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门”调控与法治化反腐——美国经验与中国借鉴
2010-08-15蔡宝刚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1期
文◎蔡宝刚
“旋转门”调控与法治化反腐
——美国经验与中国借鉴
文◎蔡宝刚
“旋转门”本是表示政府(广义)高官与商界高管之间的职业角色转换,称为职场“旋转门。虽然“旋转门”推进权力流动为反腐败带来了正面效应,但通过“旋转门”进人政府的公共权力和退出政府的“准公共权力”同样也会滋生权力腐败,从而形成利益冲突。这里的利益冲突特指公职人员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所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抵触、冲突与侵害。美国专门制定了利益冲突法尤其是政府道德法来防止和惩治官员的利益冲突行为,并起到了明显的反腐败效果。美国“旋转门”的运转与控制对我国法治化反腐具有如下借鉴意义:第一,美国“旋转门”的重要反腐借鉴意义在于其推进了高官领域的权力流动,并确立了与之相匹配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第二,法治反腐的重心是对任职官员的权力约束以阻断其谋取私人利益,防范和惩治利益冲突行为。在微观和终端方面不断强化对官员的职中权力约束,尽快创制严格而细密的政府道德法是我国当下法治化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三,美国“旋转门”控制的核心便是为离职官员进行权力消磁,防范官员离职后的腐败行为。所以,必须及时强化和健全有关立法和执法体系,尤其是能够尽快建立政府道德法予以专门规制,严格规范和控制离职官员一定时期内的经商活动,并作为惩治腐败的重点领域予以认真对待。
(摘自《法学》201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