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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看 “孝”

2010-08-15苟瀚心钟颖雯

文教资料 2010年13期
关键词:孝弟大义礼乐

苟瀚心 钟颖雯

(1北京师范大学,北京 100875;2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中国古代是一个宗法社会,其信奉的一切伦理道德纲常中,“孝”被视为最基本、最重要的德目之一。时至今日,跨越几千年的风雨浪潮,“孝”仍然被视为“人之所以为人”的必备的道德品质,在当代社会中闪耀着不灭的人文之光。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孝文化作为其宗法制度的支撑之一,也同样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弑父杀兄之徒比比皆是,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贫贱百姓。为此,一些贵族士大夫为匡扶礼乐宗法制度,重申并发展了“孝”之大义,呈现出不同的创造性见解。中国传统孝观念的主要倡导者是儒家学派,其代表人物有孔、曾、孟、荀,其中又以孔子为疾呼之先驱。据我们不完全统计,《论语》里面涉及“孝”的文段有28处,下面便以《论语》为基本语料,阐释儒家(主要是孔子)在《论语》中对孝道的基本看法和观点。

一、孝的地位和意义

儒家思想的核心为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对于“孝”的地位,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①(《学而》)孔子把德行修养放在文学修养之前,教育弟子先“孝弟,谨信,爱众,亲仁”,以此为本,以余力学文。由此可观,孔子视“孝弟”为“修德”之必备条件,先于学文且与谨信、爱众、亲仁等品质修养平起平坐。可见“孝”在孔子“仁爱”理论体系架构中处于基石地位。

人之初,首先打交道的便是父母,同时与我们相处时间最长的也是父母。孝道乃人与人之前最真挚、最稳固持久的感情的流露,是人性的朴实体现。孝道作用于亲人之间,可以“安小家”,但其更加可贵之处在于推而广之成人群相处之道。孔子之谓“天下大同”,孟子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均为基于“孝”道之上对人与人之间祥和美好关系的憧憬与期盼。“仁”之于“孝”,犹木之生于根,所以有“孝弟者也,其为仁之本与?”看似是不确定的发问,实质是劝诱仁人志士们对孝道进行更加深入的重审与思考。

二、如何行孝道

西周的孝道具有三大特征:一是孝的对象主要是已故的祖先;二是西周孝道具有明显的等级特征;三是西周孝道主要是以宗教祭祀方式作为自己的表现方式。②鉴于春秋时期礼崩乐坏的社会现状,孔子在《论语》中重构了西周的孝道,为其增添了更加丰富而深刻的意蕴。

1.物质奉养

民以食为天。孝道的基本当然是在物质上赡养父母,让父母有衣穿、有饭吃,不畏寒冻,不忧饥馑,保障父母基本生存条件。但物质奉养只是让父母“生”,虽为基本,但却是最低浅的一层,故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乃此之谓也。

2.情感慰藉

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里仁》)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在世,不作远游;若不得已远行,也该有一定的方位。真正的仁人志士,应当念及父母多年的养育之恩,心存感恩,于父母在世时多陪陪他们。考虑到当时交通的不便,音讯难达,即使远游乃使命之所然而不得已为之,也应该确定一个方向,绝不更改。否则,当父母有急事,却召之不得,无处可寻,必将遗大憾于斯。情感慰藉乃是高与上文所谓物质层面之行孝道之法。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情感慰藉正是从父母的情感生活出发,以和其颜悦其色为目的,体谅理解父母爱子之心,急其所急,想其所想,为之排忧解难,以报答父母的恩德,同时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可以肯定,一个凡事为父母着想,父母之意还未达于口,他已了然于心的赤诚之人,虽能否达于仁之大道未可知,但确已种下善心,于社会是有益无害,所谓:“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3.奉之以礼

礼是孔子及儒家的政治与伦理范畴,如果说仁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的话,那么礼便是人在社会生活中实现其本质的唯一恰当的方式和途径。只有经过礼,仁才能由内在的德性转化为外在的德行。而只有当仁由内在的德性转化为外在的德行时,它才能成为一种真正完美人格。③而“孝”作为成“仁”之本,自然要受到礼的规范。虽心存孝心,但是行之不成礼,轻者被人误解或行孝未果,重者随性而为,行为放浪,无所约束,有违仁道,伤人害己。所以,“奉之以礼”是为《论语》中所谓行孝之重要原则。

这一点在敬重丧礼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父母在世行“生孝”,父母去世行“死孝”。在父母去世后,仍坚守孝道,不改赤诚之心,最能培养其仁心仁意。因此孔子对丧礼是十分敬重的,对其要求也十分严格。举起大端,不外乎“哀”、“守丧”。“哀”为人之常情。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父母离世,从此天人相隔,孝子感其在世时对自己的抚育恩德,自然怆然泪下。子曰:“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八佾》)由衷显现了孔子对临丧不哀者的鄙夷。关于守丧,宰我曾经抱怨说三年的守丧期太长,并以“君子三年不行礼乐,礼乐必失”为由,与孔子论争。宰我之辈,实为“朽木不可雕”,他不知,仁本于心,要悟出礼乐之道,必要心存仁心。宰我之谓“礼乐”不过形式而已,父母去世,若仍能安心行礼乐,哪怕修行个十年八载,他能得“仁道”吗?答案是肯定的。其实在孔子心中,守“三年之丧”,与修养君子品德是相通的。首先,在守丧过程中,考验的是人是否哀从心生,有真正的孝心;其次,“三年之丧”乃一种必要丧礼,恪守礼节方能尊上知礼,晓社会之方圆规范。所以,孝和礼是相通的,孝心通过礼来施行,才能成孝道。行孝道者,心中有孝,行之有礼,达于“仁”可期也。

4.从义不从父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学而》)他认为,人在三年内能不改他父亲生是所为,这也算是孝了。这确实是孝的一种,是人不忍去其父生前行事之道,存有留恋之心的体现。但是如若“父之道”是有违天地大义的呢,难道我们也该三年无改其道?孔子是不是迷糊了?我认为不然。“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只是孔子就强调人之悲悯相怜之心而论,“可谓孝”也仅是就这点发的感慨,并未涉及大义问题。但是,这又带出了另外一个问题,若父亲真有所为触犯大义,子女应该如何是好呢?孔子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意为子女侍奉父母,若父母有过当微婉而谏,把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若父母不听从,还当照常恭敬,不要违逆,且看机会再劝谏,虽如此这般操心忧劳,也不对父亲生怨恨。这是一个两全之法:首先,从义,坚持己见,父亲有过就指出,不因为要行孝而任其触犯大道,换个角度来说,最终也是为了父亲着想,扶其入正道;其次,不违孝道,子女不因自持正理而与父亲力争,伤对父母之情,而是“照常恭敬,不要违逆,且看机会再劝谏”。孔子之睿智可知也。

三、结语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作为有道德觉悟、有社会良知的中国人,我们应该聆听先贤的谆谆教诲,汲取古人用以修身养性的精华之道,去其糟粕,修养自己的君子气质,为全民之终极理想社会蓝图奉献绵薄之力。

注释:

①以下所有《论语》选段均来自钱穆.论语新解.三联书店,2007年7月.

②王长坤,张存库.对西周传统孝道观念的重构.太原理工大学学报,2006,9,VOL24,(3).

③杨春梅.孔子的仁礼相成思想及人性观(3),20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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