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舆论与公安工作浅析
2010-08-15崔杰
崔杰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杭州310016)
公共舆论与公安工作浅析
崔杰
(杭州铁路公安处,浙江杭州310016)
加强公共舆论引导工作对铁路公安是一个新的课题。当前公安宣传工作中存在着轻视媒体、放任媒体、畏惧媒体等现状。在认识、处置、宣传等方面存在诸多不适应。要加强舆论引导,首先要重视舆论引导,掌握媒体话语权;其次要善待媒体记者,增强舆论引导力;再次要整合多方资源,增强舆论控制力;最后要注重“问题管理”,减少负面炒作源。
公共舆论;公安工作;舆论引导
公共舆论,是指一定区域内社会生活某方面具有主导性、倾向性和评价性的看法、意见和意识。中国古代称之为“舆人之论”,即众人之议论,如《晋书·王沉传》:“自古贤圣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今天,我们所处的信息时代,巨大的信息流通量,不仅使公共舆论的表达十分迅捷和集中,也使人们对公共舆论的了解更加直观,更使公共舆论成为一种可以影响大众思维的巨大的社会力量。事实证明,这种力量可以树立警察的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营造良好的氛围,也可以把警民关系推向对立,激起民众对警察更大的不满。在此,笔者就加强我处公共舆论引导工作作一浅探。
一、我处舆论引导工作的现状
近年来,我处在公共舆论引导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仅今年一季度,我处共在新闻媒体刊发各类稿件857篇,其中中央级143篇、省市级714篇,展现了警察风采,弘扬了正气,鼓舞了士气。但在应对媒体涉警负面报道上,由于部分单位对舆论引导工作不够重视,忽视或放任媒体的作为,事件报道发生后又仓促上阵或消极应付,致使一些原本可能杜绝或控制的负面事件被媒体热炒,造成不良影响。如今年春运期间,宁波市火车票大卖场“准实名制售票”、杭州站售票厅一老人猝死、温州和余姚等地票贩多等问题引发的负面新闻,一度给全处乃至全局工作带来被动,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从大体上看,我处舆论引导工作主要有三大误区。
(一)轻视媒体
主要表现在对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力量缺乏应有的敏感和估计,缺乏危机意识。在特殊的时间节点,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一些案(事)件缺乏敏感性,进而造成工作被动。例如2008年9月17日,我处乘警支队民警对一名手机内有淫秽录像的旅客处以200元行政罚款。10月9日,某报记者致电支队了解此事,相关人员没有采取有效的引导措施。次日,该报即刊登了题为“旅客手机藏黄片,被处罚款200元”的文章,指责处罚无依据,侵犯公民隐私。此后,多家网络和新闻媒体相继转载,造成不良影响。
(二)放任媒体
主要表现在对什么事情可能引发舆情危机、怎么才能在初始阶段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缺乏准确的认知。对一些易发性、常见性问题见怪不怪,缺乏必要的敏感性,错失最佳处置时机,以致最后扬汤止沸,于事无补。例如今年1月7日杭州站售票大厅内一老人猝死。事发后,派出所领导认为这不是因治安问题引发的事件,得知媒体采访也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去做沟通引导工作,忽视了舆论引导。当晚,杭州某报刊发了题为“火车站悲情一幕,通宵排队购票的老伯倒下就再也没有起来”的通讯,随后一些主流网站、报纸纷纷转载,进而引发广大群众对铁路售票制度、管理制度的拷问。次日下午,我处与车站联合向新闻单位发表了一篇澄清报道,称报道失实,但影响已经造成,后果无法挽回。
(三)畏惧媒体
一方面,缺乏同记者打交道的基本技巧,或者将舆论监督视为对立面,面对媒体记者正常的采访,患得患失、畏首畏尾,能避则避,实在躲避不了往往以“无可奉告”拒绝采访,结果不仅丧失了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的“话语权”,反而给一些新闻和网络媒体留下了炒作空间,使一些事件的事实真相被歪曲、负面情节被夸大。不敢、不会、不善于同媒体打交道,是怕出负面新闻之因,也是出现负面炒作之果。今年春运期间,我处管内发生一起路外伤亡事故。事隔5天后,媒体记者对此事进行采访,但相关派出所民警以“不便多说”为由拒绝采访,随后记者又将采访对象转向了情绪激动的家属和事发地周边群众。次日,某媒体刊出《老农殒命铁路道口事故原因疑团重重》等设有强烈悬念的标题新闻,报道称:这事故既没“人证”又没“物证”,且处理此事故的民警又“不便多说”。上述报道给人感觉到公安机关似乎有难言之隐,在刻意隐瞒真相,一些网站纷纷转载,一时间公共舆论沸沸扬扬,给事故善后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二、原因分析
上述种种问题不是简单的个案,它在我处带有一定的普遍性。笔者认为,导致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认识不到位
一些领导干部对公共舆论引导工作存在思想误区:一是认为公共舆论引导是宣传部门的事,与本单位、本人无关,没有把它摆到公安工作的大局中考虑,缺乏参与意识和敏感性。二是主动宣传意识淡薄,认为“只做不说”或“多做少说”是一种美德,不重视对工作业绩和自身形象的正面宣传,认为宣传工作可有可无,更有甚者,认为媒体采访是增加额外负担。三是没有意识到网络媒体的巨大影响力。据权威部门统计,目前我国有网民约3亿人,且这个群体正以每月800万至900万人的速度高速增长。网络与广播、报刊、电视等媒体相比,其“扁平化”特征十分突出,有人甚至戏言“网络是距离中南海最近的信息载体”、“网络是社会底层意愿直通政治塔尖的捷径”。不久前温家宝总理与普通网民之间的网络直接对话便是有力证明,而我们一些单位的领导和民警恰恰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四是没有正确地对待新闻舆论监督。对于公共舆论的批评,片面认为是媒体在故意找碴,对于如何开展正面舆论引导束手无策。
(二)反应、处置不对称
信息时代媒体的网络化、扁平化结构,打破了信息传播的时空限制,一些热点信息往往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尚未刊发就已传遍世界。公安机关在与新闻媒体打交道的过程中,反应处置机制在速度、应对措施上严重滞后,明显不能适应新的舆论形势。近几年我处一直在研究建立舆情危机处置机制,并于2008年12月底正式制定下发《杭州铁路公安处舆情危机处置工作预案》,明确了处置程序和职责分工,但由于没有充分地开展实战演练,一些措施的运作还不够协调。在春运实际操作中,多数舆情危机处置工作均未能在第一时间形成多警联动、各司其职、协调处置的局面,往往还是宣传部门依靠以往与新闻媒体建立起来的业务关系,通过打“人情牌”来应对危机,造成舆论引导工作进程不规范和结果不确定性。
(三)宣传应对不对等
当前,我们正面宣传的主攻方向主要是中央级大报、电视和广播,与地方性媒体联系不够紧密。但现在所发生的负面报道全都来自地方性媒体,一旦负面炒作发生,往往是事发前不知情,事发后难应对,处置中忙找人,非常被动。同时,我们在公共舆论引导方面还存在重“堵”轻“疏”倾向。实际工作中,一旦出现新闻媒体或网络负面炒作,首先想的就是怎么样去堵住它、删除它,而这种努力的实际效果往往由于网络信息的高度自由性和相互转载的高度快捷性而大打折扣,甚至在作出极大努力、花费大量社交资源后仍以失败告终。
三、对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的几点思考
2009年2月18日,孟建柱部长在全国县级公安局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培训班”开学典礼上,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公安局长要着力提高“五大能力”,其中一项就是舆论引导能力。孟部长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加强和改进舆论引导工作。笔者以为,铁路公安机关在舆论引导方面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重视舆论引导,坚持主动作为,掌握媒体话语权
在当前形势下,舆论引导已成为公安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舆论引导工作放在整体工作的层面上来对待,既要抓好本职工作,更要注重形象宣传,让媒体多了解、多理解公安工作,通过正面宣传,让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更加高大,为推进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要不断加强并充分利用我们和本省乃至中央新闻媒体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向各级主流媒体提供新闻信息,主动为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条件,必要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共同策划重大题材、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发生重大事件后,要在准确把握政策的前提下,迅速拟订对外宣传口径,采取召开公安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在第一时间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公开说明事件真相,消除猜疑和联想。贵州一名女中学生死于河中,当地公安机关没有在第一时间出面说明真相,造成各种传闻和猜疑无法澄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机滋事,以致发生了轰动全国的“瓮安事件”。因此,对一些危害大、影响大的事件,在查清情况后,要统一口径,实事求是地向社会报道,从而教育不明真相的群众,达到解疑释惑、消除矛盾的目的。通过舆论话语权的掌握和运用,一方面,可以牢牢占领舆论制高点,以大量正面舆论覆盖社会面,在广大群众中树立铁路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另一方面,可以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社会发布正确的信息,抢占群众的“第一印象”,消除负面新闻存在和蔓延的条件。
(二)善待媒体记者,掌握应对技巧,增强舆论引导力
警察有警察的职责,记者有记者的任务,大家共同承担着弘扬社会正气、创造社会和谐的责任。我们要在充分了解新闻媒体选材规律和特点的基础上,熟练掌握应对媒体的技巧,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积极引导媒体观察问题,力求通过媒体向公众传达有利于公安形象的信息,以此来主导舆论。在这方面,我处不乏成功的范例。2009年1月6日,浙江电视台3名记者到嘉兴站暗访票贩子情况,其间密拍了市区售票点和车站广场一些票贩子的活动情况。当记者化装成旅客与一名“黄牛”接触时,二人被嘉兴所民警及时发现并被双双带到派出所盘问检查。获知记者的身份和来意后,该所主动介绍情况,积极配合记者完成了相关新闻素材的采集,并制成电视专题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整合多方资源,构建协作平台,增强舆论控制力
2008年6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构建公安机关“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单靠公安宣传部门单打独斗、资源分散的工作体制已远不能适应新的公共舆论形势要求,亟需构建一个全警动员、全员参与、上下齐心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这就要求我们全体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观念,树立全员宣传的意识,结合各自岗位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每个民警都是一名宣传员、每个岗位都是一个宣传窗口、每个单位都是一块宣传阵地”。各基层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担当应对媒体的第一责任人,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好媒体应对工作。公安处宣传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尽量借用主流媒体之力,大造宣传声势,使对外宣传对群众的正面影响最大化。一旦发生新闻媒体负面炒作,就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负面新闻向更深层次、更大范围蔓延。信安部门要加强与省厅网监部门的沟通联系,一旦发生网络媒体负面炒作,务必在炒作初起阶段迅速予以有效控制,在全力防止事态扩大的同时,组织“网络宣传队”对舆情开展强有力的正面引导,最大限度地控制影响范围。
(四)注重“问题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减少负面炒作源
所谓“问题管理”,就是从问题产生的源头去研究解决问题之道,落实防范措施,而不是等危机形成了以后再去亡羊补牢。所有负面炒作往往是先有负面的事件,而后有负面的报道,进而演变成大面积负面炒作。如:今年春运期间,我处某单位一名民警在维护旅客购票秩序过程中,在劝阻插队购票旅客时,因方法简单,双方发生拉扯推搡,被部分网站以“民警殴打购票民工”为题进行炒作,并引起了大量网民的跟帖。虽说报道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部分出入,但民警执法值勤不规范的问题是毋庸讳言的。必须看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我们的执法活动随时处于社会监督之下,我们执法中任何一点问题,都可能引发媒体炒作甚至激化矛盾。因此,我们要不断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不断塑造和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从源头上杜绝舆论的负面炒作。此外,要善于正确运用媒体的力量来解决危机,善于转“危”为“机”,也就是在处置过程中遵循著名的“3T”原则,即Tell your own tak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 it fast(尽快提供情况)、Tell it all(提供全部情况),同时遵循公众至上和维护声誉原则,进而从源头上保证信息的公开度和可信度,防止负面炒作。
责任编辑:仪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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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3192(2010)05-0008-03
2010-04-20
崔杰,男,山东安丘人,杭州铁路公安处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