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效益看建筑企业安全管理
2010-08-15姚晓璨
姚晓璨
1 概述
建筑业是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建筑安全施工关系到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建筑企业的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有10多万家,从业人员3 500多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5.2%,产值占GDP的7%左右[1]。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片面追求效益观念严重束缚建筑企业经营思想,一些企业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急功近利,联营挂靠一包了之,层层转包现象在各施工企业普遍存在,有的单位为降低管理成本,不设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态。以上现状严重制约了安全生产的发展,事故隐患随处可见,各种伤亡事故不断增多。例如:某省2006年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7起,2007年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21起,死亡人数上升11.5%。近年,建筑业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也频频出现。安全事故不但影响了社会安定,也给施工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2 问题分析
1)从投资收益看安全管理。部分施工企业认为,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施工企业获得的利润非常低,为了一个工程去购买大量的安全设施设备,花费一笔巨额的资金不说,许多安全设施就只能使用一次,这些安全设施到工程结束时不能移场,也就报废了。投入大量的资金却见不到直接的经济效益,得不偿失。对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投资者来说,这种消耗理所当然应该省却,而且持有这种观念的人在施工企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还有些企业领导人或项目负责人也认为安全工作重要,但真正到了决策安全管理投入时,却又千方百计压缩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削减安全管理机构或减少安全管理人员等。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以上两种情况都是典型的侥幸心理和投机主义。认为施工作业中虽有诸多危险因素存在,但只要人们充分发挥自己的自保能力,就不会发生事故。另外,人们对某种事物的需要和期望总是受到群体效果的影响,很多人认为,绝大多数工程项目都没有发生事故,多数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也没发生事故,因此事故发生的概率非常小,企业一般不会那么碰巧发生事故。但是这一切都是违反科学规律的,在安全工程科学研究中,人们概括出这么一条“事故法则”,有人称它为“海恩法则”: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 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 000起事故隐患[3]。也就是说,任何的严重事故都不是偶然的,先期的预防投入是可以避免事故的。我国安全经济学家罗云计算出来几个数字:预防性的“投入产出比”要高于事故后整改的“产出比”,它的比例是1∶5[1]。也就是说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中花一块钱从概率论的角度赚回了五块钱,因为不发生事故的损失是一块钱,而发生大事故损失的可能是整个企业。一份抽样调查证实了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内在关系。该调查显示,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安全生产贡献率大约是3%,而实际上不同行业由于危险性及安全生产作用的不同,其经济贡献也不一样。一般而言,行业风险越大,其安全生产贡献率也越大;低危险性行业约1.5%,一般危险性行业约2.5%,高危险性行业则高达约7%。
2)从劳动效率看安全管理。无论在任何国家、何种制度,要想发展生产力,首先必须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得不到保障,劳动效率提高就无从谈起。从西方发达国家看,美国US钢铁公司曾于1906年在所属工厂挂出“生产第一、质量第二、安全第三”的大幅标语,以表示其生产的导向,结果却重大事故频繁,导致生产计划未能按期完成,产品质量严重下降。这时该公司董事长埃尔◦巴得贾◦凯利毅然决定采用“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生产第三”的经营方针,制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并加以认真贯彻实施,结果不但事故减少了,质量和产量也提高了,公司经济也很快繁荣起来。从此“安全第一”的口号在美国流行起来。后来,日本通过学习美国的经验,结合本国的特点,制定出一套更为有效的管理办法,安全指标还超过了美国。现在日本“安全第一”被视为“神圣法律”。可见,生产没有安全做保障,生产质量、产量、经济效益就得不到发展和提高,发展生产力只能是一句空话[4]。因此施工企业应该重视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仔细分析农民工从业的条件、培训教育的内容和目标、考试考核方式以及违规处罚力度等。严格要求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维护了施工人员生命健康权益的基础上,也减少了建筑企业的安全事故,自然能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3)从法律监管看安全管理。政府加强了对施工企业安全的监管,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对企业的生存是致命的,比如广西建筑企业发生一起责任死亡1人事故,赔偿和被处罚经济金额合计不少于30万元,并实行暂扣3个月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内不准参与建筑工程招投标,发生2起责任以上死亡事故,企业施工资质降低一级。可见安全事故间接损失无法计量,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各级政府也制定了详细的安全事故处理办法,一旦发生事故,企业不仅仅面临的是金钱上的赔偿和罚款,也有禁止执业甚至是项目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从企业建设看安全管理。众所周知,在工程的招投标中,根据不同的项目规模和企业要求有不同的企业资质,拥有高的企业资质能够参与更多工程的竞标,因此能够获得更多的业务,从而取得好的经济效益,而国家在对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时,安全事故的发生控制是重要的一个方面[5]。一个施工企业一旦发现较大的安全事故,企业形象会受到重创,企业的资质也会受到影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利于企业建设:a.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形象。比如上述项目中施工电梯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工程也就在事故刚发生时停工。对于业主来说,事故并未造成很大损失,但是项目的停工,房地产开发商受到时间的损失,资金的套住。因此在业主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项目业主眼中形象大大降低,显然在以后的经营中,承建的建筑企业将会在这一块处于不利地位。b.安全关系到企业的资质。根据国家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一旦建筑工地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的一律吊销施工企业资质,企业将在一段时期内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样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 结语
从经济效率方面考虑,建筑企业需重视施工安全管理。随着中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外来企业的竞争压力,中国当代的承包商已较为正规,再也不是以前只重利益的“包工头”,但是我们现实社会中也看到很少有几家公司会完全按照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做,所以工程事故的悲剧还在不断的重复,我想此时不仅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应更加严格的督促和教导,承包商们也应该对工程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足够重视,按照各规范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1] 赵克欣.浅论建筑业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关系[J].商情,2007(2):4-14.
[2] 罗 云.安全经济学[M].北京:化工出版社,2004.
[3] 蔡春梅.建筑企业安全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7(9):7-14.
[4] 赵正府,徐新华.中小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的问题[J].劳动保护,2008(4):21-24.
[5] 涂邹新.浅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及应对措施[J].时代经贸,2008(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