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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首家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栾川成立

2010-08-15陈海硕

资源导刊 2010年12期
关键词:司法部门栾川栾川县

□ 陈海硕

河南省首家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栾川成立

□ 陈海硕

11月30日上午,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正式成立。这是河南省国土资源系统第一家与司法部门联手成立的调解组织。

近年来,在化解国土资源矛盾纠纷实践中,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发现,现行的行政调解协议在司法领域只能作为参考,达成的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不足,缺乏强制力。而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和效力,一经依法达成,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反悔违约,有利于协议履行。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大胆实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把行政调解“嫁接”到人民调解,依法成立了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该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当天,对城关镇耕莘东路居委会曲某和付某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房屋边界权属纠纷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邀请司法部门的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一起,对该起已调解多次却一直无法达成协议的信访案件重新分析案情,寻找突破口,最后决定启动联动联调机制,联合县司法局、居委会共同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同时,向双方宣传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希望双方都能做出适当让步。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经过不懈努力、多次调解,双方在当天达成协议。一桩历时8年的纠纷得到化解。

(作者单位: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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