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户借贷需求的农村金融改革研究
2010-08-15周妮笛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湖南长沙410128
○周妮笛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基于农户借贷需求的农村金融改革研究
○周妮笛 (湖南农业大学商学院 湖南 长沙 410128)
农村金融对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在对农村金融问题、农村信用社以及农户借贷行为综述的基础上,总结出现阶段农户借贷的各种需求特征,就此探讨了发展农村普惠制金融、建立完善农村金融体系两大方向。
农户借贷行为 农村金融 改革
农民收入状况的改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和难点,农户信贷需求的满足能增加农民收入和减少贫困,因而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注我国农村金融问题,不仅温总理在报告和谈话中多次提到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问题,而且在2004—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都以较大的篇幅对农村金融未来改革和创新的思路与方向做了详细的论述。明确提出要扩大农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允许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存在和发展。这些提法在建国后还是第一次,可以说是农村金融体制上的一次重大突破。为了让政策能更加满足基层农户的客观需求,让农村金融增长更加有效地向农户提供金融供给、解决农户的金融约束,准确把握现阶段农户的金融需求特征是重要的前提条件。
一、研究综述
1、国内研究进展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信用社服从于国家的工业偏斜政策,从农村聚集资金用于国家的工业体系和城市建设;改革开放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广泛实行,农户成为了集消费、生产和经营于一体的社会单位,其对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加上国民经济的较快发展,国家开始对农村金融组织进行调整,逐步增加其对“三农”的贷款,1996年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但时至今日的农村金融改革成效并不大(杜鹰,2004)。在既定的体系和制度背景下,局限于农村正式金融形式的改革和调整依然远远难以满足2亿多农户多样化的资金需求(唐仁健、温铁军、曹立群,2004)。农村正式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效率低下,农村中存在相当程度的金融抑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户收入的增长(张元宏,2004;成思危,2003)。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何解决农村金融问题,进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审时度势,顺应民心,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而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和难点是如何提高农户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改善农户生活状况。国际经验表明,农村金融所发挥的作用将是不容忽视的,而且提高农户收入水平、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也正是现代农村金融运行和发展的宗旨(Jacob Yaron,McDonald P.Benjamin,Gerda L. Piprek,1997;Saeed Qureshi,Ijaz Nabi,Rashid Faruqee,1996;Alexander Sarris,1996)。
2、国外研究进展
目前,研究农村金融问题的国外文献比较多,特别是世界银行和国际粮农组织的研究人员在这一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国外文献检索的结果表明,国外学者就农户借贷行为(Shahidur R.Khandker,Rashid R.Faruqee,2003)、农村金融市场结构(Jacob Yaron,1992)、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的干预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Jacob Yaron,1992)、农村非正式信贷市场对宏观经济的冲击和影响(Alexander Sarris,1996)、评估农村金融组织的标准及成本效益分析(Murc Gurgand,Glenn Pederson,Jacob Yaron,1994)、农村金融与增长和减少贫困的关系(Saeed Qureshi,IjazNabi,RashidFaruqee,1996;Hulme,D.Mosley,P.(Eds),1996)、农村金融组织的可持续性(Murc Gurgand,Glenn Pederson,Jacob Yaron,2001)、小额信贷项目对农户福利的影响(Pitt,Khandker,1998;Carter,1988)、正式金融信贷对农户收入的影响(Binswanger,Khandker,1995)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得出了一些有价值的结论。
尽管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但从总体来看,迄今为止,还远没有形成完备的理论框架和研究方法体系。从理论方面来看,不仅研究的深度十分有限,许多理论上的问题还有待于研究和探索,譬如,农户借贷数额与其所经营的土地面积的关系、农户借贷对其福利状况的影响。再从研究方法方面来看,大部分研究,特别是国内研究所采用的大都是描述性的定性分析方法和简单的回归分析方法(Jacob Yaron,McDonald P.Benjamin,Gerda L.Piprek,2002;Athens,1996),研究方法过于简便单一,难以准确描述农户信贷行为的基本特征,更难以揭示出相关变量之间的数量关系和内部规律性。从农村金融研究的具体对象来看,主要针对整个的农村金融,宏观层次的研究较多,少有针对农户借贷特征深入研究农村金融体系的改进。因此,无论是从理论、方法还是从具体研究层次来看,基于农户借贷需求的农村金融改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农户借贷需求特征
1、农户借贷应急而借
农户面对突发事件,如疾病、丧葬等需要借钱,面对集中性消费事件,如盖房、孩子上大学、婚嫁等需要借钱。因急而借多发生于生活消费方面,反映出农户在借贷过程中的被迫性和非主动性。同样由于农业生产抵御自然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有限,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者家畜、家禽流行病,农户往往也是被迫借贷度过难关。
2、农户借贷心态审慎
具体表现为无事不借、大事小借、欲借忧还等心理特征。调查中发现,越是有借贷经验的农户越是敢借贷,愿意借贷,农村中的借贷户多数都有多年的借贷经历,新增借贷户增加较少。
3、农户借贷舍繁求简
由于向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贷款手续严、要求高、时间性强等因素影响,农户更倾向于向私人借款,尽管私人借款利息高但其仍愿意接受。
4、农户借贷规模扩大
市场经济的价值理念释放了农户的发展动机,改变了农户的消费习惯,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借贷规模逐步上升。根据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的调查数据,可以得出农户借贷平均规模呈不断上升趋势,根据李延敏(2010)调研数据得出农户借贷数额5—10万元的意愿较往年增长13%,但总体上5万元以下的小额借贷意愿还是占主导地位。
5、农户借贷用途多样
政府近年来实施的支农惠农政策,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到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再扩大到奶牛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已初步形成了功能互补、综合补贴与专项补贴相结合的农业补贴制度,这些政策弱化了农户在农业投入中对借贷资金的需求。而非农业生产和经商由于其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农户倾向于借入资金,这类资金需求相对于现有农业生产的小规模特征,表现为单笔借贷额度较大的特征。
三、农村金融改革方向
1、发展农村普惠金融
“普惠金融”来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联合国在宣传2005小额信贷年时率先运用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能有效、全方位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并主张要让小额信贷成为一个国家主流金融体系的内在组成部分。在国内,焦谨璞先生在2006年3月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首次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认为广大农村地区应该享受金融服务。
普惠制金融与一般商业性金融不同,它立足于帮助低收入人群中那些有愿望、有潜力发展的人获得提高收入和摆脱贫困的机会,为我们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需求、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提供了新的思路,特别是以穆罕默德·尤努斯创立的GB模式为代表的小额信贷通过创新金融服务、市场化的运作方式,不但很好地解决了贫困群体的金融需求问题,还获得了机构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农村普惠制金融有利于在我国农村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治理灵活、服务高效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更好地解决农村中低收入者的的资金困难问题,帮助他们抓住市场机会,发挥他们参与经济活动的潜力,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状况,实现社会和谐和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实践科学发展观。
2、建立完善农村金融体系
(1)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农村金融需求是多样性的,并且还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单靠任何一个农村金融机构都满足不了迅速发展着的农村金融需求,因此必须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当前关键是抓好信用社改革,使之发挥农村金融主渠道作用,同时还要发展农村政策性银行、农村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
(2)转换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制。农村信用社改革中,明确产权关系、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历史包袱等都是必要的,但关键还在转换经营机制上。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基层农户,数量大、涉及面广。服务得好不好,贷款能否及时发放和收回,主要要靠信贷员对农户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的熟悉和了解,而不是靠上级机构的审贷、抵押担保。因此,要充分发挥信贷员的作用。信贷员作为资金商品的经营者,要千方百计地吸收储蓄,然后寻找有效益的客户,主动提供贷款服务并建立利益联盟关系,帮助农户把贷款用好,产生效益,跟踪服务整个经营过程,及时收回本息。要建立对每一个信贷员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扩大信贷员在贷款对象、规模、期限等方面的自主权,并根据业绩确定报酬。
(3)加大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农户生产经营小而分散,为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不仅工作辛苦,而且费用大、风险高。因此,政府应当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当前,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农村资金外流,并且千方百计扩大农村信贷规模。为此,要继续加大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通过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要对农村金融组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凡是为农民提供金融服务的,不论所有制形式和规模大小,都可以考虑不交或少交营业税、所得税,至少要向农户提供的贷款免税,以扶持农村金融事业发展。
(注:本文得到湖南农业大学青年基金“农户借贷行为与农村信用社改革研究”资助,项目编号:08QN48。)
[1]李延敏、宋增芬:当前农户借贷需求特征变化之分析[J].海南金融,2010(4).
[2]周妮笛:构建和谐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研究—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例[J].金融经济,2008(18).
[3]魏琳:合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农村金融体系创新[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6).
[4]游碧蓉:建省农户借贷需求调查与分析[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3).
[5]周妮笛:南省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研究[D].湖南农业大学,2009.
(责任编辑:胡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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