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产业新政定稿
2010-08-15
山东农机化 2010年12期
农机产业新政定稿
据工信部提供的信息,《农业装备产业发展政策》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农机产业有望获得“全方位”政策支持。据了解,相关支持政策包括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机工业企业按20%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除农机企业增值税继续执行13%税率外,销项额大于进项额的留抵额实行当年退还企业。此外,中小型农机企业也将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业倾斜。为鼓励农机企业做大做强,国家鼓励有技术、管理优势和资金优势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兼并、收购和重组农机具及配件制造企业。
在当天的会议上,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指出,下一步,工信部将做好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颁布产业政策、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推动农机工业可持续发展。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