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腰彝“舞龙”文化传承的现状及思考
2010-08-15彭艳云
彭艳云
(云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云南昆明 650031)
一、花腰彝“舞龙”文化传承的现状
(一)家庭传承
1.家长观念变化
在慕善村的问卷调查中,关于 “您认为有必要传承花腰彝舞龙文化吗”的问题,回答有必要传承的占 97.5%,觉得没必要的为零,觉得无所谓,与我无关的占 2.5%。可见,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有必要传承本民族的传统文化。
但其观念中也存在一些矛盾,如他们认为传承民族文化应由那些初中毕业没有继续升学的青年承担,读书的孩子不必学,以免耽误学业。但如果问他们是否希望学校传授花腰彝文化,他们回答 “应该教”。在问卷调查中,在回答关于“您认为有必要把花腰彝舞龙纳入到学校教育中吗”的问题时,回答有必要的占 77.5%,没必要的占 17.5%,无所谓的占 5%。
2.年轻人的观念
年轻一代更愿意学习现代科学、实用的知识,对于学习本民族文化知识的兴趣不大。据了解,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特别是读书的孩子不会花腰刺绣。在日常生活中,除少数几位老人穿戴花腰服饰外,其他人已全部换装。习俗方面,随着现代化娱乐设施如收音机、电影、电视等的涌入,部分传统习俗已经消失或淡化,如 “对歌”习俗已经失宠,连花腰彝最具特色的“不落夫家”婚俗也早已改变。信仰方面,源于宗教祭祀活动的节日,其宗教性慢慢淡化,娱乐性渐渐增强,节日习俗丰富的文化内涵发生了异化。花腰彝的年轻一代对民族英雄不再如祖、父辈那样虔诚,许多禁忌消失或不具有威慑力。
由上可知,花腰彝人民认为本民族文化应该传承下去,但是与学习主流文化及现代科学知识相比,更倾向于后者。现代生活方式打破了花腰彝原有的生活方式,改变了其生活内容,而花腰彝文化是一定的自然与文化环境的产物。例如情歌对唱是在交通和信息极为不便的情况下创造的,花腰服饰是姑娘们闲在家里有更多时间的条件下创造出来的……,因此,这些文化的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一旦这种生活方式和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花腰彝文化的传承便面临挑战。
(二)社会传承
1.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班
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班是慕善村为了更好地传承花腰彝文化而成立的。传承班的历史久远,1952~1966年,称为 “慕善文艺组”;1966年 6月 22日改为“慕善文化室、文艺宣传队”;2003年改为 “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班”。主要负责人是孙正尧,传授者有普长玉、孙正尧、张士林等,场所是本村的“文化活动室”,传承方式为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和互相切磋,有专门的教室;内容有花腰歌舞、民族刺绣、舞龙、神话等,此外还学习其他民族的一些文化,如傣族舞、藏族舞等;传承的对象是全村所有爱好者,目的就是使花腰彝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这个传承班分为青年组、中年组和老年组,舞龙一般是青年组。青年组舞龙的女子是初中毕业没继续升学的人。除了农忙时节,其他每天 20∶00~22∶00上课。孙正尧等几位老师在和其他村如大坡龙村舞龙交流的过程中,创造性地改进了“舞龙”的动作,从而增强了“舞龙”的生命力。据民间艺人张士林老人说,在早期的花腰“舞龙”中,其动作简单,花样少,现在舞龙的动作得到了很大的改进,时而上下翻滚,时而蜿蜒漫游,体现了活的艺术。
民间艺人借助民间文化传承班这一方式,不但把世代传袭下来的传统文化传授给年轻一代,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唤醒了民间文化主体的自知之明,进而激发出一种文化创新意识,生发而成一定的文化价值判断和选择机制。民间艺人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传统文化,并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一定程度的创新、变更。
据了解,石屏职业高级中学于 2007年开设了民族歌舞班,目的是在传承民族文化的同时,提高学员的文化水平。为了提高慕善村传承班成员的文化素质,该高级中学在慕善村设立一个民族歌舞专业办学点,派老师到该村教课,促进花腰彝 “舞龙”的传承。此外,据石屏文化馆李伟七馆长介绍,石屏文化馆共 19个工作人员,表演者 24人,13人会舞龙的基本套路,并学习花腰歌舞、海菜腔和烟盒舞等。由上可知,优秀民族文化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不仅设立了专门的传承机构,而且对当地的传承给予了支持。石屏哨冲镇文化站站长卢飞谈到,文化站引导、辅助当地民族文化传承,尽量争取申报项目,以资助文化传承。
总之,当前花腰彝舞龙文化受到当地政府及本民族的重视,促进了花腰彝“舞龙”的传承。
2.存在的问题
(1)传承人
在现代娱乐活动方式,如电视、网络、现代音乐、舞蹈等的冲击下,学习“舞龙”的年轻人越来越少。
慕善村传承班普长玉老师说:“村里以前舞龙队有20多个青年,现在只有 10来个人了,而舞一条龙要 13个人。因此,我们只好把龙减了 2节,短了 4米多,只要 10个人。”据孙正尧先生说,传承班没有固定的老师,能者为师,但村里有些精通花腰文化的人不愿去教。如 30岁的张国兴,男,1993年加入村里组织的舞龙队,2003年退出,原因是村里不再重视男子舞龙队。传承班舞龙队成员主要是初中毕业回来的青年,现在的年轻人一般会继续上学,或是初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因此,舞龙的人越来越少。
依据人类文化的存在形态,文化可分为储存形态的文化和现实活跃形态的文化,前者附于物、文字等,后者附于人,即非物质文化。“舞龙”作为一种文化事象,是附于人的活文化,与人本身是密不可分的,必须由人去延续。一旦这种活的载体消失,其传承链便会发生断裂,附于人身上的活文化就会消失。学习 “舞龙”的人越来越少,长期下去,花腰彝 “舞龙”的传承人将会很缺乏,传授“舞龙”的民间艺人一旦去世,花腰彝 “舞龙”的传承就会发生危机。
(2)传承意识
当要外出或在当地表演节目时,慕善村传承班的女子舞龙队才进行排练,平常不进行排练。这种传承具有很大的被动性,表面性,至于 “舞龙”的本质及其深刻的文化内涵,知道的人寥寥无几。民间艺人张士林老先生说:“花腰彝民族文化传承存在最大的问题就是表面传承,我在昆明艺术学院、石屏哨冲民族中学教过民族文化课,在云南民族文化传习馆教了九年 (1993~2000)。一句话,学员没有真正学习的兴趣,表面地学习,没有从根本上学,如 ‘舞龙’,不仅应学会舞龙,还应明白其来源和内在的文化内涵等。”
笔者询问女子舞龙队成员孙丽双是否知道舞龙的来源及其文化内涵,她说:“不知道,但是传承班上课的时候讲授过,当时不愿听,有时觉得老师还有点罗嗦。”问及 19岁的普春 (16岁初中毕业开始舞龙,参加大型表演有四次,即奥运会;奥运会之后 2008年文化节,人民大会堂表演;2008年残奥会;四川成都奔腾西部的文化传承)是否能去教别人时,她说只会舞,不会教,只会跟着跳。
花腰彝“舞龙”真正的传承人不仅要会舞龙,还要对舞龙的每一个动作能进行详细分解,并对其来源及实质等有深刻的体会。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即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过程,所具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1](P188)。如何培养本民族的文化自觉,进行有意识的传承,这是当前应解决的问题。
(3)传承机构
慕善村传承班没有专门成文的教材,教学缺乏计划性,教育组织流于形式而缺乏规范性,传承班的教育处于自发的状态。设备不完善,如无专门的练功房,而“舞龙”要求身体的柔韧性;音响比较旧;条件很差,太乱,无各组专门排练的地方;舞龙的动机都是由于外在动机,如经济,好玩等,难以维持其持久的行为。
(4)经费
经济问题是花腰彝“舞龙”在传承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笔者认为,从保护本民族文化的角度来看,传承民族文化是本民族人民的义务,但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决定文化,经济是基础,有了经济基础,人们才有心思或精力去享受文化精神生活,而花腰彝地区各村寨与慕善村的情况相似,大部分人是农民,收入不高,有些甚至不能解决温饱问题。慕善村女子舞龙队成员结婚后一般不再舞龙,要照顾家里,干农活等,干活就很累了,还谈什么文化传承。
慕善村的传承班是本村自己组织,只有外出表演时,才有一点误工费。由于经济原因,场地有限,设备非常简陋,许多年轻人由于“舞龙”的经济效益小而外出打工,导致舞龙的人越来越少。如男子舞龙队的孙德良,今年 22岁,于 2007年外出打工;哨冲镇文化站站长卢飞、副书记张云、妇联主席普合玉都说政府没有花腰彝“舞龙”的专门经费,从其他方面拨出资金比较难,加上镇上财政收入不高,只能引导、辅助申请一些项目。前年有一些项目,资金上百万,用做慕善基础建设,如道路,公共厕所等。传承班的费用主要来自每年村里 17万元退耕还林的钱,由于传承班没有给村里带来经济效益,引起了村民的反感。2009年 3月 2日的祭龙活动由该村承担所有费用,通过这次活动,虽获得“民族文化村”项目,资金 10万元,但是这只能暂时缓解经费问题,长期没有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话,就会影响花腰彝“舞龙”的传承。
(三)学校教育
1.教学活动等情况
当前的学校教育现状表明:一方面,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在对少数民族学生继承、发扬本民族社会文化遗产方面的作用不足;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也没能在少数民族学生社会化、提高学生适应主流社会的能力中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P143)据调查,慕善村小学没有开设过花腰彝文化的课程,哨冲民族中学位于原老哨冲镇上,专业教师 32人,在校学生 357人,包括杂居的彝、回等少数民族,校长是李茂生,非常重视花腰彝文化的传承。为了体现民族特色,2006年学校开设了两个多月的花腰彝文化课,在不影响国家课程及学生学业的情况下先普及,课间操改跳花腰舞,音乐课传授花腰歌,体育课学习花腰舞龙的基本动作,劳动技术课和美术课传承花腰剪纸和刺绣,把花腰彝文化融入到课堂。这要求不高,对花腰彝文化有点了解就可以;然后,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从全校学生中挑选出有唱歌、跳舞等方面天赋及爱好的学生组织一个“花腰文化艺术团”,逢节庆活动可以外出表演。李校长请了慕善村的 82岁民间艺人张士林老人传授花腰彝文化,并从学校拿出一部分经费实施这件事,每天下午两节课,车子接送,一天 20元。这是该民族中学李茂生校长的办学思路,实施了两个多月没有再实施下去。
2.存在的问题
(1)教育政策
国家、地方政府与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民族文化课程纳入学校教学的支持力度不强。虽然现在国家支持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但对学校教育传承方面的支持远远不够,教育拨款仅限于维持学校的正常运转,经费是哨冲民族中学文化传承课停开的一个原因,长期从学校原有经费里拿出一部分来传承花腰文化是难以持续的。另外,由于教育观念、课程理念尚未实现根本转变,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未能真正重视民族文化纳入到学校课程,只是一味地与国家统一的课程模式保持一致,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支持。无良好的教育政策及有关领导的支持,是哨冲民族中学的花腰彝文化课程没能持续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国家虽然提倡保护、传承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但其民族文化传承的内容在学校基本处于缺失状态。
(2)师资
缺乏素质高的专门教师,艺人张士林老先生和学生的年龄差距大,未能抓住学生的心理,心理学与教育学知识有所欠缺,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应该在学校培养一批热爱民间文化的年轻传承人,并且有一定的教育与心理学的基础知识,让学生愉快的学习自己的民族文化,形成民族认同感。
(3)应试观念
在应试教育下,家长观念很难转变。他们最关心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考上好大学,认为学花腰彝文化课会影响孩子的学业。慕善村传承班主要负责人孙正尧先生不赞成将民族文化纳入到学校课程,他也认为会影响孩子的学业。据李校长说,在开设民族文化课之前,开过家长会,当时家长并没有持反对意见,但实施一段时间后,没有什么效果,家长反而极力反对,甚至到镇政府去反映,因此没有开设下去。
二、完善花腰彝“舞龙”传承形式的思考
通过对花腰彝 “舞龙”传承现状及问题的分析,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培养本民族的文化自觉,即对本民族文化的热爱和强烈的文化责任感;将花腰彝文化纳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利用多种渠道传承花腰彝 “舞龙”;在其他花腰村寨建立文化传承班;纳入到当地学校教育等。
此外,为了使各少数民族优秀文化 (不只是花腰彝文化)更好地传承下去,笔者认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应当注重家庭教育,加强社会教育及引入学校教育,并使三种教育形式相结合,促进各少数民族文化的繁荣。
在现代社会及主流文化的冲击下,学校教育作为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是一个必然趋势。但从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比例来看,主要反映主流文化的国家课程在总课程中所占的比例为 88%~90%,而主要反映民族性的、地方性的文化知识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在总课程的比例仅为 10%~12%。[3]仅靠学校教育传承各少数民族文化,在目前情况下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当前我国学校教育中的民族文化传承基本处于缺失状态,花腰彝地区的学校也是如此。从对花腰彝的人类学考察中发现,花腰彝有着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其传承靠的是灵活多样、与家庭、生活习俗融为一体的文化传承形式。因此应将教育空间延伸到儿童的家庭和社会生活中去,采取三结合的教育形式,使民族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儿童在教育生活中获得健康成长,从而弥补学校教育传承民族文化的局限性及目前的缺失现状,使学校教育在更大的文化传承范围内发挥功效。
学校、家庭与社区在民族文化传承方面的合作,不仅可营造传承本民族文化的环境氛围,而且可使学校教育和学生的生活相结合,提高教育效果,同时也强化了家庭和社区教育传承文化的功能,提升了家庭和社区教育的水平。这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传承及义务教育的普及来说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方式。
[1] 费孝通.人类学与文化自觉 [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4.
[2] 张诗亚.百川横流—全球化背景下的多元文化教育国际论坛论文集[C].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 王鉴.我国民族地区地方课程开发研究[J].教育研究,2006,(4):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