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当代意义
2010-08-15邓小梅
邓小梅
(中山大学,广东 广州 510275)
一、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
《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重要材料。《宣言》的重要思想有五个:一是唯物史观,《宣言》运用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基本原理,对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以及历史作用作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其中包括了对全球化趋势的预见;二是两个必然的思想,“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三是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观点;四是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未来社会的某些设想;五是自由人联合体的思想。
这些思想并非各自独立互不相干,《宣言》里有一明一暗两根线把它们联系起来。其中,明线是指《宣言》的基本思想,这已在《宣言》的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得到说明,这里不再赘述。暗线则是宣言的核心价值观,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这根暗线是什么呢?这需要结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其它著作进行理解。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把人的“类特性”定义为“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在《资本论》中,把第三大社会形态即共产主义社会直接称为“自由个性”的社会,宣布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原则的社会形式”[2];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中把共产主义社会称为“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速发展的同时又保证人类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3]
恩格斯在《对英国北方社会主义联盟纲领的修正》一文中明确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种制度将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 ”[4]1894年,瑞士准备出版《新纪元》周刊,请恩格斯写一段题词,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别于但丁曾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恩格斯答复说:“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5]
由上述资料可知,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仅是人的本质,而且是未来理想社会的特征。由此,可以认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
二、对“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解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有深刻的内涵,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一)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关系。
在前面提及的资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恩格斯描述未来理想社会的用词既有“自由发展”,又有“全面发展”,还有“自由全面的发展”。在马克思的理论里,人类的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是统一的,两者互为前提和保证。一方面,只有成为自己的主人,能自由支配自身的情况下,人才可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社会的需要去发展自己。另一方面,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才可能占有现代化的生产力和普遍交往的社会关系,才可能成为真正自由的人。
(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目的又是条件。
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终极目的,也是实现人类整体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只有“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个体的发展与人类整体发展高度统一,才能真正实现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可以这样理解:“一方面,每个人都能获得和其他人一样的合乎社会各方面要求的多方面发展的可能。另一方面,在个人之间平等关系的基础上个人通过自身的全面发展促进全社会一切人的全面发展。每个人都具有独立性,并相互把他人的发展当作自己发展力量所需要的对象。因而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便构成了‘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6]
(三)人的自由发展与阶级斗争的关系。
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是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我认为,马克思主义归根结底是人本的哲学而不是阶级斗争的学说,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社会主义运动、对未来社会的具体设想等都是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个核心服务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目的,而阶级斗争、社会制度等都是通往目的的途径。马克思主义理论中,阶级斗争固然重要,因为它是能够达致未来理想社会的通道和手段,然而通道和手段并非理想社会本身。“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更深层次的解读。
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当代意义
从人的发展视角解读马克思主义在当代具有重要意义。这一解读要求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中要促进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落实到现实工作中,主要体现为“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包括三层涵义:其一是对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的肯定;其二是一种价值取向,即尊重人,依靠人,一切为了人的解放;其三是一种思维方式,就是在实践中要求我们分析和解决问题时既要运用历史的尺度,又要在制度和体制上建立并运用人的尺度,对人的生存和发展确立起终极关怀。[7]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出现了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表述,这表明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已纳入了国家发展的视野,把“以人为本”提到了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地位。强调、重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正是对马克思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历史回应。结合中国的实践,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应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它各方面协调发展。
如前所述,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互为前提和保证。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应注意政治、文化、生态等方面协调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前提条件,以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自由发展。
有人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现阶段应当强调经济建设,只要经济发展了,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自然就会解决。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从实践上说,我国经过多年的现代化建设,生产力大大加强,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与此同时,人的发展问题也日益凸显。我们正面临着“经济发展,道德滑坡”的困境,这不仅严重妨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且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相背离。
因此,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不能只偏重经济建设,必须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再到共产主义社会是一个历史过程,人的发展也是从低级到高级逐步提升的,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是互动的历史过程。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重视人的全面发展。
(二)在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精髓是关注人本身。所以除了要各方面协调发展,以全面发展促进自由发展以外,更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 “以人为本”。我认为,“以人为本”有以下两个基本要求。
第一,关注民生,使人民能共享改革的成果。必须明确:“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需要强调的是,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每个人的发展需要,经济增长必须惠及每个具体的人,不能把人当作发展的工具。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是“以人为本”的要求,也是实现人的自由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二,落实“民主”,使社会实现真正的和谐。民生以民主为保障,和谐社会的核心正是“民主”。只有所有人都有机会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使不同的利益都能在同一平台上博弈、协调,社会才有可能达到真正的和谐。民主与自由是同根而生、相伴而长的,民主本身是对人、对人的选择的重视和尊重,只有落实民主,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
如果说,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是马克思主义的躯干,“人的自由发展”则是其灵魂。我们曾经只看到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忽视其灵魂,以致在实践中片面夸大阶级斗争的重要性,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走了不少弯路。今天,我们应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视角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解读并以此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借用舆论对十七大的一句评论作为结束语:“一个将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纳入发展视野的政党,才能获得民众的支持,一个认识到人民是社会财富创造者的社会才会财富涌流,一个将发展成果与人民共享的社会才会前途无量。”[8]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95.
[2]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649.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130.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570.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人民出版社,1974:189.
[7]三层涵义参见韩庆祥.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及其当代意义.科学社会主义,2004,(1).
[8]适应均衡发展期待“以人为本”的社会前途无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