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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2010-08-15廖红玲

山西建筑 2010年13期
关键词:代建工程量监理

廖红玲

20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通常由业主组建一次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或使用单位组建的临时项目班子进行管理。这种“一次性项目业主”由于缺乏必要的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同等管理知识和管理经验,造成投资失控,出现“三超一拖”(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拖工期)现象。此外由于管理上的分散,很难实施有效监督,极易滋生腐败,而所有风险最终要由政府埋单。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即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自此,代建制作为投资体制改革产物,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其中政府主管部门将项目投资控制在造价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概算造价列为代建项目的主要管理与控制目标之一。因此,如何做好代建项目实施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将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在政府审定的概算内,并获得较多的节余分成,成为代建单位必须首先思考并解决的问题。

1 代建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前期工作代建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当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审定后,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工程规模、使用功能、技术标准等已经基本确定,国内外工程实践及造价资料分析表明,在初步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75%~95%;在技术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35%~75%;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项目投资的可能性为5%~35%。由于前期工作准备不充足、可行性研究不深入、方案不合理、初步设计粗糙等原因,将导致建设项目在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设计方案甚至建设规模等的重大变更,而这种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代建人无法控制的,将严重地影响代建项目实施阶段造价管理。

1.2 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招标方式的选择、合同管理不严格、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工程管理中的不可预见性因素、计量支付规则不明确及不及时办理阶段性结算都有可能给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1.3 市场风险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虽然合同中都有规定不准调差,但因国际国内环境的影响,甚至地材的供应都有可能造成材料价格的剧烈上涨,有时考虑到当地的环保因素,地方政府关闭周边的市场,致使料源供应紧张,导致市场价格上涨。在这些情况下,承包商面临出现的严重亏损,必然会向代建单位进行涨价索赔,在一些代建项目中,合同中有些材料是甲供,遇到材料上涨时,该风险很可能也由代建单位承担。另外有的项目处于特殊地理位置,相对于代建单位来说就有大量的协调工作要做,不仅是对各个政府部门,还有对当地的老百姓,由此产生的征地拆迁、补偿问题及社会影响等,都将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另外复杂地质条件等的影响,也会使工期延后。

2 做好代建项目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2.1 招标与合同管理阶段

2.1.1 选择合理的评标方法,确保选择到质优价廉的施工单位

现阶段常用有“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和“综合评估法”定标。在投标之前,有些项目代建人还应去各投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对诚信、实力等各方面有个总体的印象,有利于做出正确的选择。同时代建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评标方法,这样有利于代建人选到最合适的投标人。

2.1.2 编制的招标文件应降低造价控制风险

代建人在编制招标文件中应注明可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投标人的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的权利,这样可以通过对比标底价对发现的不平衡报价重新组价,以消除不平衡报价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为规避材料价格风险,代建人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单价和总价,单价始终不变,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计量规则中明确相关的计量和支付条款与原则,避免结算时产生纠纷。

2.1.3 应突出对合同分析的作用,制定严格规范的合同条款

合同分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非常重要,作为代建项目管理单位特别需要注重对合同进行分析,将造价目标和项目要求落实到合同条款上。在这里主要说一下要明确工程变更的各项规定(如变更程序、补偿范围、特殊规定等),工程变更通常须由发包人通过监理单位下达书面指令,出具书面文件,承包人执行变更,同时提出费用补偿。这里要特别注意工程变更的实施、价格谈判和发包人批准价格补偿两者之间在时间上的矛盾性,这就要求发包人在价格补偿上提前向市场询价,做好充分准备。

2.2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2.2.1 施工前期的造价控制与管理

1)加强合同预控管理。在监理合同中强调监理人员对造价控制的审核作用;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严格界定工作范围、总包单位应尽的义务和对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等,做好反索赔准备工作;在专业分包合同中强调总价包干的意图,避免繁多的设计变更。2)突出监理单位对造价控制管理的作用。监理单位是代建项目管理中配合代建管理的主要监督实施单位,肩负着“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职能,而造价控制恰恰应该极大地发挥监理单位的管控作用,对监理合同的设计上就应很好的突出这一点,使得造价控制与管理能更有效地实施,避免相互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3)理顺设计变更签证程序。设计变更签证往往是施工阶段造价失控的主要原因,所以在施工前期应该理顺设计变更签证处置程序。

2.2.2 施工过程的造价控制与管理

1)实行施工单位各阶段资金使用计划和工作量报表的分级审查制度。施工单位按工程实际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和工作量报表,由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上报项目管理部;再由项目管理部进行审查确认;最后上报委托单位、使用单位及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审批后执行。通过层层监控、层层把关,控制项目的投资使用计划。2)严格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批程序,重点加强设计变更的预防工作。对需要增加投资成本的变更签证,根据合同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先组织各方专业工程师从成本、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比较和经济分析后,再进行签认。3)加强预控措施,做好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制定具体防范对策,尽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项目管理部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在日常管理中,认真做好记录,掌握第一手现场资料,做好索赔和反索赔准备工作。4)严格进行付款控制。每月对承包商报送月工程量、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对虚报、假报的工程量予以核减,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价格予以调整。

3 竣工结算阶段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竣工结算阶段是项目建设的最后阶段,是各方最关心的一个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工作重点是竣工结算的办理。代建方应在这一阶段积极配合办理竣工结算,协调处理竣工结算各项目工作事宜,提供必要的、翔实的工程资料,做好监督、审查工作,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审核工程量的计价依据,做到每一笔工程费用有据可查,确保竣工结算报告的可信、可靠。

综上所述,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是一个动态过程,代建项目的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代建方应把握工程造价管理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工程造价控制在国家批准的投资限额内。由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是2004年以后逐步实行起来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还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完善法规建设,实行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工程项目管理,加快同国际接轨的步伐,并不断总结和研究项目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以做好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提高政府投资的效益与效率。

[1]GB/T 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S].

[2]柯 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何培芬.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山西建筑,2008,34(4):268-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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