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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末章新解

2010-08-15过常职

巢湖学院学报 2010年1期
关键词:天问左传楚国

过常职

(巢湖学院中文系,安徽巢湖238000)

《天问》末章新解

过常职

(巢湖学院中文系,安徽巢湖238000)

《天问》结篇中“吴光争国,久余是胜”四句,旧说皆以为吴王阖庐破郢胜楚事,然其与上下文颇有抵牾难通之处,此因误解“久余是胜”所致。本文以春秋末年楚国白公胜之乱作解,参证旧籍,释“久”为“疚”之假借,“胜”为白公胜,子文为楚惠王。是以疑滞冰释,文通理顺,连及最后一问之义亦豁然而解。

《天问》末章;新解

屈原《天问》向称难解,其末篇:“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何环穿自闾社丘陵,爰出子文?吾告堵敖,以不长。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注家纷纭,莫衷一是。惟其中“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二句,则自东汉王逸以来,迄无异词。王逸《楚词章句》注云:“光,阖庐也。言吴与楚相伐,至于阖庐时,吴兵入郢都,昭王出奔。故曰‘吴光争国,久余是胜’,言大胜我也。”[1]宋洪兴祖《楚辞补注》则进一步发挥说:“怀王与秦战,为秦所败,亡其六郡,入秦不返。故屈原征荆勋作师、吴光争国之事讽之。”[2]后世注家遂循此二说。

问题是按此理解,“争国”就游离于全句意思之外,成了赘语,从字面来看,上、下二句表述了不相关的二件事:争国,胜楚。吴公子光争国与吴胜楚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吴在公子光争国前已有胜楚记录,故“久”字难以落实。对此旧说含混其辞,于省吾先生曾指出这个漏洞(说见《泽螺居楚辞新证》),[3]但其释久为厥,亦未洽。旧说的更大问题在于“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与上、下文意思皆难连属。《天问》是屈原就自然和社会现象发问,共计一百七十余问,其语句组合不外三种形式:一句一问;二句一问;四句一问。视所问事物内容的繁简而定,每问都表达一个完整、明确的意思。在四句一问中,必有二句是陈述性的,二句是发问的。“吴光”二句明显是陈述性的,非属上二句即属下二句,方可构成意思明确的一问。若属上问,则是:“悟过改更,我又何言?”王逸注云:屈原欲使楚王觉悟,引过自与,以谢于吴;洪注云:屈原希冀楚怀王觉悟改过。然而,吴伐楚,非楚之过,屈原岂能认为楚应向吴谢过呢?依王说自不可。依洪说则楚怀王与吴王光两人时隔一二百年,事势毫不相类,与“争国”更无涉。显而易见,二句属上问根本不可通。若属下问,则为“何环穿自闾社丘陵,爰出子文”,王、洪皆谓此述楚成王令尹子文事,但子文早于吴王光近二百年,人事俱异,实难比属。后世注家尽管附会曲说,终难圆融。

笔者认为,旧说的症结是对“久余是胜”理解有误。前人注解“久余是胜”,都将“胜”解为战胜,是动词,作谓语。“余”是受事者,作宾语。“是”为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久”是时间副词。主语被省略,是上一句的“吴光”。也就是说,将“久余是胜”看成与“唯命是听”属结构相同的句子。其实,此句中的两个词“久”和“胜”被误解,“久”非副词,而是名词,用作动词;“胜”非动词而是名词。以下分述之。

先说“久余”。《说文》:“久,以后灸之,象人两胫后有距也。《周礼》曰:‘久诸墙以观其桡。’凡久之属皆从久。”徐锴《说文系传》于“久”字下云:“《周礼·庐人》此句为‘庐人试庐,灸诸墙以试其桡之均’。……灸、、疚从此。”是久、灸可通自不成问题。《释名·释疾病》:“疚,久也。久在体中也。”是久、疚不但音同,义亦有可通。《大戴礼记·四代》“愿富不久,妨于政。”俞樾说:“久当读为久字。”[4]《说文》释“”:“贫病也。”《诗·周颂·闵予小子》:“遭家不造,嬛嬛在疚。”《毛传》:“疚,病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认为疚是正体,是异体,二者是一字不同写法。[5]

由此可知,先秦古籍中,久与疚可相通假。故“久余是胜”句,久是疚之通假字,久余即疚余,久用作动词,引申为祸害义。“久余”意为祸害我(指楚国)。在《诗经》中亦可见类似语词,如《诗·大雅·召旻》“瘨我饥馑”,《郑笺》:“瘨,病也。”瘨我与久余,意思和构词法相同。尤可注意的是,在屈原诗中,这种用在句首的与“余”字结合的动宾词组颇多,如《离骚》:“皇览揆余初度兮,肇锡余以嘉名。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既替余以蕙纕兮”“告余以吉故”等,这里的“锡余”“名余”“字余”“替余”“告余”皆与“久余”结构相同。可见这种构词方式为屈原所习用。

再说“是胜”。这个“胜”非动词,而是名词。“是”非助词,而是代词,复指后面的“胜”。这样的用法在先秦典籍中并不罕见。如《诗·秦风·小戎》:“骐骝是中,騧骊是骖。”二“是”字就分别指代后面的名词“中”和“骖”。王引之《经传释词》:“是”“犹‘寔’也”。[6]俞樾在《群经平议》中也说:“‘是’通作‘实’”。秦汉古文献中,是、寔、实通假较为常见。

至于这个“胜”究作何解,笔者认为应是人名,指春秋末期楚平王之孙白公胜。因其曾为巢大夫,号白公,故史称白公胜。其人其事《左传》《国语》《史记》等皆有记载。

“吴光争国”是春秋时著名事件,吴国公子光为争夺王位,派专诸刺杀吴王僚(事见《左传·昭公二十七年》、《史记·吴太伯世家》),即位后称吴王阖庐。与之十分相似的是,稍后在楚国也发生一起“争国”的大事件,史称“白公之乱”。其中心人物白公胜恰与吴光有着很深的渊源:

一是白公胜与吴光曾有直接交往。白公胜早年因其父遭谗出亡,被伍子胥携至吴国避难,曾受到公子光的庇护(事见《史记·伍子胥传》)。吴光刺僚和伐楚,伍子胥是谋主,和伍同在一起的白公胜当亦与闻其事。再者,白公胜作乱前是从吴国应召回楚,在吴楚之间的巢(今安徽巢湖市)任大夫(最高军政长官)。(见《史记·楚世家》)

二是白公胜与公子光出身经历相似。公子光父吴王诸樊是吴王寿梦长子,公子光是诸樊长子,本应继承王位,后因诸樊兄死弟及,一度失去继位权。白公胜父为楚平王太子建,因遭费无忌谗谮而出逃,亡命郑国被杀。白公胜是太子建长子,本也有继承王位的资格。另外,从《天问》“勋阖梦生,少离散亡”来看,吴光在青少年时似有过曲折艰难的经历,白公胜也与之十分相似。

三是白公胜所为与吴光相类。吴光刺杀其从兄弟王僚,以阴谋和武力夺取王位。白公胜阴谋政变,杀死三个叔父,劫持从弟楚惠王,自立为王,兵败身死(事见《史记·楚世家》《左传·哀公十六年》)。

由此可见,白公胜俨然一个楚国版吴光。尽管白公胜以替父复仇为口实,然其实质是在“争国”,即夺回王位。两人不过一成功,一失败而已。显然,吴光不是此处表述的重心所在,因《天问》上文已述及其事迹:“勋阖梦生,少离散亡,何壮武厉,能流厥严”(“勋阖”即阖闾,吳王光名光,字阖闾),不应在此再重复赘述。“吴光争国”与“久余是胜”两句并非平行分述二事,而是意思相承,一义通贯而下。“吴光争国”只是作铺垫,取其事作比类,着眼点在“争国”,为下句“久余是胜”张本,以吴光作比附,重点写白公胜。这里的关键是个“争”字。白公胜是楚平王太孙,本来最有资格继承楚国王位,现在这顶王冠阴差阳错,落到其从弟(楚惠王)手中,所以他也和吳光一样要争回本应属于自己的王位。《庄子·秋水》说:“汤武争而王,白公争而灭。”这说明认为白公胜的要害在争,是战国时代普遍的看法。

白公胜危害楚国(即久余)史实具在。白公胜在政变中杀死三个叔父:子西、子綦(《左传》作子期)、子闾。前二人是楚王的股肱之臣,一个是令尹,一个是司马。他们对楚国的贡献很大,其治国才干与功绩得到朝野的肯定。平定白公胜之乱的关键人物叶公子高曾说:“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左传·哀十六年》)白公胜的“争国”,不但使楚国失去二位杰出的政治家,也使楚国内部分裂,国力削弱,让外敌有机可乘。据《左传》载:“楚白公之乱,陈人恃其聚而侵楚。”第二年又有越人伐楚。不难设想,此时若吴王夫差不是向北争霸中原,而是趁机全力攻楚,恐怕结果真是“楚不国矣”。正是基于白公胜争国导致危害楚国的后果,屈子才把他与蹂躏楚国、使楚人蒙羞的仇敌吴王光相提并论。

综上所述,我们将“久”作动词、“胜”作名词解,“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二句意为:如同吴光争夺王位,祸害楚国的是白公胜。可谓怡然理顺,文词无碍。但其正确与否,尚须合之全篇,验诸上下文。

《天问》的体例,四句一问,大多是陈述二句在前,发问二句在后,以一表疑问的词“何”(极少数用胡、焉、孰等)置于第三句之首以统领之。“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作新解后,恰可与下句“何环穿自闾社丘陵,爰出子文”构成意思完整的一问。且正与史籍所载白公胜叛乱事密合:

《左传》哀公十六年:“(白公胜)以王如高府,石乞尹门。圉公阳穴宫,负王以如昭夫人之宫。”《史记·楚世家》:(白公胜)“因劫惠王,置之高府,欲杀之,惠王从者屈固负王亡,走昭王夫人宫。白公自立为王。”

这个关押楚王的高府,今无考。但从情理推之,其时郢都即今湖北江陵,近水而有泛滥之虞,大型宫社府库等国之重地,自应筑于城内高丘之上,高府当因此得名。而别宫别府及市井里巷则建于其下低平处,昭王夫人宫当属此,史籍记楚有“渚宫”,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铭文中有“游宫”,[7]应皆临水,可为证。近世的考古发掘也证实楚郢都的宫殿建于城东凤凰山一带,依山傍水,高下错落。[8]由此可悟知,句中“闾社丘陵”显指惠王(即子文,说详下)脱逃时所处及所经之地。

这里我们很有必要对“穿”字作一点考释。穿是个会意字,所从之“穴”“牙”使本义豁然,即挖洞、穿孔。在先秦诗书及诸子中,皆用此义,如:“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诗·召南·行露》)“其犹穿窬之盗也与?”(《论语·阳货》)“衣弊履穿,贫也。”(《庄子·山木》)穿行是引申义、后起义,故此“环穿”不应作穿行解。环有圆义,在墙上打洞多近圆形,乃曰环穿。环穿,即挖洞,与《左传》的“穴宫”若合符节。此句意为:如何能穴墙而逃,自闾社丘陵而下,救出子文?旧注中唯王夫之最近其真:“(吴光至子文四句)此言楚昭王之事。环穿,穴墙作孔也。吴光挟争国之盛,破楚入郢,昭王出奔,斗辛救之,穴墙而逃,出闾社,越丘陵,乃免于难。辛出子文之后,固楚同姓之世臣也。”[9]此说可谓不中亦不远矣。其解“何环穿自闾社丘陵”一句最确。只是他将此指为楚昭王事,仍不免牵强,昭王穴墙而逃,于史无征,未免凿空。而《左传》所载楚惠王穴宫而逃的史事正与此密合。

问题是,《天问》中说的环穿而出者是子文,似与楚惠王无关。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有必要先讨论旧说的缺失。

首先,旧说可疑。古今之人,新旧之说,大多皆从王逸注,以子文即楚成王时令尹斗谷於菟,所据为《左传》宣四年载:“初,若敖娶于,生斗伯比。若敖卒,从其母蓄于,淫于子之女,生子文焉。夫人使弃诸梦中,虎乳之。子田,见之,惧而归,夫人以告,遂使收之。”王逸注云:“子文之母公之女,旋穿闾社,通于丘陵以淫,而生子文。”王注的“旋穿闾社,通于丘陵以淫”这个细节,不见于先秦典籍。对照《左传》,其附会杜撰之迹甚明,显然由“环穿自闾社丘陵”因文生义敷衍而成。斗伯比是楚王宗族,其母因夫死携子归依母家,云部子女是贵族少女,二人是中表,颇与《红楼梦》中宝黛相类。居处密迩,因相爱悦,岂效乡鄙里巷男女淫于郊野丘陵?揆之其地位、环境、礼节诸因素,知必不可能如王说。朱熹曾婉转表示对此说的怀疑:“子文,楚令尹斗谷於菟也。夫子称其忠,事见《论语》,他则不可晓矣。”[10]清人蒋骥则直斥其谬:“旧注伯比行淫之处,不经甚矣。”[11]可见王注的不合情理。

其次,旧说难通。以令尹子文为解,不但与上二句“吴光争国,久余是胜”扞格不通,而且“何环穿自闾社丘陵”义有未安,屈原此问意旨不明。王注难圆其说,斗谷子文与吴王光的时与事可谓风马牛不相及,楚国历史上有过许多杰出政治家,斗谷子文并非是最突出的,吴楚相争的情势与楚成王时代也并不相侔,说屈原期待斗谷子文式人物未免牵强。还要指出的一点是,近人注解《天问》多将此二句依别本作“何环闾穿社,以及丘陵,是淫是荡,爰出子文”,这个别本显然是浅人臆改,不过因王注“旋穿闾社,通于丘陵以淫”,略加添改而成。两相比较,其从王注脱胎的痕迹十分明显。改窜者原想弥缝罅隙,殊不知,“何环穿”由二句变成四句,成了独立一问,就将上面“吴光争国,久余是胜”二句剥离出去,上下无所连属,不成其为一问了,有违《天问》的体例。这个漏洞正是后人改窜的铁证,不可能出自屈原之手,离其本意更远。

既然旧说可疑且难通,我们自然要考虑《天问》中子文非楚令尹子文,而是另一个叫子文的人。笔者认为,此人应是楚惠王熊章。古人有名有字,同名或同字者极常见,《左传》所载多不胜举。其中有名和字皆同的,如楚太子建字子木,屈建亦字子木。也有名不同而字同的,如楚成得臣与观从皆字子玉,楚公子申与郑公孙夏皆字子西。古人的名和字在意义上都有密切联系,字是对名的铨释或义有所补。上举诸人名字皆属此,王引之《经传释词?春秋名字解诂》阐发甚详,可参阅。所以《白虎通》有言:“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12]令尹子文名斗谷於菟,於菟是楚语,其义为虎,因虎身有文,故字子文。楚惠王名章,其字史传阙载,但从其名不难见出其字的线索,循其名自可推知其字。“文章”二字屡见于先秦经传,如《论语·泰伯》:“焕乎其有文章。”《左传》隐公五年:“昭文章,明贵贱”。《诗·小雅·六月》:“织文鸟章,白旆央央。”《毛诗笺》:“鸟章,鸟隼之文章”。可见先秦时“文”“章”是意义相关、联系紧密的两个字。惠王以章为名,以文为字,自是十分相宜。史籍有一旁证,东汉末曹操二子:曹彰字子文,曹植字子建。彰、章字本通(《三国志》中曹彰又作曹章),可知“章”与“子文”确是意义相联系的名和字。而曹植的名和字与楚太子建的名与字十分相似,意思相通。这些不能看作是偶然的巧合,汉末好古、复古之风大盛,曹操为儿子命名时,很可能有意仿古。又,惠王为昭王越姬所出,母为越女。越俗断发文身,其名曰章可能与此不无联系。据此推断,楚惠王字子文,虽因史文有阙,难得确证,然实在情理之中。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救惠王的屈固(《左传》的圉公阳应是一人之异名),当是屈原族中先辈,脱王于危难,厥功甚伟。盖屈原于此一问中,或有彰显祖德之意。

综上可见,以楚惠王初年的白公之乱解“吴光”以下四句,于文于事,与《史记》《左传》契合无间。

《天问》最后一问:“吾告堵敖,以不长,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我认为,此问亦承上而述白公胜事。

堵敖,王逸注曰:“楚贤人”。洪注据《左传》以为楚成王兄杜敖,但杜敖为王,年祚短促,乏善可陈,实不足以当屈原一问。清人曹耀湘《读骚论世》认为堵敖是楚惠王令尹子西,楚人称未成君而死者为敖,“子西尝自立为王矣,乃不称之曰敖。”(转引自游国恩《天问纂义》)曹氏此说诚为卓见。《史记·楚世家》载,在吴破楚后传言昭王已死时,子西曾自立为王以抗吴。故堵敖为子西死后之谥号,确有可能。曹说颇合于王逸的贤人之注,子西确为楚贤,史传屡有称许,载于《左传》《国语》。只是曹氏以为此二句述子西为王事,则与下文“何试上自予”又有抵牾。

“吾告堵敖,以不长”当指叶公谏阻子西召用白公胜为巢大夫事。子西欲自吴召回白公胜以守边境,叶公子高曾向子西反复申述白公胜不可任用(事见《左传》《国语·楚语》)。“吾告”即“语告”(说见闻一多《楚辞校补》[13]),“长”作官长解,“不长”即不可授之权位。“何试上自予,忠名弥彰?”二句应是对当时美化白公胜的评论的驳斥。杀死长辈,此为“试上”(试同弑,说见游国恩《天问纂义》);“自立为王”,即“自予”。先秦时,忠字非止忠君之一义,“忠名”之忠,义同《论语·学而》“为人谋而不忠乎”之忠。白公胜布恩施惠,颇有令闻:“卑身下士,不敢骄贤,其家无筦籥之信,关键之固。大斗斛以出,轻斤两以内”(《淮南子·人间训》),其忠名当即由此而起。其政变是以伐郑报父仇为口实,故后人中,白公胜不乏同情者。先秦诸子多有论及白公事,《墨子·非儒》甚至说孔子曾与闻白公之谋。[14]《史记·伍子胥传》论赞云:“白公如不自立为君者,其功谋亦不可胜道者哉!”太史公虽以其“自立为君”为非,却对其“功谋”大加推重。司马迁去古未远,所言很可能是源于先秦流传的评价。显然,屈原站在维护楚国大局的立场上,对肯定白公胜的观点是不以为然的,故以反诘之言斥之。

王夫之曾指出《天问》是“终之以楚先”,也就是说以楚国的历史为全篇作结。这个观点是很有见地的,与王逸的《天问》是激于观先王庙公卿祠堂壁画而作的说法相吻合。[15]只是这个“楚先”不是王氏所说的楚昭王,而应是昭王之子惠王。

《天问》末章二问实为春秋末年楚国重大历史事件,屈原特为表出之,自有取鉴于史、以昭炯戒的深意存焉。这也与屈原在楚辞中一以贯之的忧国爱民思想相通。

总之,“久余是胜”一句是《天问》末篇的关键之处。窃以白公胜之事解之,疑难滞碍涣然冰释,文通理顺,末篇之义稍明。虽不敢云发覆得间,或去屈子之本意未远。浅见陋识,不当之处,俟高明有以教正。

[1]洪兴祖.楚辞补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于省吾.泽螺居诗经新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2.

[3]俞樾.群经平议[M].大戴礼记二,上海:上海书店影印本,1956.

[4]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十)[M].北京:中华书局,1989.

[5]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九)[M].北京:中华书局,1956.

[6]崔恒升.安徽出土金文订补[M].合肥:黄山书社,1998.

[7]荆州博物馆.楚都纪南城的勘查与发掘[J].考古学报,1982,(3).

[8]王夫之.楚辞通释(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59.

[9]朱熹.楚辞集注(卷三)[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影印本,1953.

[10]蒋骥.山带阁注楚辞[M].北京:中华书局,1962.

[11]班固.白虎通(卷九)[M].,北京:中华书局,1994.

[12]闻一多全集(第五册)[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13]墨子校注(卷九)[M].北京:中华书局,1993.

责任编辑:澍斌

I207

A

1672-2868(2009)01-0062-05

2009-08-08

过常职(1951-),男,安徽含山人。巢湖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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