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探讨
2010-08-15傅海蛟周利辉杨仲坡
傅海蛟 周利辉 杨仲坡
1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内涵及意义
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造价的预控、编制概算、编制标底或报价、编制修正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合同价格、确定工程实际造价及竣工结算。它不仅与工程内容有关,还与建设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建设者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政策等有着密切的联系。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指合理确定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它包括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和价格管理。其中,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是指为了实现投资的预期目标,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的条件下,预测、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系统活动。建设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畴,是一项不确定性很强的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不可预见的事项。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实行系统的计划与控制,可以促进优化设计,准确地编制投资估算,保证估算起到控制造价的作用,把造价控制在建设单位同意的限额内。同时建筑工程造价的管理,能把建设项目的投资用在各工程项目、各单位以至各分部分项工程之间。在各投资项目之间进行均衡而合理的分配,能使建设单位的投资获得尽可能高的效益,有利于节省大量的建设资金,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2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1)观念陈旧、带着明显的“计划”痕迹。用行政指令代替市场规则。一方面表现在部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建筑商品根本未进入市场,仍然是行政干预或建设单位自主指定施工单位。另一方面,国家编定的统一定额过程长,更新慢,变化小。除了国家的有关部门制定了统一的定额外,各省级的行政单位往往也以此为根据制定本省的定额。而即便如此这些规定的计价资料往往是以大城市的价格水平为依据编制,其他地区的市场价格难以得到反映。事实上市场的供求变化和价格水平是瞬间万变的,尽管市场具有流动性,各地区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因此,定额的时滞性和盲目统一性必然导致工程造价难以灵敏的反映市场变化,其科学性和准确性就更无从谈起了。
2)肢解工程、分层转包,盲目减删、偷工减料。由于建筑市场缺乏规范有力的法制管理,某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中不是从工程的整体利益出发,而是肢解工程,多方发包,以谋取局部的小集体利益。这种肢解工程的发包,使施工现场的总包单位无法协调安排进度和进行统一的现场施工管理,造成施工现场的混乱和原材料的浪费,严重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质量与进度。在肢解发包和行业垄断等中间环节上,分层转包,层层渔利是最常见的施工企业转嫁风险的方法。故偷工减料,各级管理者行贿受贿,采购不合格原材料,以次充好,任意删减施工项目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其结果造成危房、危楼、危桥频繁出现,造成了巨大浪费,损害了国家利益,影响了市场的公平竞争。
3)忽视计价依据控制工程造价的作用。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历来重视实施阶段的造价确定,不重视造价的有效控制。在这种管理方式的影响下,一方面,建设项目前期所需计价依据的缺乏,成为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三超”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由于将工程造价管理仅限于实施阶段,造成了认识上的错觉,似乎一谈起计价依据的改革就笼统地归结到所谓的企业自主定价和市场形成价格,而不从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的思路出发考虑计价依据的改革。
3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对策
3.1 规范管理,建立有形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目前各项政策法规的实施,靠的是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咨询单位的自律,但是监管仍存在局限性,难以真正自律。因此,除政府投资的大型项目可以有政府造价管理体制部门全方位参与管理外,其余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业务可以推向咨询市场,以激活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成立有形市场后,由于工程结算审核要进入该市场,政府代表的监管力度和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从而形成一种全新的监管机制;企业如不自律,政府就强之以法,从而更充分的发挥出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职能,真正起到维护造价咨询工作严肃、公平、公正性的作用,确保实现高质量的工程造价控制。有形市场的建立不仅能为所有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还能有效制止国外建筑企业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3.2 加大法制,建立市场行为监督保障系统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而是法制经济。政府职能部门要运用法律、法规,规范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市场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健康运行,发挥调节作用,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在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的同时,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的市场机制,打破关卡壁垒、行业垄断和地区保护主义。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要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用法律制裁的坚决制裁,决不手软,从法律角度震慑工程建设的相关人员。
3.3 注重质量,实行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的目的不仅是了解审计金额的多少,重要的是通过审计来发现投资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促使工程投资管理不断完善。在工程跟踪审计的过程中,主要的审计对象有设计变更方案的选择及其工程量、预算的确定,洽商的合理性及其工程量材料认价是否高于市场价,进度款有无早付、超付现象等。通过对工程总造价调整每一个细节的监管,最大限度地避免浪费和控制造价的增加。
3.4 提高管理水平,杜绝拖欠工程款,防止三角债
在严格按照《合同法》《建筑法》《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通过行业自律,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调整中标价格。依法加强中介服务的管理,杜绝工程诈骗案件的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对投资主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不落实、无保障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立项,严格审查立项工程各投资阶段的资金到位情况。造价部门应积极参与项目立项决策,为财政把好基建投资关,真正杜绝三角债和任意拖欠工程款的行为。
3.5 避免纠纷,强化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控制
竣工结算是全面检查和考核合同执行情况及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竣工决算审计是造价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即使已采用施工过程跟踪审计,决算审计也是十分必要的。实行基建部门初审和审计部门终审两步审计制度。对工程决算的真实性、可靠性、合理性进行审查,防止不应列入基建支出的其他费用混进建设成本。要注意在总决算汇总过程中,变更、洽商、签证、招投标中分部分项有交叉时,会出现重复计算现象。重视对决算编制依据进行审查,具体包括施工合同、协议,套用定额,价差计算方法,工程价款调整方式,变更洽商签证的合理性、真实性以及其是否与相关的工程量计算相对应,决算的取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工程量审核时,要重点看工程量计算规则是否符合要求,工程量数额是否准确。
4 结语
当前建筑工程形势下,势必造成工程造价管理困难,有效控制各阶段的工程造价,采用合理管理方法,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各种浪费,使有限的资金投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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