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法学教育模式 引进法律诊所教育
2010-08-15邓卫卫
◆邓卫卫 巴 一
(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改革法学教育模式 引进法律诊所教育
◆邓卫卫 巴 一
(沈阳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沈阳工业大学工程学院)
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对于培养实践性的法律人才具有积极的意义,在理工类大学推行诊所式教育有其特殊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沈阳理工大学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探讨了理工类高校在运用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时可采纳的一些具体措施和方法。
法律诊所 职业技能 法律援助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教育的生命力在于实践性。从国家教育部的学科规范要求直到各法学院校的教学计划,一直都很强调法学教学中实践环节的重要性。但由于缺乏有关这方面的具有实际操作性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模式设计,致使理论与实践处于相对脱节状况。美国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表明,与课程相配合的法律诊所教育是高校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有效模式。
一、理工类高校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必要性
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窘迫的市场条件下,理工科大学法学专业如果只是在师资、图书设备、教学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将无法和老牌政法学院以及综合性大学法律系相抗衡。所以如何办出自己的特色,这是关系理工类高校法学专业生命力的关键问题。
诊所式法律教育作为一种法学教育新模式,自 20世纪 60年代美国法学院普遍兴起“法律诊所教育”后,这种教学模式迅速在世界法律院校广泛开展。这种模式主要借鉴了医学院学生的临床实习手段,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参与法律实践,以律师身份办案来为处于困境中的委托人提供咨询,“诊断”法律问题,开出“处方”,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2000年 9月,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 7所高校的法学院引进开设了诊所式法律课程。2002年 7月 28日,由 11个所院系发起成立了“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隶属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截至 2010年 6月 18日,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已达 134个,其中 82个院校开设了法律诊所课程,共计开设不同主题诊所课程 130个,内容涉及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消费者保护、弱者权益保护、农民工法律服务、农村法律服务、妇女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各个领域。
实践证明,诊所法律教育课程无论在教学效果还是社会影响方面度取得了良好的反应。理工类改革法学教育模式,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必经之路。
二、理工类高校引进法律诊所教育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1.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的修定为“法律诊所”的设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目前,许多高校都在进行法学专业教学计划的修改,并有意识地突出了实践环节,如我校 2010版教学计划有目的地增设了《法律诊所教育》、《科技法》等课程,充实了《法庭辩论》、《中国律师学》、《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及三大诉讼法等实践性课程。这就为“法律诊所”教学模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2.法学教师具备的社会资质优势为“法律诊所”的设立提供了前提
目前,法学专业教师大多具有社会兼职资质,很多具有律师执照,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同时,各部门法教师齐全,形成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具备多维的知识结构,这为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提供了条件。另外,法学教师也愿意参与诊所式法律教育,因为这种教育方式可以为他们接触更多的法律实务机会,一方面能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法律事务能力,另一方面也为他们提出了更多的挑战,提供了新的发展契机。
3.法学专业学生对诊所教育的热情为“法律诊所”的设立提供了条件
法律诊所教育能够极大地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因为诊所活动使学生有机会接触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的当事人以及法律在实践中是如何被应用的。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就要创造条件,让这些学生接受诊所训练,充分发挥其积极性,积极引导,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
4.法学专业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立与完善初步为“法律诊所”教学提供了一定的案源保障
目前,许多院校已分别与法院、检察院、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合作协议,一些法院还将我们模拟法庭设为实际审判庭,这些初步为“法律诊所”教学提供了案源保障。同时也能较好地促进与协议合作方的合作。
三、设立“法律诊所”的基本思路
1.建立法律诊所
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首先要建立法律诊所,通过法律诊所接待法律咨询,同时保证法律诊所的日常运作,为开展各种诊所实践活动提供活动场所和基本条件,以此为平台,从而使学生获得传统法学课堂上难以学到的知识和技能。一般来说,法律诊所应该建在学校里,或是学校附近。
我国各高校法律诊所建立情况各有不同,有的是以原有的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在原有中心的基础上建立法律诊所,有的是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有的是与社区合作,有的是与法院合作,有的高校独立设立……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场所,我院可将“法律诊所”暂时设在模拟法庭会议室。同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话、电脑、图书资料等,从而保证诊所活动的正常开展。
2.挑选法律诊所中的“准律师”——学生
诊所式法律教育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法律诊所的主体。
(1)对加入法律诊所的学生人数应该限定
一般来说以一个诊所教师指导 3~5名学生为宜,最多不得超过 8人;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给诊所教师以足够的时间指导学生办案,以保证案件的质量。
(2)对学生加入法律诊所要制定严格的选拔程序
挑选诊所学生可以采取面试、老师推荐等方法,要使学生加入法律诊所形成制度,以保证诊所式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
(3)要有挑选学生的标准
一般来说,进入法律诊所的学生应该首先要求对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比较熟悉,以便从事具体的法律实践工作,对于我院来说,大三、大四的学生较适宜,因为他们大多数已学完或正在学习实体法和程序法。另外,挑选学生还应考虑到学生个人意志力、交际能力、协调能力、口才等综合素质。
3.选任法律诊所中的指导教师
挑选的诊所教师还应具备以下标准:首先,要对法律诊所教育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其次,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再次,要有高度的工作热情、法律职业责任感和严格的自律性。
挑选法律诊所中的指导教师,主要从自己学校正在从事社会兼职的老师中选拔。这些教师一方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对自己学生的特点也比较了解,指导起来更加方便、有效;另一方面,他们对法律事务也很了解,能够更好的指导学生办案。另外,可聘请知名律师做兼职指导教师,这些人首先对法律案件纠纷业务技巧非常了解,对学生进行实案指导有明显优势,而且,他们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4.“法律诊所”教学方式
在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中,学生要接受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训练,同时诊所教师也要采用多角度、多方位和多层次的教学方法,不断丰富教学内容,贯彻教学意图,使教学产生多种效果。主要教学方法有两种:一是模拟角色训练,一是真实案件代理。
(1)模拟角色训练在进行模拟角色训练时,学生并不接触真实的案件,他们在虚拟的场景中扮演律师、法官或检察官,与其他由学生扮演的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或与其他同学扮演的证人、对方律师、政府官员、法官或检察官进行谈判、辩论或模拟审判。
这一过程主要是在校内或课堂上完成的。学生在模拟角色训练中,学会从角色本身以及亲身体验角色后进行反思,从实际经历中学到更多、更好、更深刻的东西。此外,诊所教师要在这一训练中帮助学生准备角色,评价学生的表现,从而帮助学生从其担任的角色中得到更快的提高。
(2)真实案件代理
让学生直接代理真实案件是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从而服务社会,使自身得到全面提高的最佳途径。学生分成 3~5人的案件代理小组,在老师的指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接待当事人、受理当事人委托、调查证据和案件事实、分析案情和诉讼标的、检索法律、准备代理词、出庭参加诉讼等;教师通过组织课堂讨论,引导学生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自己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学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填写工作日志;案件代理结束后,学生要撰写结案报告,记录办案过程,描述办案心得,还有对案件涉及的法律与社会问题做必要的探讨。
学期结束时,诊所老师将根据学生的表现、自我评估和客户评价,对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并核定成绩。
[1]甄贞.一种新的教学方式:诊所式法律教育.北京: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2]陈建民.从法学教育的目标审视诊所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环球法律评论,2005,(3).
[3]石贤平.实施诊所式实践教学积极培养高职法律专业人才.法律诊所网,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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