是将洪水束缚在两堤的河道中通行。洪水是稀遇的,且历时很短,虽然工程非常重要,但利用率较低;从时间和空间看,具有很大的利用潜力。由于河流面积较大,根据实际需要,在建设时要充分考虑与自然环境景观、生态环境景观紧密结合。御河城区段的蓄水工程与御河生态林公园的完美结合充分体现了绿化、休闲、观光、美化及娱乐等多种功能,成为大同城市旅游的重要景观。
2.3 城市防洪工程与城市排水、排污工程建设
城市防洪工程必然要涉及到城市排水、城市污水治理这两方面的内容。堤防建设一定要充分考虑城市的排水问题,堤防与排水的交叉工程规模主要是根据市政部门认可的排水标准及排水量确定,建设位置基本上是结合城市周边地形设置。部门之间需很好地协商,排水出口设置要合理。
河流污水主要来源于城市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河道。大同市东郊污水处理厂设在御河西岸附近,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堤防与排污交叉工程。
3 结语
城市防洪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城市防洪工程规划时要充分进行分析论证,将城市防洪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交通、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旅游、城市排水排污等有机结合起来,除满足工程的防洪功能外,还应兼顾交通、环境、旅游等辅助功能,用有限的资金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