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治联系与企业价值利弊分析
2010-08-15王溢涵
○王溢涵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企业政治联系与企业价值利弊分析
○王溢涵
(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25)
近年来,企业政治联系受到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对于政治联系对企业机制的作用,不同学者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有些结论甚至是相反的。本文通过分析已有文献,厘清了政治联系对企业价值的利弊影响,认为政治联系对企业价值的利弊影响是由于政治联系的来源不同所造成的。企业应该权衡政治联系的利与弊,以免其可能会损害企业价值。
政治联系 企业价值 民营企业
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权力枢纽,政府对于经济主体的影响可谓至关重要。政府不仅是大量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同时还掌握着大量稀缺资源,以及众多行业的进入权、项目的审批权等等。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多数企业都愿意与政府建立联系。
政治联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动态的政治策略,具有“政治公关行为”的含义;也可以理解为一种静态的政治资源,此时就有了“政治关系网络”的含义(徐细雄等,2010)。
本文认为,企业的政治联系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与政府具有天然联系的企业所具有的政治联系,比如我国的国有企业的政治联系具有双重性,企业本身与政府就有血缘关系,而企业的高管本身可能就是前任政府官员,或兼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政治身份。对于此种企业而言,政治联系的利弊是较为复杂的。另一种是企业本身的政治联系是由任职的高管的政治背景所带来的,企业本身与政府没有血缘关系。
一、政治联系对企业价值的益处
1、可作为正式法律的替代机制
经济的发展不仅需要便利的交通、快捷的通讯等等硬件设施,同样需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环境等等软件设施。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虽然不少地区已为经济发展奠定好了硬件基础设施,但缺乏完善的法律保护制度仍然是制约中国发展的障碍。
Allen(2005)认为,中国的发展之所以不符合LLSV的经济发展要与法律相匹配的理由,是因为中国存在着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企业的政治联系无疑便是这种替代机制中的一种。
作为一种正式法律的替代机制,企业的政治联系可以起到保护企业产权的作用。以地方国有企业为研究对象,潘红波等(2008)研究表明,为了实现自身的政治目标,地方政府对于地方国有企业同时存在着“掠夺之手”与“支持之手”。对于亏损的地方国有企业,出于实现地方GDP增长的目的,地方政府会为其提供大量的优惠政策,促进其快速发展。而对于赢利性的国有企业,地方政府会千方百计的以“拉郎配”的形式,促使其兼并收购那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而此种类型的兼并收购并非出于企业自身意愿,其后果在短期来看似乎增大了企业的规模,但从长远发展来看,这无疑给企业套上了沉重的枷锁,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损害了企业的价值。潘红波等进一步发现,当地方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具有政治联系时,高管人员可以利用其政治关系,有效地缓解地方政府的这种产权侵害行为,从而增加企业价值。
2、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和更长的贷款期限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内处于垄断地位,政府为了牢固控制住这些战略性行业,往往会给予大量政策优惠,使其可以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等。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一直处于受“歧视”的地位,在融资贷款方面,不仅不能获得诸多政策性支持,普遍规模小的特点也弱化了其获得银行贷款的机会。企业的政治联系,可以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余明桂、潘红波(2008)认为,具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政治家对国有银行的影响来为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并克服或减少企业受到的银行信贷“歧视”的问题。另一方面,企业的政治联系向社会传递出企业具有社会责任的信号,作为一种良好的企业声誉,政治联系能够弱化银行给予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贷款所受到的质疑,使得银行不会因给予某些民营企业贷款而受到寻租的质疑。余明桂、潘红波的实证结果支持了上述观点,进一步的研究表明,用企业政治联系的这种方式获得的银行贷款作用在金融发展水平差的地区表现得更为明显。Khwaja&Mian(2005)的研究表明,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从国有银行获得贷款的金额是其他企业的两倍。
政治联系能够使企业获得更多银行贷款的好处,在中外文献中都得到了证明。
3、获得税收优惠
吴文峰等(2009)认为,尽管中央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比例(现在为25%,2007年之前为33%),但从中央政府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制定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的优惠便是免交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又具有很大的操作空间,这就为企业通过与政府的政治关系,得到尽可能大的优惠提供了可能。吴文峰等的实证结果表明,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要比没有政治联系的企业拥有更低的所得税,并且政治联系这种税收优惠的方式,作用在企业税外负担较重的地区表现得更加明显。
国外学者Faccio(2006)、Claessenset al.(2007)等的研究也同样发现,政治联系能给公司在银行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带来好处。
4、有利于企业突破行业壁垒,进入国家战略行业
据统计,只有约20%的民营企业进入了汽车、交通运输、能源、金融等政府管制行业,而国有企业的这一比例则高达90.31%(陈斌等,2008)。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一直都受到政府审批、法律法规的限制,造成了这些行业进入壁垒过高。同时由于较高的进入壁垒,使得垄断这些行业的国有企业获得了超额的垄断利润。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民营企业往往成为了处于竞争激烈、利润率低且成长空间有限的产业。丰厚的垄断利润是吸引民营企业进入政府管制性行业的重要原因。我国民营企业的成长总是与不断面临和消除各种进入壁垒相联系的,同时这些壁垒主要体现为政府的管制性壁垒和国有企业的抵制行为(罗党论、刘晓龙,2009)。
胡旭阳(2006)以浙江2004年百强民营企业为样本,实证研究指出,民营企业创始人的政治联系不仅传递出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信号,同时这种信号也可以有效消除政府职能部门寻租的质疑,有利于企业突破行业壁垒,进入金融行业。
Lenway&Rehbein(1991)的研究指出,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与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便可以影响政府政策的制定,这对企业进入政府管制性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其他好处
政治联系给企业带来的其他好处还包括,可以获得更多的政府订单,在企业发生财务困难时,能够获得政府的及时救助,更容易获得公开上市的机会,且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对较高等(徐细雄等,2010)。
二、政治联系对企业价值的弊端
近年来众多学者的研究发现,企业的政治联系也有可能会损害企业价值。与政府建立联系是需要耗费企业资源的,而这种耗费有时会超过政治联系给企业带来的好处,当损失大于收益时,企业的政治联系会损害企业价值,对股东是有害的。
Faccio.et al.(2002)对42个国家的跨国数据比较研究后指出,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其经营绩效要低于没有政治联系的企业。他认为,这是因为政治家对企业的寻租以及政治干预导致宏观层面的资金配置、投资决策及经济长期发展发生了扭曲。
另外,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的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为了实现自身的社会目标,政府往往会对企业进行强行干预,由于高管自身在位与否直接取决于政府的任命,这就使得高管屈从于政府的压力,进而作出不利于股东的决策,非企业自愿行为,往往会对公司价值造成损失。政府对企业的这种强制性行政干预在我国国有企业中表现得较为明显。
Shleifer&Vishny(1998)指出,政治家有很强的动机来隐形地转移企业的价值,从而实现自身的政治目的,在此种情况下,企业政治联系会损害大量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结语
值得注意的是,众多学者在研究政治关系给企业价值带来损失时,其研究样本往往是那些与政府具有血缘联系的企业,例如我国的国有企业,本身就担负政府宏观政策的责任,因而更容易受到政府干预的影响。此外,由于这样的企业与政府具有特殊的关系,这也方便了政治家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对企业进行干预。
为了进一步撇清企业政治联系的利弊,近年来,国内学者逐步把研究重点转向民营企业,并把民营企业高管是否具有政治背景作为企业是否具有政治背景的判断标准。国内学者大都以民营企业为研究样本,实证结果得出,企业的政治联系能够为企业带来诸多好处,因而能够增加企业价值(胡旭阳,2006;余明桂、潘红波,2008;吴文峰等,2009)。
[1]Allen,F.etal.“Law,Finance 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5,Vol.77(1).
[2]Claessens,S.et al.“Political Connections and Preferential Access to Finance: the Role of Campaign Contribution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7,Forthcoming.
[3]Faccio,M.“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J].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6,vol.96(1).
[4]Faccio,M.et al.“The ultimate ownership of Western European corporation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2,vol.65(3).
[5]Lenway S.A.,&Rehbein K.“Leaders,Followers and Free Riders:An Empirical Test of Variation in Corporate Political Involvement”[J].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1,vol.34(4).
[6]Shleifer,A.,&Vishny.W., “Law and Finance”[J].Th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98,vol.106(6).
[7]潘红波等:政府干预、政治关联与地方国有企业并购[J].经济研究,2008(4).
[8]胡旭阳: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与民营企业的融资便利[J].管理世界,2006(5).
[9]罗党论、刘晓龙:政治关系、进入壁垒与企业绩效[J].管理世界,2009(5).
[10]陈斌等: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发展实证研究[J].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2008(1).
[11]徐细雄等:企业政治关系研究前沿探析[J].外国经济与管理,2010(3).
(责任编辑:张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