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5月前定稿 相关行业法规正在制定中
2010-08-15张鹏
本刊记者 | 张鹏
”目前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名单并未确定,预计最早也要等到今年5月份。”一位南方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一位接近广电系统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尽管之前双方已经做了比较详实的研究,但对于首批试点城市,明确各阶段任务、确定市场主体、制定政策措施等都是两家目前亟需商讨的主要内容,“况且两家在各地的业务开展还存在博弈,谈判的确还需要一段时间”。
同时记者通过多方采访,似乎也寻找到了一些有关“试点城市”的蛛丝马迹。一位湖南电信运营商人士告诉记者:“长沙市将在名单之列,未来我们会与广电进行小规模的应用合作。”深圳市一家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市场部人员也表示,公司对于下一步的融合业务已经有所准备,但碍于政策至今尚未实施,“现在就等试点名单快些公布了”。
“规则与名单同等重要”
除了试点名单,作为我国三网融合在试点阶段的另一项主要内容,有关行业融合的法律法规也在积极制定当中。
“应该说,试点城市开展的三网融合业务绝不只是IPTV和宽带接入这么简单”,天威视讯黄姓人士对记者表示,广电企业可以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电信企业也将从事除时政类节目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等,“而这些都需要由完善的政策体制和合作机制予以保障”。
“应该说,制定游戏规则与圈定选手同等重要,比如明确成员的入选资格就是双方正在商讨的重点之一。”一位曾参与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三网融合调研工作的电信研究院人士表示。
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管理局和国家广电总局相关人士的说法,在2010~2012年的试点阶段,“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法律体系,制定完善的广电、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为广电机构从事电信业务、电信企业从事广电业务提供法律保障”都是这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省网整合是广电当务之急
而对于广电系统,尽管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已在筹划当中,但省网整合仍是当务之急。
“垄断分层的区域体制是广电系统实现行业融合的致命伤,其企业化改制进程缓慢也将成为广电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瓶颈;如果不能及时通过双向改造和政企改制完成‘一省一网’的全国布局,将会拖慢试点城市从市至省的扩展速度。”前述接近广电系统的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广电总局新媒体产业发展研究所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四季度,广电系统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区域仅占全国1/3省份。完成省网整合的地区多集中于上海、江苏、天津、河北、吉林等地区,而黑龙江、山东等省市的整合工作还处在初级阶段。
这无疑是个艰辛的过程。由于诸多历史因素,地方广电网络多半由当地政府投资、社会资本注入等形式建成,而人员也划归至当地的事业编制,由此导致了市级广电与省级广电的直属关系不够明晰。
“如今要实现省网整合,难度可想而知。这其中,需要各级政府和省级广电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多方协调。”一位北方省级广电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实施整合过程中,各地广电系统可谓是因地制宜、各显神通,比如在浙江省,由于省网资源有限,“杭州模式”又发展良好,形成了以杭州为核心的省网统一架构;即将在今年6月正式挂牌的广东省级有限电视网络公司,则采取的是各地市有线电视网络以资产入股的方式。
不过在其他省份,省网整合工作则更为复杂。李疆(化名)是黑龙江省某市广电网络传输部门的一名员工,最近他和同事们心情忐忑。虽然他们市广电网的双向改造在全省居于前列,但省网整合却迟迟不见动静。李疆表示,如果成立省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他们将第一批回归广电系统,离开了“待遇不错”的市政靠山,薪酬福利如何变化还是未知数。“再加上我们市级广电的盈利情况一直不错,市政府方面也不愿就此放手,目前正是僵持阶段。”
前述广电业内人士对此表示,在整合过程中,省级广电需要与市政部门平等对话,此时进行必要的“资源交换”应该是解决类似问题的最快途径。
记者观察
有些事情该由市场做决定
眼下正是广电与电信两家谈判的关键时刻,任何有关“融合”的消息都会挑起业内的敏感神经。但这一谈判阶段不宜太久,毕竟三年的试点期时间宝贵,我们不能一味地将之停留于桌面上的权利分割。有关业务、市场层面的事情理应交由市场来解决,而不是用框架和文字加以束缚。
我们看到,国家对于三网融合的思路已经明朗,在合乎国家法律法规情况下,以电信网、广电网和互联网的相互合作和渗透来促进产业发展。也就是说,处在国家层面,广电系统已被横向分割为内容和网络两个部分,其中牵扯国家政治、安全的“内容”仍由国家管控;但并不牵扯政策风险的“网络”则应回归市场,广电企业应与电信运营企业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并最终形成一个分工明确、行为规范,比较稳定的市场竞争格局。
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双方手中分别持有的“牌照优势”就有些不合时宜,这只会让市场行为显得无力。因此,为打破市场垄断僵局,尽早向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