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亭亮乡动物防疫现状分析
2010-08-15张美芳广西宁明县亭亮乡水产畜牧兽医站532500
张美芳 (广西宁明县亭亮乡水产畜牧兽医站 532500)
随着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养殖规模扩大,市场全面开放,国际交流提速,畜禽产品流通加快,畜禽新的疫病不断出现,高致病性群发性疫病随之增多,形势日益复杂。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动物防疫工作的好坏不仅关系到当地畜牧业的健康发展,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近几年随着《防疫法》的宣传和贯彻,一些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实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动物防疫队伍人员不足 亭亮乡水产畜牧兽医站现有编制5个,实有人员5人,站长负责站内行政工作,有一名职工专门负责本乡天西市场检疫工作,真正在站里工作的只有3个人。3个人只做动物检疫工作和组织开展面上动物防疫工作就已很紧张了,而真正要做的工作还有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统计等。面上还有个13村级防疫员,主要负责村屯间散养户的动物免疫工作。由于村级防疫员没有固定的工资,也没有其他福利,工作量又大,人员不固定。
1.2 农村养殖模式古老,防疫意识不强 亭亮乡农村养殖仍以散养为主,半专业户和专业户较少。改革开放以来,本乡畜牧养殖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农村仍以散养为主,多种动物混养,人畜共处,即使是年出栏几百头或上万只禽的养殖大户,畜禽栏舍也是十分简陋,且不远离村屯没有隔离措施,养殖环境恶劣,这给我们的动物防疫工作带来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再加上养殖户对预防疫病的观念比较淡薄,不自愿接受免疫工作,现在只有猪瘟免疫是群众自愿接受的外,其他如禽流感、口蹄疫、兰耳病、狂犬病等的免疫工作还要兽医站工作人员和村级防疫员进村进户做思想工作才能开展。畜禽病死不报告,不深埋,不作无害化处理,乱丢乱甩,造成人为传播现像较普遍。
1.3 检疫执法力度不强 (1)产地检疫未能全面有效开展。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动物养殖户存在范围宽广。农村动物散养户不能实现到户,很多养殖场也不能到场实施现场检疫;二是未能形成规范的动物报检制度;三是政府部门对主在检疫重视不够。部分乡镇领导片面的认为这是一项部门工作收取产地检疫费,是加重农民负担,不利于当地畜牧业生产发展,阻滞了产地检疫的开展进程;四是养殖户思想认识不到位。大部分养殖户及干部群众对产地检疫认识不够,认为产地检疫只是为了收费,不理解产地检疫的目的和作用,在动物及产品上市或销售前不报检,甚至逃避检疫。(2)定点屠宰场没有严格执行牲畜凭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入场屠宰制度。主要原因:一是未能有效全面开展产地检疫;二是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弱;三是未能有效组织开展定点屠宰执法打击面上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四是牲畜屠宰涉及莱篮子供应和一些社会稳定问题有时往往对屠宰经营者的一些不合法行为做了妥协,而导致一些法规制度不能完全实施。
1.4 基层站基础设施差 乡镇站基础设施差这是一个较普遍的现像,本站现在基本解决了站内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办公问题,但工作设备仍较差,主要有疫苗保管用的冰箱和检疫用的刀和钩。检疫的主要手段仍靠“一刀一钩”和肉眼观察,畜禽疫病诊断主要通过临床手段和个人临床经验,从而延误了动物疫病诊断时间和降低了诊断的准确率,影响了对疫病的有效防控。
2 应对的措施及对策
2.1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兽医队伍建设 县、乡政府应该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领导,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加大经费投入,按兽医体制改革要求,及时配足各站、所有人员,完善各种设备设施,以便各单位各负其责更好在开展工作。要做切实好面上的动物防疫工作,光靠县、乡级几十个专业技术干部是难以办到的,对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和稳定也是非常必要的,今年中央为推进村级防疫员的建设已划拔了专项经费补贴给村级防疫员,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也要及时到位。
2.2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各级人民政府和畜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畜禽防疫工作的认识。尤其是相关部门和养殖户的防疫法制观念,使动物防疫工作走上法治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用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广大人们群众真正认识到动物防疫的重要性,最终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2.3 加强检疫执法力度 (1)组织开展产地检疫执法。产地检疫工作是指在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销售、运输和屠宰的动物离开生产、饲养地前实施的检疫,它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也是发现和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重要措施。在检疫时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禁未经免疫的畜禽及染疫或疑似染疫畜禽出栏。可见它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工作,做得好了不仅可以提高面上的动物免疫密度,促使养殖户自觉接受免疫工作,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同时也为在屠宰环节检疫发现疫情时能准确及时找到疫源地。此项工作主要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和村级防疫员配合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法,发现有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属于检疫员或协检员不到场点检疫的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扣检疫员证等方式促进检疫工作的规范化;属于养殖户和货主责任的严格依法处理。(2)加强定点屠宰检疫执行法。加强定点屠宰场的检疫监管,严格执行牲畜凭有效检疫证明和动物标识进场屠宰的规定。对不能严格执行凭证凭标入场屠宰的,属于管理部门和检疫工作人员责任的,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暂扣检疫员证等方式促进检疫工作的规范化;属于屠宰场和货主责任的严格依法处理。检疫过程要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操作,对检疫合格的加盖验讫印章,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准予上市交易和运输。对检疫不合格的产品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4 逐步完善站内设施设备 做好动物防疫工作是保证畜牧业持继发展和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应该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合理按排编制,配足人员,加大投入,逐步更换或添加动物防疫所需的设备,以加强乡镇站检疫手段和动物诊断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2.5 加强新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水平 本站的工作人员只有两名是从专业学校毕业,自参加工作以来很少有机会去深造学习掌握新技术,特别是现在日益复杂的动物疫情形势下,对新的疫病了解甚少,试问这样的情况下技术人员如何能发现和处理好突如其来的疫情,希望上级业务部门能多组织一些新技术新疫病的技术培训,以提高专业技术员的自身水平,以便更好的应对日益复杂的动物疫情。
2.6 推广普及动物疫病知识和逐步走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通过经常举办各种形势的技术培训班或知识讲座使各养殖户掌握各类传染病的发生、发展及控制措施,最终形成养殖户自觉防疫,从而实现从源头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随着市场全面开放,畜禽产品的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提高国际竞争力,我国从去年开始扶持一批养殖户走标准化养殖道路,从建设场地,用料用药防疫等都严格按标准化养殖的要求实施。面上散养户现多数由于养殖成本高效率低,防疫达不到要求已逐步被规模户代替,这也是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化养殖业转变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