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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朝鲜的“两班”及其文化特点

2010-08-15潘畅和何方

东疆学刊 2010年3期
关键词:朱子学高丽阶层

潘畅和,何方

(1.延边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延吉133002;2.延边大学出版社,吉林延吉133002)

论古代朝鲜的“两班”及其文化特点

潘畅和1,何方2

(1.延边大学人文学院,吉林延吉133002;2.延边大学出版社,吉林延吉133002)

“两班”及其文化是古代朝鲜所特有的文化现象。两班起源于高丽,而两班文化成熟发展于朝鲜王朝时期,其典型形态是在地两班。在地两班于16世纪时走出京城返回农村,并构筑了自己的永久世居地和文化根基。他们在朱子学的价值体系中,远离商品经济,营造了自己独有的精神世界和生活文化,成为朝鲜王朝稳定的社会体制基础。

古代朝鲜;在地两班;乡案;乡约

“两班”是古代朝鲜独具特色的文化现象,因此可以说,走进“两班”世界是解读古代朝鲜文化的一把钥匙。想知道儒家文化为什么在东亚儒家文化圈中对古代朝鲜产生了更深刻的影响,就不能不了解古代朝鲜的两班及其文化特点。

“两班”之称,源自高丽时期的宫中朝会。高丽时期,国王模仿中国历代王朝皇帝南面听政的惯例,也朝南而坐。参加朝会的大臣面向国王,分立于左右两侧。位于右侧,即东侧的为文官;位于左侧,即西侧的为武官。“两班”即文班和武班的合称,亦即官人。高丽时期的两班有可任文武官之正职的两班,可任宫中内僚职的两班,仕医、卜、地理、律、算之技艺仕官的杂务性技术职务,而使役于杂职的人则不属于两班。两班以外的人,在官阶的升迁上皆有限制,其待遇等于庶人。庶人是上述两班、杂技、杂职以外的阶层,良人也属于此。庶人在仕途、受教育上与两班皆有差异,且为租税、徭役、兵役的实际负担者。两班、庶人以下的为贱人,驿丁、津尺、杨禾尺(从事屠宰及肉类贩卖)、才人、商人、工匠、乐工、部曲、奴婢等属于此。这些人不能应试,不能仕宦,没有受教育的机会。如父母一方为贱人,其子孙则世代为贱人。[1](113~114)可见,高丽的两班是官僚体制中实际的掌权官人。

高丽建国时期的文武两班大体上由开国功臣、地方豪族、新罗六头品系组成。光宗(950~975)时为了加强高丽王室的权力,大力推进改革,铲除了开国功臣这一权臣集团,并于958年接纳中国儒者的建议,实行科举制,使新的豪族势力大举涌入政界。成宗(982~997)出于抑制新兴豪族、巩固王权的需要,将中央官人豪族外派于地方十二牧,担任州、府、郡、县的吏职,使其成为乡吏两班。这样,高丽豪族(乡吏)和新罗六头品系两班成为高丽初期两班的主流。

作为文武两班的总称,两班的外延本来只限于在位的两班官吏,但由于两班官吏的子孙及其家族也享受诸多特权和便利,且以家族血统直接获得官职的荫叙制和特殊的科举准备教育机关——私学的产生,使两班家族越来越成为两班队伍的主要来源,加上两班家族又通过和王室及两班相互间封闭的婚姻关系逐渐成长为门阀贵族势力,使两班从最初的单指文武两班官人的官职概念发展到指称两班及其家族的贵族身份的概念。

成宗14年(996),高丽从唐朝引进了文、武散阶制。为了抑制地方豪族的武力,突出文班的社会地位而只给武班以散阶。这种在制度上表现出的对武班的不公正待遇和得势文班的飞扬跋扈,导致武班的强烈不满,终于在1170年发生了宫廷政变,使文臣遭到了灭顶之灾。从此,高丽进入了长达一个世纪的武臣执政期。掌握政权的武臣出于运营国政的需要,通过科举又重新将大量的乡吏推上政界,这些人就成为了新的两班。乡吏两班事实上成为高丽两班的供给源。武臣执政期结束后,高丽受到中国元朝一个多世纪的干涉与支配。其间,译官、内僚等亲元势力从卑职上升为两班,与王室、门阀贵族通婚而形成新的权门世族。到了社会越发混乱的高丽末期,社会最底层的贱民也有了成为两班的机会,两班数量大增,新旧贵贱两班混杂在一起,直接动摇了统治阶级的身份基础。

面对这种状况,推翻高丽王朝而诞生的朝鲜王朝的执权两班首先开始了对社会身份的重新改编。其主要措施就是对两班与乡吏、胥吏、技术官吏乃至两班的庶孽进行了区分。高丽时期两班的主要供给源是乡吏,他们通过科举和吏职源源不断地上升为两班。朝鲜王朝初期则对此进行了严格控制,即通过严格限制乡吏的科举应试资格,强制将添职二品以下、现职三品以下未在国家登科或无立功者从两班官僚还原为乡吏,取消乡吏的外邑田,制定乡吏惩处法,设立监督乡吏的留乡所,通过这些重要措施,对高丽时期的下层两班层进行了整顿。不仅如此,还对胥吏、技术官吏,甚至于两班的庶孽也进行了降格,使他们成为与两班相区别的下层身份,致使高丽时的两班被分化为上层统治身份的两班和下层吏职的中人。

这样,朝鲜王朝的身份制度大体上分为两班、良人、贱人。如果细分,则在两班与良人之间还有中人、吏校。中人次于两班,官职限于技术事务。计士(会计官)、观象监员、翻译官、写字官、图画属员、检律(司法官)、吏校及吏胥(中央及地方官署之衙前)、军校与掖隶(宫廷吏属)等阶层的身份低于中人而高于良人,属于广义的中间阶层。良人以农工商等为业,大部分未受教育,但有纳税、贡赋、服军役的义务。各种身份世袭,两班阶级为防止数目增加和血缘混淆,采取出身身份规定制,规定正妻以外所生等于中人,不属于两班之列。贱人阶级处于社会最下层。父母之一为贱人,子女难免为奴隶。[1](115~116)

朝鲜王朝的身份制度及其内涵,一方面更严格区分了身份间的等级差别,另一方面又突出了两班作为上层统治阶层身份的特殊意义,使两班已不限于文武九品官,凡有资格仕官身份者,都被列入“两班”之列。李重焕(1690—1760)的《里志》(一名《八域志》)云:“凡仕于朝者,与不仕而在下者,苟其人从事于士,则通谓之士大夫……品官与士大夫,同谓之两班。”不仅如此,两班之子孙及忠臣、贤人学者的子孙也被纳入到两班之列:“所谓尊尊者,入仕为君子者。其位尊贵,操业为小人者,其位卑贱。两等而已。然君子之子孙,世守其道,续文秉礼,虽不入仕,犹为贵族。”“岭南之俗,其士族有三品,不以官阀为高下,只目其土著名行世传之家,为上品。惟其出于先贤门下,其子孙,虽十世无官,亦不计也。”

可见,高丽两班和朝鲜两班虽然同样是指称兼具经济实力与政治权力于一身的统治阶层,但两者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高丽两班本质上是以两班官职为核心形成的。尽管高丽两班也有指称两班及其家族的内涵,但是指称身份阶层的意义主要在于其身份阶层与官职的联系。而朝鲜两班从一开始就从制度上将两班之“官”与“职”做了区别,对乡吏、技术官、庶孽等下级统治身份进行了降格,突出了两班作为最高统治身份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特殊内涵。

第二,由于高丽两班身份主要是围绕官职形成的,因此,高丽时期担任着或曾经担任了官职的就是两班,它与两班的学问、德行及专有文化水平没有必然的联系。高丽王朝在不同历史时期形成了功臣豪族、门阀贵族、权门贵族的事实就说明,这些贵族两班主要是以有形官职的获取与否为基础的政治身份和客观标志。而朝鲜两班虽然也是以法定的社会政治身份为基础,但随着以科举制为核心的官僚体制的完善和朱子学的传入及发展,两班身份的法定内涵逐渐向社会约定俗成的文化内涵发展,使得朝鲜成为有别于高丽的两班文化社会。

刚刚建立的朝鲜王朝基本上沿袭了高丽的中央集权制度,因此,社会结构及体制模式很快定型,而且经过太宗(1401~1418)强有力的政治统治,不仅迅速结束了其初期的政治动乱而走向稳定,还形成了远比高丽封建王朝更为集权的统治王朝,这使得其对于政治秩序和权力合法性进行支撑的思想理论需求就更为明确和迫切了,于是,朱子学的现实功用很快得到了体现。郑道传、权近等一批学者在政治权力的支持下,一方面从政治上解除了高丽佛教的精神统驭能力,另一方面又从政治、思想、理论上将朱子学全面推向了社会文化的中心,致使高丽时期只是作为制度文化建设的思想资源的儒教,在朝鲜王朝的朱子学阶段,成为了整个民族和社会的价值理念及其生活文化的基础。而这种结果的产生,与两班尤其是在地两班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关系。

朝鲜两班作为统治阶层特权的代名词,是统治阶级身份的法定概念。作为社会统治阶层的两班有在京两班(京班)和在地两班(乡班)两种不同的类型。在京两班大多是两班中的名门,他们在汉城及其周边地区世代定居,形成名门望族,培育出很多中科举者,担任政府高官的人也很多。但真正能够代表朝鲜两班特有文化的还不是这些在京两班,而是在两班中占压倒多数的在地两班。正是他们的存在及其生活方式,典型地反映了朝鲜两班文化独有的特点。

在地两班是从地方乡吏中进入中央政界的那部分人以及其子孙在农村重新定居的过程中形成的。在地两班作为社会的统治阶层,它有些类似于中国的士大夫和日本的武士阶层,但在中国的士大夫由明至清的历史发展中逐渐从“乡居”走向“城居”、日本的武士阶层于德川时代彻底地与土地分离集中到城下町居住的时候,朝鲜两班则于16世纪走出京城返回到农村构筑了自己的永久世居地和文化根基。这些返回到农村居住的两班就成为在地两班。在地两班的初祖入乡定居后,他们的子孙没有选择走出农村的道路,而是继续世世代代在农村生活,并且永驻一地。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在地两班的世居地。这些世居地大部分由同族集居而成。这种同族集居而成的同族聚居地,在16世纪的朝鲜农村迅速兴起并广泛、长期存在。日本在朝鲜的总督府于1930年出于殖民统治的需要,调查了朝鲜最著名的1685个两班同族聚居地的形成时间,结果表明12.3%在500年以上,38.8%在500~300年之间,20.8%在300~100年之间,1.4%不到百年,27.2%时间不明,而且这些同族聚居地在1431~1630年间形成的居多[2](195)。这就是说,在地两班的形成过程同时也是他们的世居地的同族聚居地形成的过程。这些具有悠久历史的同族聚居地大部分是在朝鲜王朝时期形成,而且大多是在16世纪左右。在农村广泛存在的同族聚居地发挥了两班统治集团的据点作用,同时为朱子学秩序在朝鲜全境的最终形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198)

那么,是什么契机和原因使朝鲜两班在当时选择了回归农村并永世不迁的路线的呢?首先,作为乡吏出身的两班,在权力中心与在京两班的较量中深感力量的不济,选择退路时选择了回乡,因为他们原本是从农村走出来的,那里有着雄厚的生存基础,选择退路那里自然是最好的归宿。其次,当时的农村经过前期的农业生产力大发展正处于繁荣阶段。朝鲜王朝在建国初期积极采取了政府主导的诸多劝农政策,诸如增值和安定农业人口、开垦和扩大农地、普及农业技术等。太宗时出台了“守令七事”,加强了地方领导,世宗时出刊了朝鲜自己的农书《农事直说》(1429年),这些都足以证明这个时期农业及农村的相对繁荣,这也加快了在地两班返回农村的步伐。第三,16世纪上半叶中央政界接连发生了戊午(1498年)、甲子(1504 年)、己卯(1519年)、乙巳(1545年)四大士祸,士祸中众多的士林学者遭到了不幸。面对政治的腥风血雨,一方面,回乡的在地两班进一步打消了出仕入朝的念头,安居农村;另一方面,也使很多在京两班纷纷隐居乡下,建立书院、集结儒生,在功利和世俗的官学系统之外实现自我价值,使得自己的选择不只是一时避身,而是永久地留在了农村。第四,朝鲜王朝虽说是由士农工商四个职业阶层构成,但相对于中国和日本来说,只有读书(士)和农业(农)两种职业选择。因此,除了汉城和旧首都开城、平壤以外,几乎不存在其他城市,16世纪的货币经济也不很发达,至17世纪中叶,土地买卖的支付手段还只是棉布和米。[2](156)这就使得从政治中心被排挤出来的两班只能回到农村谋求出路,而且在商业经济尚不发达的朝鲜王朝,在地两班一经回到农村就几乎永久性地未能走出农村或改换职业。第五,随着朱子学影响的深入,在地两班通过所谓的政治“公论”,获得了通过舆论施加影响于政治的正当渠道;而且由于在地两班是从地方乡吏进入政界的那部分人和他们的子孙重新回到农村居住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他们在源头上都有曾经上京做官的经历,都与“京城文化”有着诸多的联系,这种“贵族”条件使他们很容易排挤地方乡吏并确立自己在地方上的统治地位。当时中央派遣的守令不能在自己的出身地任职,任期短而且经常变迁,为弥补这种弊端,朝廷在地方设有监督乡吏的乡所、乡厅,而这些乡所、乡厅正好使在地两班通过辅佐守令监督乡吏的工作而成为地方统治体制的一员,即成为“亚官”。这种双向自我价值的实现,也使在地两班一心在农村创造自己的文化。

可见,朝鲜在地两班是在朝鲜特有的历史背景中成为永久地选择了农村的在乡“士”阶层。那么,这些在乡之“士”作为朝鲜两班的主力军,是如何典型地反映了朝鲜两班文化的特征的呢?

首先,朝鲜两班的存在是建立在土地和奴婢的劳动基础上的。朝鲜两班绝大部分都是拥有土地的中小地主,而他们的土地完全靠私有奴婢的劳动耕作。不仅农田的耕作,就连两班的日常生活起居等杂务也都依赖奴婢的劳动。所以,奴婢的有无直接成为两班身份最基本的条件。如果两班没有奴婢,就不可能维护自己的身份,也不会被社会所认可。因此,朝鲜封建社会有数量庞大的奴婢存在。据现存首尔大学奎章阁所藏中整理相当完好的庆尚道大邱的户籍大账[2](256)对人口的记载,1609年大邱的总人口为13913人,其中两班为1027人,常民为6894(49.5%)人,奴婢为5992人。这就是说,占人口7.4%的两班以使役占人口43.1%的奴婢为生。对于如此庞大的奴婢的存在,朝鲜16世纪的著名学者梁诚之《讷齐集》续编中有这样的记载:“况中国,自唐尧至大明,凡二十六代。东国自檀君至今才七代。此非徒华夷风俗淳漓之不同也,以东方大家世族布列中外,虽有奸雄,不得睥睨于其间也。夫大家世族之为大家世族,以其有奴婢也。以此而有内外上下之分也,礼义廉耻之养也;气力之成,名望之著也。”朝鲜著名的实学家丁若镛甚至在《牧民心书》中也指出国家所倚者士族,士族所依者奴婢,奴婢之法不能轻易改变。可见,土地和奴婢是维持两班身份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其中,如同两班之手足的奴婢更是维护两班身份制度的必要条件。因此,朝鲜两班千方百计地通过财富、官职等方法增加奴婢,甚至把奴婢作为世传之“物”传给内外子孙,并随婚姻相互赠与。

其次,朝鲜两班是职业读书人。由于大量奴婢的存在,两班成为完全摆脱了生产劳动的有闲阶级。作为脱离生产劳动的有闲阶级,他们置身的领域只能是文化,而朱子学的价值体系正好成为作为有闲阶级的两班维持社会统治地位的有利工具和实现自身价值的精神食粮。这样,朱子学与朝鲜两班文化就结下了不解之缘。读《四书》、学《五经》,应试科举,成为有闲两班主要的生活内容和毕生追求。但是,在现实中真正能够实现这一目标的只能是极少数人。朝鲜是比中国和日本官吏少得惊人的国家。朝鲜王朝末期,除京城以外,统治朝鲜八道的官吏还不到一千。[3](515)可想而知,对于绝大多数两班,尤其是对在地两班来讲,出仕为官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当读书学习在现实中几乎是无谓的劳动时,必然的逻辑是不做这样的无谓牺牲。但在朝鲜却没有发生这种逻辑的必然。因为朝鲜封建王朝的制度建构使两班充分享受作为优越于良人、贱人的尊贵阶层、统治阶层的身份待遇,所以他们只有努力保持自己的身份。而要保持自己的身份,就要彰显自己的价值,但价值的彰显基本上不可能通过读书做官这一外在形式实现时,就只能向内在的身心修养及理念追求上努力体现读书人的价值。因此,这样的处境对读书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培养“士”的精神,轻利、崇义、兼善,努力达到“忍饥耐寒,口不说贫;手勿执钱,不问米价”的境界。正是两班读书人的这种价值追求,使两班文化尽管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积弊甚深,深受痛斥,但还是成为了被整个社会所尊重、仰慕的文化,成为了社会下层甘愿接受他们指导的文化。所以,18世纪以后朝鲜社会新形成的向两班统治提出挑战的阶层,不是要否定两班,而是自己也要成为两班。进入19世纪这种加入两班的社会趋势更为强劲。据《韩国史市民讲座》记载[4]:朝鲜后期两班户数的比例在17世纪后半期占9%~19%,18世纪前半期占12%~26%,18世纪后半期占24%~57%,19世纪占39%~80%。当然,社会下层如此纷纷趋向两班,不无逃避军役等国家赋税的现实功利目的。但值得一提的是,逃避赋税的办法是使自己也具有两班的身份——“幼学”。所谓幼学就是指没有出仕的儒生。他们在两班中所占比例依次为1678年为42%;1717年为78%;1759年为88%;1786年为95%。[4](18)可见,广义上的朝鲜两班也就是指读书人的身份阶层。而这么多人是怎样靠读儒书维持其社会生存则另当别论,仅就朝鲜社会生产出了如此之多的“幼学(儒生)”身份本身,就可以想象出包括从统治者到下层百姓在内的整个朝鲜社会是一个怎样的信奉儒教文化的社会。不可否认,在这样的社会,儒学与数量众多的两班身份阶层紧密结合,并在与之配套的特定的社会制度和实践中发挥了高度的精神性和道德规范功能,使朝鲜社会更多地具有自律因素。这种自律因素也是使朝鲜封建王朝在内忧外患不断的历史背景下,还能维持长达500年之久的稳定统治的重要原因。

可以说,朝鲜社会是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和一元的静态农业经济始终成为主导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具有意识形态化价值体系的朱子学就成为满足社会的统治者和支撑这个统治的两班“士”阶层需要的工具而得到了双向的加固。这样,统治者极力推行朱子学,以求稳定的社会秩序,两班“士”阶层作为职业的朱子学文化的学习实践者,既受惠于这个制度,又维护了这个制度。如果说,在中国儒家文化主要是以科举形式与国家权力相结合,以流动的知识分子个人的内在修养成为社会道德力量的源泉,那么,在朝鲜的儒教文化不仅以科举形式实现了与国家权力的结合,而且还以系统的制度文化,通过在地两班这一广泛长久的非流动的社会阶层,深入到社会的其他领域,特别是下层民间社会。结果,朝鲜儒学的价值体现逐渐淡化了为社会结构关键部位的政治权力系统提供支持的功能,而更多为建立作为精神资源的价值理性做出了可能的支持。这主要表现在在地两班营造的自治组织、家族集结、生活文化三个方面。

首先看在地两班的自治组织。由于在地两班的“先天出身”是乡吏,他们在地方有着自己雄厚的生活基础;又由于他们的“后天出身”都是直接或间接地曾经出仕为官的人,他们身上具有地方乡吏所不具有的贵族文化因素。因此,他们与地方乡吏势力相比,先天具有身份及文化上的优势。在地两班回归故里之后,为确保自己的优势,并通过这种优势达到统治地方社会的目的,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自治组织——乡案。所谓乡案是在地两班效法京班有自己的名簿——京案的做法,自己也编制了乡案,即在地两班的名簿。他们把内外亲族及妻族中没有身份污点的人,经过在地两班的公论审核后入录于乡案中。入录于乡案的两班成为乡员,组成乡会。乡会主要讨论决定新入会成员,推荐乡任,控制乡吏和百姓。为了保证乡案成员的尊严,他们自己制定乡约,进行严格的自我约束。乡约的四大德目是“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可见,乡案组织实际上是在地两班为树立自己的身份权威,对外以示区别,对内保持凝聚和自律而建的自治组织。这一组织在历史的发展中,实际上起到了有效地保障在地两班的社会身份和文化地位、排斥地方乡吏的行政权、排挤中央派遣守令的领导权的作用,使在地两班俨然成为地方社会的实际统治者。乡约也通过约束两班自己,客观上起到了社会认可两班的统治地位和潜移默化地匡正社会风俗的作用。

再看在地两班的家族集结。如上所述,在地两班与同族聚居地是一个过程产生的两个结果。同族聚居地一般是以曾出仕过中央政界的入乡初祖或具有显赫功绩和名望的人物为始祖的子孙们集结于祖宗麾下而形成的。朱子学的普及和《朱子家礼》的制度化,使朝鲜的血缘宗法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血缘成为唯一的社会身份来源。因此,两班们要充分利用祖先的历史资源,通过明确传承于祖先的血缘系统,建立以长子、宗孙为中心的门中组织,对内实现家族集结,对外实现与其他身份的区别。朝鲜王朝制度本身也非常重视家庭的血统和门第,要求出仕者在赴官职时记录四代祖先的谱系以明官职与家系的关系。因此,两班为了彰显自己祖先的官职和伟业,为了显示自己的家族比其他两班家族的优越,不惜代价地争相开展建构宗庙、楼亭、发刊家族名人或学者的文集等能够彰显家族的文化事业,从而形成了特殊的两班家族文化。这种两班家族文化进一步将朝鲜两班扩大为庞大的社会身份阶层和文化集团,使两班家族及其文化成为朝鲜两班统治体制的桥头堡。

最后,我们来看看在地两班以冠婚丧祭为形式的生活文化。朝鲜王朝时期,随着朱子学被确立为国家政教的基本纲领,《朱子家礼》成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最初从王室开始,“定都之初,首建宗庙以奉时祀”[1](120,太祖实录卷十一),并率先以《朱子家礼》行冠婚丧祭之礼,又及朝廷重臣家庭,后至士大夫一律效法。然而至15世纪,由于高丽时期的“男归女家婚”、“子女均分相续”、“子女轮回奉祀”等习俗和基于佛教、民间信仰的丧祭礼的广泛存在,《朱子家礼》还很难迅速得到普及。但是随着国家的强力推行和两班社会的稳定,至16世纪中叶开始,《朱子家礼》已经在两班阶层中广泛遵行。[5](343)到了朝鲜王朝后期,两班社会不仅在冠婚丧祭等人伦大事上,就连日常生活诸方面也都以儒教礼法和伦理规范加以践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两班经济实力的日益低下这种趋势越发清晰。与商品经济领域无缘且又无力保持强劲实力的两班,只有通过严格遵守两班的律制才能维持作为四民之上的统治阶级的特权地位,而且两班作为儒家文化的职业载体,也只能以实践儒教的名教礼法立身,以至“奉祭祀、接宾客”,即祭祀祖先和接待亲朋成为两班生活的主要内容和信条。[6](7~12)由于在地两班是扎根于地方、生活于庶民中间的“指导者”,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也直接影响了朝鲜王朝的基层社会,使两班的生活方式成为全社会争相效仿的生活方式,因此,儒家文化通过两班阶层深深扎根于朝鲜王朝,实现了对社会的全面覆盖。

综上所述,“两班”及其文化是古代朝鲜所特有的文化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及其成熟发展,与儒学特别是朱子学的传入和发展密不可分。因此,可以说朝鲜王朝一元的中央集权社会对朱子学的特别倾心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而朱子学的价值体系又最适合两班社会的价值追求,致使朱子学和两班社会成为朝鲜封建王朝体制稳定的两大支柱。

[1][韩]卢仁淑.朱子家礼与韩国之礼学[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

[2][日]宫山鸟博史.两班[M].卢永九译.首尔:江图书出版社.2000.

[3][韩]月刊朝鲜[J].2000(12).

[4]Ki-baikL ee.韩国史市民讲座[M].首尔:一潮阁,2001(29).

[5][韩]庆南文化研究所.两班化的解体过程与残存样相[M]//庆南文化研究(21辑),1999.

[6]潘畅和,张波.论儒家文化对古代朝鲜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影响[J].东疆学刊,2009(2).

On Korean“Liang-Ban”and Its Cultural Features

Pan Changhe He Fang
(Yanbian University,Yanji,Jilin,133002)

“Liang-Ban”and its culture are the cultural phenomena of ancient Korea.“Liang-Ban”is originated in Korea.Yet its culture whose typical form is endem ic“Liang-Ban”gets developed and matured in the period of Chosen Dynasty.Endem ic“Liang-Ben”leaves the capital and returns to the country in the 16th century where it establishes its own permanent sedentarily and cultural groundwork.In the value system of Zhu’s theory,they keep them selves far away form commercial economy and build their unique spiritual world and life culture,which become unmovable foundation of social system of Chosen Dynasty.

A ncient Korea;endem ic“Liang-Ban”;“Liang-Ban”roster;“Liang-Ban”regulation

D521

A

1002-2007(2010)03-0001-06

2010-04-10

1.潘畅和,女(朝鲜族),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日韩儒学比较。2.何方,男,延边大学出版社汉文编辑室主任编辑,研究方向为编辑学。

韩国学中央研究院资助项目,项目号:A KS-2010-R58。

[责任编辑 木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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