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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30年党的建设回顾与思考

2010-08-15刘琳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0年5期
关键词:深圳党组织党员

刘琳

深圳30年党的建设回顾与思考

刘琳

深圳经济特区是我们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产物,从一开始就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使命。30年来,深圳始终处在我们党理论创新成果指导的前沿、实践的前沿、探索的前沿。办好特区、发展特区,关键在于党的领导。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历届深圳市委都十分重视加强党的建设,为深圳社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圳党建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做法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市委按照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科学化的新模式。

(一)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切实改进和全面加强

市委坚持把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环节,当作一项根本性任务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突出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使领导班子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部署开展了创建“团结、廉洁、开拓”好班子活动,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新面貌、新气象;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切实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二是不断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把班子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综合考察班子的任职、换届情况,适时对基层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使各级领导班子优化了结构,增强了活力,提高了战斗力。三是针对特区的特殊环境和干部队伍实际,加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路子。四是组织实施高级人才培养工程,积极拓宽干部培养、培训渠道,提高了干部职业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二)大力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建设

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由于机关党员队伍的特殊性及其在党执政体系中所处的特殊地位,使得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员的先进性建设成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大胆创新,积极探索,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明显的实效,形成了永葆机关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一是形成理想信念的内化机制。通过不断强化机关党员的主体意识来促进理想信念的内化;通过在社会实践中促进理想信念的内化;通过扎实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理想信念的内化。二是形成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机制。通过持续创新机制为学习教育活动注入活力;通过贴近机关党员的实际需求提高学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三是形成构建责任管理的体系机制。着眼于责任管理体系的刚性建设;着眼于做好党员责任管理与行政业务考核的有机结合。四是形成强化监督的有效性机制。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能;切实建立完善机关党员队伍的“吐故纳新”机制;切实加大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

(三)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改进中进一步加强

坚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建设工作,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二是积极探索在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下,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在企业人才建设方面发挥党组织的指导作用;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发挥党组织的导向作用;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发挥党组织的保障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合理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干部梯队;建立起科学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四是建立健全党员学习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的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关心党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党员监督管理机制。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利润率、资本回收率、销售利润率、获利倍数均居全国首位。

(四)在构建和谐社区中有序推进社区党建工作

社区是城市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区的历史进程中推进社区党建,是社区党建应承担的历史使命。自全面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以来,基层工作基础得到夯实,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有序推进。一是深入开展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全市各区按照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六个好”的目标要求和量化考评标准,分别选择了1至2个街道社区作为示范点创建单位,全面提升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了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机制。各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加大了辖区党建工作协调力度,着重解决辖区单位党组织的思想认识问题,加强联系和沟通,努力形成资源共享、活动共办、大事共抓、文明共建的良好格局。三是全面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各区、街道党工委按照“居改社”后“一社区一支部”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622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党组织,实现了党的组织全覆盖,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引起很大反响,成为深圳基层党建工作的亮点。

(五)“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深圳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组织形式,两新组织即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党建工作新的重要领域。1992年以来,深圳在非公有制企业领域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并取得突破性进展。仅1993年就组建了293个外资企业党组织,此举得到中组部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推广。1995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总商会民营企业党委,统一管理全市外商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1996年,深圳又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了全省第一个个体劳动者协会党委,统一管理特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党组织和党员。在此基础上,2003年6月,深圳成立了市委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2009年又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委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目前,“两新”工委管理的基层党组织数量达到了1629个,管理的党员数量达到了56508名。在外资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并非一帆风顺,但深圳市委的有力工作和广大党员发挥的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理解,凝聚了人心,党组织成了坚强的核心。

二、新形势下深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的历史时刻,如何认识特区今天30年的巨大成就,再创特区下一个30年新的辉煌,对此中央和省委寄予厚望。深圳今后要在新的起跑线上走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新路,关键在于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而加强党的领导,必须从加强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三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党内和谐、党群和谐及社会和谐。

(一)牢牢把握“和谐深圳”的发展方向

经过30年的迅猛发展,深圳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有破冰之条件,先行之基础,理应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和先行地区。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牢牢把握社会建设的领导权,在“和谐深圳”建设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1.党的领导要通过把握正确的原则方向来体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中央确定的和谐社会建设的总要求。各级党组织应正确制定和牢牢把握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方向,始终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这是深圳建设和谐社会的原则基础和根本要求。

2.党的领导要通过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来体现。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一个执政党贯彻党的执政纲领,实现治国理政,推动各项事业规范有序、平稳运行的主要路径。深圳经济特区具有独立立法权,当前要特别加快劳动、社会保障、人口管理、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表达群众诉求、平衡社会利益中的作用。这是深圳建设和谐社会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3.党的领导要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来体现。首先,各级党组织应明确自身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权力边界,凡涉及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年度工作总体部署及关系国计民生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其次,进一步理顺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群团组织的关系,既要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又要注意统筹体制内外的各种资源,整合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第三,建立与各类组织和群体沟通协调的平台和机制,按照“总揽而不包揽,协调而不越位”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政策、行政等多种手段开展工作。这是深圳建设和谐社会的组织基础。

4.党的领导要通过营造和谐的思想舆论氛围来体现。党要牢牢把握宣传舆论工具,大力弘扬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党的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和整合各种思想观念和社会舆论。加强舆情信息工作,建立健全舆情信息网络,及时掌握社会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对新兴媒体的监管,净化信息环境。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宣传队伍建设,严格新闻宣传纪律。这是深圳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和舆论基础。

(二)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在深圳,建设和谐的城市社会,首先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增进党内的和谐,以党内和谐促进城市社会和谐。要切实转变观念,避免“就党建谈党建”、“就党建搞党建”的现象,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推动党的自身建设的强大动力,把群众是否公认作为判断党的自身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准,树立起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导向的党的自身建设新思路。当前,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内和谐,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骨干力量。要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一是以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头脑,着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提高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的能力,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提高改革创新和执行的能力。二是严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选人用人,把社会建设的绩效作为评价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大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干部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深圳经过两轮城市化,目前已成为全国第一个没有农村建制的城市,全市共辖6个区、55个街道、600多个社区。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深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特别是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年”的各项工作,党的基层组织更加巩固,党员队伍更有活力,基层党建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要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调整基层党建工作思路,找准党的工作着力点;二是着眼于提高党在基层的控制力、辐射力和影响力,加快“和谐工作室”的创建,进一步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三是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提高党务干部素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四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和谐基层建设。

3.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党中央明确提出“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深圳很早就率先建立了以“深圳义工”等为代表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主要分布在社区、文教卫、社会福利、管理咨询、服务业、行业协会社团等领域。多年来,他们在各行各业通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做好服务、凝聚人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的来看,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还不够宏大,覆盖面不够广,专业性不够强,服务质量不够高,素质参差不齐。当前,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要抓紧开展调查研究;二是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三是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四是要壮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4.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只有推进组织制度创新,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才能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构建和谐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当前,应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内决策和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内选举制度;三是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三)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保障全体深圳人民共享特区改革发展30年成果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深圳今后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必须更加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1.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当前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应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只有这样才能对腐败行为产生震慑作用,让群众满意放心。继续加大重点案件的查办,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方面的案件;全面挖掘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好通过典型案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的工作,充分运用典型案件教育党员干部,增强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效果。

2.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腐败案件之所以屡禁不止,关键还是人的思想不设防,没有道德和法律底线。只有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让干部的灵魂产生触动,心灵产生震撼,才会有效地遏制腐败。当前,要重视核心价值观的建设,紧紧抓住优秀民族文化的根,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使明是非、知廉耻、晓荣辱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

3.坚持制度建设。社会不公是产生很多腐败问题的根源。必须完善源头治腐的各项法规制度,构建正确的利益导向机制,从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市场化为取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公务员专业化改革,逐步实行科学的职位分类和专业分类,实现干部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

4.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密织“监督网”。监督难,最难莫过于对“一把手”的监督,这是一道全国性难题。去年下半年,深圳市委针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大胆创新机制体制,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加强监督“一把手”,最终敲定了20条“硬杠杠”,以明文约束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规定中的不少提法都是全国首次提出。措施出台后,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反腐新形势“倒逼”反腐制度的创新,因此,不断创新机制体制密织“监督网”,让“一把手”也不能游离于监督之外,同时,以公开透明、阳光作业为突破口,实现“人人都来监督、个个都能监督”的阳光透明监控机制,是目前深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积极探讨的新课题。

(作者:深圳市委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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