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合作开展音乐作品开发与提供网络内容服务
2010-08-15
电脑与电信 2010年1期
(2009-127-日本-003)
外方单位成立于2000年8月,由日本著名音乐制作人阵山俊一、音乐合成名家松武秀树和内容提供商代表齐藤丰合作创办。主要从事音乐解决方案的商品开发、音乐制造权及原版唱片的管理与运用、音乐作品的制作与基于网络的流通、音乐内容提供服务等业务。
外方愿意与中方开展以下合作:
1、利用中国的固定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开展提供日本音乐内容服务业务。
2、中日合作开发与推广音乐作品:①在日本开展提供中国的音乐或歌星内容服务业务;②在中国开展提供中国歌星翻唱日本音乐的内容服务业务;③在中日两国开展提供中日歌星共同演出、合作制作音乐的内容服务业务等。
外方提议合作方式:合作、合资、权利和业务代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