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一靠实力二靠能力
2010-08-15□文/晓前
□ 文/晓 前
谈判:一靠实力二靠能力
□ 文/晓 前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中央新医改文件提出的这一要求,明确了跟谁谈、谈什么、为什么要谈的问题。摆在医保经办机构面前的任务是如何谈得好——建立起医疗服务买方主导的谈判机制。
谈出买方主导的谈判机制,一靠实力,二靠能力。这是人们总结国外国内的实践经验得到的启示。尽管谈出买方主导的谈判机制需要多重因素,但是,谈判实力和谈判能力这两大因素无疑决定着谈判的进程,左右着谈判的结果。
医疗保险谈判实力,是指医保制度所拥有的基金资源,实力大小取决于其规模和集中度。随着全民医保的推进,基金规模也会越来越大,谈判实力无疑也会越来越强。但是,由于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城乡分设、管理分离和基金统筹层次过低,基金严重分散,谈判实力大打折扣。因此,增强谈判实力,既要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强化医疗保险费征缴,做大增量资源,更要力促城乡医保制度整合,使管理统一,推进市级统筹,提高基金的集中度,做强存量资源。着力做大增量资源和做强存量资源,是全民医保拥有真正实力的两条途径,而做强存量资源的任务更艰巨、更复杂,也更加必要。
医疗保险谈判能力,是指运用谈判专业技巧的能力。医疗保险谈判在我国已有一些实践探索,但总体来说还属“新生事物”,许多人并不熟悉,运用起来更不得心应手,甚至不敢谈、不会谈、不习惯谈。这种情况与深化医改、加快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担当“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之大任。提高医疗保险谈判能力已成为医保经办系统的一项紧迫任务,应作为经办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培养和提高医疗保险谈判能力,需要拓展实现途径,坚持多形式和多渠道。我国先行地区近年来开展的专题研讨和谈判技巧培训活动,就是提高谈判能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它以易于实施、见效较快的鲜明特点,把理论探讨和技巧演示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了知识传授与形象教学的结合,使参训者收获了会说与会做双重效果,极富借鉴意义,很值得在更大的范围持续深入地开展起来;医疗保险谈判在国际上已是一种由来已久、颇见成效的通行做法,采取“拿来主义”的办法为我所用,也应该成为提高谈判能力的一种选择;走实践提高之路,在谈判中学习谈判,这是提高谈判能力的可靠之路,也是必由之路,要认清提高谈判能力是一个理论知识积累、实践经验积累的过程,只要用心学习、勇于实践,持之以恒,争当谈判能手并非高不可攀。
全民医保背景下的医保人,既拥有谈判实力,也会具有高人一筹的谈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