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刊文摘
2010-08-15
报刊文摘
反腐败突破口在权力结构改革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强调:反腐败突破口在权力结构改革。
李永忠认为,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第一个困难是,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关,纪律监察机关还停留在办案机关层面,没有上升到专门监督机关的地位。第二个困难是,还没有在斗争中找到广泛、有序、有效让群众参与的路径,缺乏制度性参与渠道。第三个困难是,反腐败面临着腐败的出生率大于腐败的死亡率问题。第四个困难是,现有经济结构,不适应现代化建设,也不适应廉政建设。
因此,中央纪委去年提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地方要进行体制创新的改革试验,并提出要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各个领域的改革。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第一次提出了监督的制衡力。过去都是讲监督的制约,制约和制衡不一样。制约是量的关系,制衡才是质的评价体系。
李永忠强调,在以往的改革发展中产生了很多利益,权力结构不改革的话,权力就会利用其先天优势侵吞、鲸吞改革成果。于是形成了两极分化、群众不满、群体性事件、社会骚乱等。权力结构不改革不调整,会使利益自然倾向于权力,权力自然侵吞、鲸吞利益,并形成“马太效应”。(摘自2月23日《南方日报》)
11个连片特困地区将获中央扶贫特殊支持
进入本世纪第二个十年,一场划分片区、多管齐下的扶贫“整体战”打响了。
2011年11月29日,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召开,《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下称《纲要》)随后公开发布。扶贫新战略的重点,部署在14个特殊片区。
这14个扶贫主战场中,西藏、四省(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此前已被明确实施特殊政策,其他11个则属新“捆绑”出现的“连片特困地区”,包括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
有关专家分析,在过去十年扶贫规划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之后,留下的难点就需要有更具针对性的举措。中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在分布上表现为大分散、小集中态势,且主要集中在一些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根据这一现实国情,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主战场,帮助连片特困地区在2020年和全国其他地区一起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便成为未来十年扶贫开发战略及路径的必然选择。(摘自《瞭望》第8期)
因公出国(境)不仅要上报更要公开
近日,据《河南商报》报道,今后河南省辖市市委书记出国(境)访问,需先书面向省委书记请假。此外,单位领导出国(境),要让单位职工知晓。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应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将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
河南此举值得肯定。不过,在因公出国(境)信息公开方面,河南的步子可以迈得更大一些。 通过内部局域网、公开栏公开,范围仍然有限。通过上述渠道接触到相关信息的人群主要还是公职人员。其中的问题在于,公职人员作为利益相关群体,并不是最好的监督者。因此,这些措施本质上还属于党政部门的内部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提出的是通过“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那么什么是“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恐怕并不难以理解。现在是信息时代,有报纸、有网络,很多地方政府还开了微博,因而河南方面应该也不排斥上述公开渠道。因公出国(境)的信息通过大众传播方式公开,公众监督才会真正派上用场。
因公出国(境)的信息公开到什么程度,也需要更加明确。显然,公众希望看到,某个因公出国(境)组团项目的所有内容。其中不但包括组成人员、去哪里,还要有具体的项目、每日行程安排、乘坐的是经济舱还是商务舱、到国(境)外住的是三星级还是五星级宾馆等内容。实际上,遏制“三公”浪费,最好的办法就是更进一步的公开详细信息。(摘自2月13日《新京报》)
国土资源部明确集体土地建公租房试点仅限于少数城市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窦敬丽谈及今年总体住房用地的供应计划时透露,今年计划总量原则上应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其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总量的70%。据此计算,今年住房供地计划量将不低于107673公顷,而该数值比去年实际供地量下降20%左右。
针对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政策,窦敬丽说,这是对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直辖市及少数城市,要按照相应审批程序开展试点。这一工作的原则就是按照中央有关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试点等有关精神,依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要求,在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方案并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
窦敬丽透露,北京和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正在开展相应工作。?(摘自2月22日《京华时报》)
多个省市今年拟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终身制的公务员招聘制度,或将迎来一些转变。记者从江苏省政府获悉,目前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制度,变成“合同工”。这份试行办法,江苏将有望在年内出台。
《公务员法》此前在政策上也为这一制度创新开了一道口。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而产生,合同期一般1~5年,也就是说,公务员也可以是合同工。
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在广东一带较早有过
试点,深圳在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1月起,深圳实行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而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的,将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未来,这种制度对那些在其位不谋其政的公务员来说,应该会形成较大压力。”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院一位教授表示,“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委任制度让退出机制形同虚设,“我们了解的信息是,5年里头,江苏省下课的公务员只有200多人”。所以未来,“大家需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业绩来,证明自己能够得以继续聘用,这才是一个好的制度”。?(摘自2月2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全国土地收入:13年近13万亿
1999~2011年,这13年是中国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元,几乎年均1万亿元。
然而,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去向,由于鲜有城市政府对外公开,公众难以知晓。
近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做出对地方土地收入支出的规定。如财政部早在2007年发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就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其他还包括不低于15%的比例用于农业土地开发,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以及10%用于教育资金等。如果以此执行,就意味着地方要拿出超过一半的土地收益用于民生工作。但依据上述财政部报告,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支出大头依然是城市建设。
近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也在《农民日报》发表文章中指出,土地收益的分配是明显向城市倾斜:去年土地出让金的收入已超3.15万亿,但到去年10月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三农”支出的只有1234亿元。(摘自2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
“特权车”不泛滥,消防车才有“特权”
近日,北京东直门簋街一家云南过桥米线店起火。消防车赶赴救火现场途中,不仅未获社会车辆让行,反遭并线超车。
按相关规定,消防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然而回到现实,这远未得到有效践行和落实。
不该享受特权的“特权车”泛滥,与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得不到“特权”,两者有关系吗?当然有。试想一下,如果经常听到警笛声大作,而绝大多数情况都是警车开道后面再跟一个领导专车,无法知道是真执行任务还是肆意扰民的人们,对大同小异的笛声感到麻木迟钝,是否很正常?社会心理学上类似的实验有很多,可以称作“习得性麻木”。
也许应该承认,国人避让“特权”作业车辆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尤其是相关罚则的滞后与不具可操作性,相关法规的落实被大打折扣。然而,更重要的是,要严厉打击那种随意拉响警笛的扰民“特权车”。
给消防车、校车等“特权车”让路是必须的。唯有“特权车”不再泛滥,“正义的特权车”才能“特权”得起来。(摘自2月20日《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