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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企业研发总部来杭发展

2010-08-15夏效鸿杭州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姚寿坤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杭州科技 2010年3期
关键词:总部高新技术杭州

夏效鸿 杭州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姚寿坤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吸引企业研发总部来杭发展

夏效鸿 杭州市政府政策研究室 姚寿坤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一、在杭研发机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⒈杭州市企业研发机构现状

⑴企业研发中心的基本情况。目前,全市共建有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339家,省级企业研发中心157家,省级农业企业科技研发中心35家。2007-2009年,全市有170家企业研发中心获得“市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有77家企业研发中心获得“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认定。

⑵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至2009年底,杭州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454家,约占全市996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56%。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4家,占全省的1/3以上;省级技术中心132家,占全省技术中心的21.8%;市级技术中心308家。而“十一五”末的2005年,则分别为239家、6家、57家和176家。

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建设情况。目前,杭州市拥有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家,均落户在浙江大学。

⑷企业中央研究院建设情况。目前,杭州市已建立企业(中央)研究院5家,分别是浙江万向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国泰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西子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汽轮集团企业(中央)研究院和浙江中控集团企业(中央)研究院。2009年始,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在全省建立部分企业研究院,由省科学技术厅给予财政科技经费补助。杭州市有万向研究院、娃哈哈研究院、杭汽轮中央研究院、贝因美科学院、西子企业研究院等5家企业受到关注。

⒉国外研发企业在杭发展情况

外企在杭州进行的研发性投资呈逐年上升趋势。先后引进了诺基亚、三星半导体、大和热磁、摩托罗拉等17家海外研发机构。至2008年底,全市批准外商投资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企业126家,合同外资累计5.74亿美元,占全市合同外资总额的1.64%。新批外商投资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企业30家,合同外资2.61亿美元,同比上升167.17%,占全市合同外资总额的4.18%,实际到资0.77亿美元,同比上升475.07%,占全市实际到资总额的2.33%。

⒊企业研发总部在杭发展趋势

市级研发中心在各项政策的支持下发展迅速,特别是近几年,呈现了加速增长的趋势。2000-2004年,杭州市共建设研发中心 88家,2005-2009年则新增251家。仅杭州经济开发区就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50家,其中省级以上研发(技术)中心14家。研发中心建设正从传统的纺织、化工向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新材料产业为主体的高技术产业群格局转变。近年来,杭州已初步形成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体,多形式、多类型科技服务平台发展格局。到2009年末,已建成特色城镇工业功能区的行业研发中心25个、公共技术创新平台13个。

⒋存在的主要问题

⑴政策拉动效应不强。在如何建立自主创新机制、如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方面,公共政策的制订上缺乏有力的切入点,理念滞后,对象偏狭,仅限于企业内部的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没有及时、全部将近年来涌现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企业中央研究院、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杭设立的分支机构等新型技术创新载体纳入政策扶持的范畴。

⑵研发能力整体不强。研发中心总体研发水平较低,重大、关键、前瞻性技术开发能力薄弱,参与重大技术革新、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消化先进技术的力度不够,对提升自身的自主研发能力,进而促进依托单位产品的升级换代,推动企业产品与服务转型升级,效果不明显,低水平建设仍是大部分研发中心的发展状态。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缺乏、原始性创新能力不强,致使杭州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⑶人才培养存在欠缺。在杭企业研发中心和依托单位在建设与产品开发初期,都会花大力气引进专业人才。但在人才管理过程中,却并未形成有效的机制,忽视自身培养人才,导致人才流动过于频繁,不仅影响研发总部工作的开展,也导致依托单位商业信息的外泄。据统计,2008年末全市企业科技队伍中,拥有高、中级职称的只有2.5万人,仅占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27%。

⑷技术中心溢出效应尚未发挥。不少高新技术企业迄今以低端劳动密集型为主,一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有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些企业实质上是跨国公司的“代工车间”或“组装车间”,所谓高新技术出口“明星”产品大多是其全球供应链的低附加值产品,技术水平和边际利润很低(如摩托罗拉、东芝、东信的手机、电脑等信息产品),无法产生核心技术的“溢出效应”。

⑸技术协作平台没有真正形成。从整体上看,杭州区域研发力量分散,研究层次分工不科学,信息资源不共享,社会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没有真正形成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博士后流动站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除了行业研发中心外,至今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科技平台。主要表现为公共政策对公共科技平台缺少整体规划和统一布局,尚未建立利用公共平台整合社会科研资源、最大限度利用公共科技资源机制。不少地方用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取代公共科技平台,政策扶持对象既像公共科技平台,又像专业孵化机构,也像科技中介公司,平台概念模糊、定位混乱。

二、加快研发总部在杭发展的对策建议

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研发型总部经济发展优势显著,分项发展能力相对较强,在吸引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国内大企业集团全国总部方面具有较强优势。杭州是处于第二能级之首的城市,发展研发总部的条件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第一能级城市相比,明显缺乏竞争力,要引进大的跨国型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设立研发总部,很不现实。因此,加快企业研发总部在杭州发展,要重点做好“三篇文章”、抓好“四大举措”:

⒈做好“三篇文章”

⑴做好“引进”的文章。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企业集团来杭设立华东地区研发总部、区域研发总部或分支机构;吸引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的省内外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在杭设立研发总部。

⑵做好“提升”的文章。加快本地优势企业发展升级,使其研发总部能尽快入驻基地,获得基地更多的共享资源,发展壮大现有规模,推动杭州研发型总部经济的快速发展。

⑶做好“培育”的文章。培育具有杭州本土优势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企业研发中心,以提高杭州研发型总部经济的综合发展能力。

⒉抓好“四项举措”

⑴明确发展定位,实施合理规划

①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空间布局、主功能区发展、土地利用等进行合理布局,以体现各区域功能要求,形成各具优势的研发总部模式,促进各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不断加强高新技术扩散与产业化,建设好若干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技术与产业化技术提供先进的平台,实施大企业战略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网络并行的产业发展思路。

②正确处理好区域利益关系。为避免因局部利益造成不良竞争带来的危害,可以建立跨区域协调机构,充分集聚区域优势,突出区域特色,防止重复建设和相互间的资源争夺、利益冲突。

③充分发挥好龙头带动作用。以滨江、下沙和钱江新城为研发型总部经济发展龙头,将浙江大学科技园、浙江省大学科技园建设成杭州集成创新的重要基地、高技术中小企业的成长摇篮,把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建设成国家一流的以电子信息与软件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文三)建成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的主要基地,形成企业总部、高科技研发制造基地、制造业生产基地与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的良性互动,从而更好地带动杭州整体经济的发展。

⑵突出发展重点,提升研发能力

①大力发展专业性研发企业。合同研发正逐渐发展成为研发产业的主导产业模式,而专门承接合同研发的研发企业将是未来研发产业的最主要力量。杭州应更多创建以市场为导向,以专利许可、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为经营方式,能承担创新活动风险和收益,专门从事商业合同研发的企业。在服务外包市场前景预期看好的前提下,外包研发合同承接方的市场机遇亦在日益扩大,尤其在涉及原料生产领域的一些非核心技术的研究与相关服务的提供方面,要大力支持和促进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成立专业性研发公司,或鼓励部分企业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衍生发展成为专一性研发公司。

②进一步吸引跨国公司研发总部。进一步吸引世界500强跨国企业的研发总部,促进杭州成为外资研发总部集聚重地。建立有利于跨国公司研发总部转移落户的产业平台,对技术含量高、符合区域产业结构升级方向、关联带动效应大、有利于产业集群形成的研发项目和机构实行政策聚焦,适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研发资源,促进跨国公司研发总部与本土企业研发总部的互动发展,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人才的“回流”。

③吸引和资助国家级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研究机构的战略联盟关系,构成杭州高新技术研究中心的新集群。要吸引和资助国防部、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下属的重要科研机构入驻,特别是吸引现代装备、生物医药、航空航天、软件开发等重点领域的国家级科研机构。

④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引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来杭创建独立的研发总部,依托杭州本地企业合作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围绕先进制造、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品、创新与创意产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组建研究机构及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

⑤吸引国内企业设立研发总部。吸引和鼓励外省市企业结合杭州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优势来杭设立研发总部,对企业建立的工程技术研发总部给予一定资助。引导社会力量创办各类民营技术创新机构。

⑥加强本土企业研发总部建设。继续做好对本土企业研发总部的引导、认定和扶持,加强对现有在杭企业研发总部的分类指导,鼓励其申报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提升研发总部的层次级别。引导、发挥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在产业或区域范围内的竞争优势,逐渐从主要为本企业服务提升到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主力军,以发挥其在产业发展中的基础性和群体性优势,进而逐步建立起以企业研发总部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

⑶提升关联程度,增加溢出效应

①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制定统一的产业集群发展总体规划,将跨国公司研发总部与杭州已初步形成的一些优势产业群结合起来,着力拉长产业链和产品链,提高研发企业相互关联程度,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加快发展,增强跨国公司研发总部的溢出效应。

②着力解决高新技术研发的后续产业培植问题。系统推进产业规划、政策配套、人才保障、园区建设、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环境,促进产业根植化,以提高研发合作的经济溢出效应。

③着力加强高新技术扩散与产业化。建设若干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关键技术与产业化技术提供先进的平台,实施大企业战略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创业网络并行的产业发展思路。

④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交易的程度与水准。规范与发展高新技术产权交易中心,提高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场所层次。积极鼓励专利工程师及知识产权工作者的成长与发展,定期举行具有杭州特色的专业性博览会,如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品、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产品等,为高新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⑷推动虚拟研发,创新研发模式。虚拟研发组织是虚拟组织概念渗透于科研机构所形成的一种研发新模式,它围绕特定的研究目标和内容,利用计算机网络和通讯工具,将有能力、有愿望参与产品开发的企业和研究所连接起来,从而打破地域的限制,加强这些机构之间的协作,实现系统软硬件、试验检测设备、加工设备、人才等资源的互利共享。虚拟研发组织比传统的研发总部拥有更丰富的资源,能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优化组合,以低成本达到组织柔性的目的,满足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

三、制订完善吸引企业研发总部来杭发展的政策建议

⒈布局规划政策方面

分门别类相对集中地安排研发总部用地;符合杭州城市总体规划和总部经济发展布局,有较多企业研发总部集聚的场所,可规划为研发总部基地;研发总部企业办公用地纳入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⒉建设用地政策方面

每年新供用地中,提供一定比例用地用于满足企业研发总部办公用地需求;对于自建自用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所购土地实际支付地价款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

⒊住房租购政策方面

对购置办公、营业用房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租赁办公、营业用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租赁期3年以上的,按每平方米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⒋园区建设政策方面

在研发总部基地或产业集聚园区规划相关产业研发总部功能区,统一建设研发总部楼宇,以优惠的租金向经认定的研发总部企业提供办公用房。支持同类别或产业联系紧密的总部企业联建研发总部大厦。总部企业新办理注册登记时,属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前置审批的事项,实行审批部门预核和对企业承诺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纳入大企业直通车服务名单,为重大产业项目提供直通车服务。提供便捷通关优惠措施。积极为企业做好通关业务咨询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⒌市场培育政策方面

支持在杭大企业主动“走出去”拓展市场和资源空间,鼓励跨地区本土企业(集团)将研发总部等留驻企业母体,积极引进外地上下游配套企业、加快产业集聚和价值链延伸;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改进生产流程,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构建“内聚外联”的培育和支持体系。在营造企业研发总部发展和根植内聚效应的同时,形成优势互补、务实互利和开放互动的研发总部外联发展态势。

⒍人才高地政策方面

建立吸引优秀人才的新机制,为企业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提供政策倾斜,适度增加研发费用;建立总部人力资源储备库,鼓励企业加快培养和引进国际化高级专业人才、技术创新型人才,在研发总部建造“人才特区”,打造人才高地;对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效益的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予以重奖;积极培养技术带头人,建立高素质的技术开发团队;探索知识资本参与分配的模式,对有专长的技术骨干实行年薪制和股权、期权奖励制度。

⒎产权保护政策方面

重视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制定鼓励促进杭州高新技术发展的知识产权权属政策和奖励政策,确保知识产权管理切实纳入经济、科技及贸易管理工作中;积极推进自主创新,努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数量和质量;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利益分配和评价指标等,大力推进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国际化,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作用;保护研发成果不被竞争对手模仿、窃取;防止本地研发成果被外来企业轻易获取,减少技术逆向扩散的可能。

⒏招商引资政策方面

改善外部发展环境,创造有利于研发总部发展的产业配套环境;建立与技术转移有关的技术交易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加强研发密集型产业的对外开放力度,通过与跨国公司之间的竞争机制促使其向本土企业转移核心技术和高端技术;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杭,真正把外资企业和杭州本土企业的研发活动纳入全球研发分工体系。

⒐信息发布政策方面

健全政府信息网络系统,定期向研发型总部企业发布本市发展规划、重大发展政策、重大项目投资信息和改革措施,鼓励研发型总部企业参与政府重要决策咨询论证和重大工程规划建设;构建国内集产品制造、设计、研究、展览为一体的信息发布中心,吸引相关行业展会和研究机构集聚,打造特色研发总部聚集城市。

⒑协调机制政策方面

建立杭州加快研发总部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大力开展企业信息化、技术咨询、产品设计、科技企业孵化、技术代理、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技术支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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