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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问题的探讨

2010-08-15

山西焦煤科技 2010年1期
关键词:法律资源经济

谢 芳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安全培训中心)

循环经济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模式。循环经济的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是实现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污染控制,是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尖锐的资源约束矛盾和突出的环境压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实选择,是实现由依靠物质资源为主转向依靠智力资源为主,由生态环境破坏型转向生态环境友好型的历史性和突破性的重大革命,是建设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乃至生态文明的有效途径;是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深刻反思的积极成果。

1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已经获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现阶段,我国在循环经济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成为阻碍循环经济在我国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

1)对循环经济的理念认知还不够深入。环境保护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循环经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对于环境保护的观念多数居民已经接受,但对于循环经济,无论在社会层面,或是对其内涵的理解和认知还很欠缺,不少人对循环经济的认识还很模糊,对如何发展循环经济更是不置可否。目前,相当一部分人,包括一些媒体,往往把回收利用再生资源与假冒伪劣、污染环境划等号。

2)循环经济发展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合力。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呵护。当前,我国还没能够很好地做到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为准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城市发展和园区建设都还没有将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其中,还不能够整合全社会力量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3)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约束循环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呈现出两大特征:首先,我国经济发展更多的是以能源的高消耗来换取,并且科技进步的速度大大落后于经济增长速度,缺乏自主创新能力,使得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致使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往往通过数量和价格来参与竞争,进而加剧对资源的高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其次,由于市场的开放,外资大量进入我国,造成我国经济的对外依赖性不断增大。我国引进的外资企业往往是所在国家按照梯度转移理念移出本土的,基本上是一些过时的工业科技,对稀缺性和污染性资源的消耗过大,不具备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因此,无形中增加了我国经济发展中资源与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在这种外资外贸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具有很大的空间约束,因为过度依赖资源的大量消耗和外来技术,忽视自身技术发展和创新,会使得发展循环经济丧失主动权和控制力。

4)科技水平滞后,阻碍发展循环经济的步伐。循环经济的开展,对技术的要求往往会比一般生产所要求的要高。目前,我国技术创新水平还不能满足发展循环经济的需要,形成了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梗阻。

a)循环经济不经济。循环经济应当是一种规模经济,因为循环利用资源必须在废弃物排放量具有规模化利用的可能时,才能实现成本的最小化。如果循环利用资源不能取得规模效益,与新的资源相比没有经济优势,违背了基本的经济原则,循环经济就不具备生命力。b)循环经济难循环。循环经济发展必须要有技术作为支撑,需要一大批成熟的节能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以及再制造技术、废旧原料再生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等等作为支撑,而这些支撑的供给应当通过科技创新来完成。然而,当前我国科技发展水平与循环经济发展不同步,技术进步没有所期望的那么大。

5)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法律监督机制不健全。现阶段,我国缺乏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尽管我国目前已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是,总体而言,尚末形成适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这样,一方面导致循环经济在实际的发展中缺乏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更使得其发展丧失法律权威性,无法从法律层面运用法律成本来引导行为主体的行为取向,因为行为主体遵守循环经济相关法律与违反循环经济相关法律的成本 —收益均未能确定,因而无法保证企业、个人以及各级政府对发展循环经济的参与度。另外,目前我国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领域仍存在许多真空地带,而现在的环境保护法律则效力层次较低,行政法规或规章法律规定之间的协调性差,缺乏可操作性。法律的缺位致使法律成本导向作用未能发挥,循环经济的发展缺少权威性和保障性,这就进一步削弱了循环经济发展的外部动力。

2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设想

众多理论和实践探索表明,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科学界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建立法规制度、形成经济激励机制、开发相关技术等措施来推进。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的认识。要运用各种手段和舆论传媒加强对发展循环经济、理念和重大意义的宣传力度,普及循环经济知识,增强全社会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让循环经济的理念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把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和垃圾分类回收等活动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循环型社会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开展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普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现代生态价值观,增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氛围。要在政府管理部门及企业中加大培训力度,使发展循环经济变成政府、企业、公众的自觉行为,推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2)利用经济手段,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用经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OECD(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国家采用激励机制保护环境的有机延伸。由于OECD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污染者付费”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金补助。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主要差距在于:一是虽然我国的“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类似于“污染者付费”政策,但实施的效果并不好;二是我国企业一旦使用其他企业的废弃物,如工业废渣、粉煤灰等,原来的废物产生者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向使用者收费,使综合利用企业无利可图,严重挫伤了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积极性;三是我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有时落实不到企业。因此,需要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纠正上述错误做法,落实价格、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3)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投资和消费是拉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提高经济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有利于循环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

4)建立技术支撑体系,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建设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撑,所以,要大力发展煤炭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技术和共用技术;要充分调动政府、社会、企业资源进行重点攻关;要以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引用国外先进技术,促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要研究开发循环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技术,建立起技术支撑体系。包括污染治理技术、综合利用技术、废物利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和生态工业链接技术、煤炭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耦合共生技术。通过推广应用先进成熟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开发煤炭产业新产品。坚持运用生态设计,改进煤炭企业的生产工艺,实现无害或低害生产。以再循环为手段,实现废弃物的减污减排,把对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中,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5)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但至今还没有相关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有关工作的开展。因此,根据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形成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坚决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现象出现。

总之,发展循环经济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质量和保持经济增长后劲和为儿孙造福的大事,应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切入点,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实现我国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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