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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乐都县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2010-08-15祁学梅

山西建筑 2010年5期
关键词:小城镇城市化城镇化

祁学梅

乐都县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湟水河中游,地域广阔、土地贫瘠。县辖 7镇 12乡,354个行政村,总人口 28.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4.13万人,藏、蒙、回、土等14个少数民族占全县总人口的12.58%。2002年被列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目前我县28.8万人口中,非农业人口只有4.7万人,仅占全县总人口的16.2%,城镇化水平很低。从横向来看,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5.7%,全省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0.9%,我县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仅为16.2%,明显低于全国和全省的水平。我县19个乡镇中,虽有建制镇7个,但城镇规模偏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物流、人流、信息流、资金流量小且渠道不畅,对经济的辐射与带动作用弱,城镇化进程远落后于发达地区。如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是历届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和不断探索的重要课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战略目标中,小城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的重要选择。建设和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这一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根本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

1 乐都县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县域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截至2008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24.23亿元,增长13.0%,全年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5.12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6.82亿元,增长12.6%;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 12.29亿元,增长15.7%。人均生产总值达到8 454元,增长20.7%。我县的农村城镇化正处在加速发展时期。农村小城镇是我国城镇体系中层次最低、数量最大的群体,它处于城市之尾,农村之首,起到连接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桥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通过减少农业人口,增加城镇人口的方式有效地解决工农两大产业间的利益失衡问题,还可以扩大农产品市场的空间范围,提高农民的相对和绝对收入水平。

1)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促进我县城市化进程。

未来城市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可能的选择方案将是走总体城市化与农村城市化共同推进的道路,即在发展大中城市的同时,有计划地推行农村城市化,重点建设好一批县城镇和中心镇,使其逐步具有城市功能,成为总体城市化的组成部分。显而易见,没有农村城市化,整体城市化将难以实现。因此,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既是整体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其重要推动力量。

2)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工业化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在乐都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公企业的发展特别引人注目。它的迅速崛起和蓬勃发展,对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本矛盾、对市场主体和经济结构、对传统发展观和发展方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非公企业尤其是乡镇工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乡镇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大部分分布在农村,不仅难以管理,而且无法实现相应的聚集效益。通过小城镇的发展,把工业园区和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城镇化建设提升工业化与农业化水平,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资源的最佳配置,使农村经济发生了质的飞跃,而且为解决城乡居民就业和致富拓展了领域。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城镇化水平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带动GDP增长1个~2个百分点。

3)加快发展农村小城镇建设,可以有效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乐都县地处青藏高原,地理环境特殊,从事农业生产的时间短,一年一季。所以有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等待转移,而且数量每年还在增加。理论研究及客观实践已经证明依靠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有限。而乡镇企业由于正在发生增长方式的转变,其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下降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农村小城镇,可以促进乡镇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可以有效地转移剩余劳动力。

农村小城镇通过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使土地相对集中,这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了前提条件。另外,农村非农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为农业采用先进的、大型的农业机械设备提高机械化水平。同时,小城镇建设为农村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应用创造了条件。这将有利于农业生产、管理的科学化。

4)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小康的早日实现。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然而,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根本出路在工业化、城镇化。要加强农业就必须发展工业,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要建设新农村就必须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发展,一头连着工业化,一头连着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城镇化进程,不仅可以有效地推进工业化发展,壮大城市经济实力,而且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创造条件。

2 如何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1)要加快小城镇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依据当地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明确产业定位,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改善投资环境,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乡镇企业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今后,凡新建企业一般应进入小城镇的工业小区。鼓励原有的乡镇企业和农村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企业搬迁到小城镇。加快小城镇的市场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综合性及专业性的农副产品和其他产品批发市场。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在小城镇投资建厂,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第二、三产业。

2)要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创造小城镇发展的良好形象。要以小城镇为中心,逐步完善道路、电网、上下水、供气供暖、垃圾处理、通讯广播网络等设施,切实改善小城镇的生产条件、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民建公助、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企业、个人及外商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民个人、本市居民、企事业单位到小城镇购买住房或合作建房;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进一步加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要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参与建设,实行有偿使用,逐步引导公用事业向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型方向转变。鼓励相邻的城镇之间共建、共享基础设施,提高投资的规模效益。

3)深化配套改革,促进城镇化的发展。

a.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分割,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鼓励引导农民向城镇集聚。积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就业,向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转移,减少农民数量。同时,要扩大劳务输出,组织农民到发达城市经商务工。在生态环境建设和扶贫开发中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引导、鼓励、帮助农民向城镇流动。对居住在基本不具备生存条件地区的农民,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草)政策,以及迁移式、开发式扶贫搬迁等办法,将他们迁移到建制镇所在地居住,有条件的可在县城附近建立移民新村或居住点。b.改革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要解决农民既离乡又离土的问题,要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民转让土地承包权的,一切附着在土地上的费税随之转移;农民转为城市居民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应视为城市居民,在社会保障上,城镇居民同等待遇,真正让农民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c.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解决好进城农民就业难的问题。现在很多地方把工业强县作为一项重要战略,提出了培育壮大电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产业、能源化工产业、现代医药产业、食品加工业、纺织服务业、建筑材料产业、有色冶金等工业为主要支柱产业的要求,围绕这些产业部署了一批重点基建项目和重大技改项目,安排了大额投资。例如我县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于2009年2月启动,现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3月23日通过专家组论证,4月2日取得省级批复,4月11日总投资达15亿元的乐都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暨大型精密铸锻造基地首期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1] 陈思思.小城镇发展战略研究[J].山西建筑,2008,34(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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