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拨资金监督预防工作的成功做法
2010-08-15文◎吕山*
文◎吕 山*
下拨资金监督预防工作的成功做法
文◎吕 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国家拉动经济资金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截止2009年8月,全县已投入拉动经济资金总额12581.7万元。我院采用“建立一套机制,推行三项制度,突出五个环节”的方法认真开展了拉动经济下拨资金的监督预防工作,为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建立一套机制,为预防工作提供组织制度保证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在下拨资金建设项目中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成员由检察机关、发改、监察、审计等部门相关机构负责人及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组成。明确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责任分工。各具体建设项目的相关责任部门主动将建设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制度情况等及时通报项目所属的同级检察机关、监察、审计部门;检察、监察、审计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或职务违法违纪的情况及时通过召开案件剖析会、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会等向建设项目牵头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通报,做到信息共享。
二是制定制度,规范管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查办和预防职务违法违纪案件情况,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容易滋生职务违法违纪的部位、环节,研究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安排部署预防工作任务。
二、推行三项制度,确保预防监督工作不留死角
一是推行“项目公开制”,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的各个环节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建立项目资金信息发布平台,将国家有关项目资金使用政策法规集中对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将立项审批、投资规模、合同招标、建设单位、征地拆迁、物资采购、建设进度、工程验收及结算付款等各个主要环节基本情况及时对全社会公布;建立专门的接受投诉举报机构,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和举报。
二是推行“预防专员制”,保证专门机关对项目资金的拨付和使用实施全过程的监督预防。在重大项目立项审批后,为有效减少公共投资领域职务犯罪、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由检察机关派驻高级检察官担任预防专员、具体负责该项目专项预防工作。
三是推行“项目预防档案制”,使预防监督工作覆盖所有项目的各个环节。通过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拉动经济下拨资金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发包、资金下拨、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详细情况,给每一个项目都设立档案,并明确各项目的预防责任人及其在各主要环节的预防监督任务,全过程、全方位地进行预防监督。
三、抓好五个环节,确保建设项目预防监督取得实效
一是立项审批环节。所有工程项目都要经过立项审批,这是争取国拨资金和引入外资的关键环节。此环节预防监督工作的重点是看项目资金的来源和管理,以及有关项目审批机关是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
二是土地征用及动迁环节。此环节预防监督工作的重点是看土地的征用、划拨是否公开公正合法,征用、划拨、出让的土地面积是否准确无误,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低于当地市场价格,拆迁补偿是否公开、合理。
三是招投标环节。这一环节的预防监督工作重点是监督招投标的过程是否公开、公正、合法,有无暗箱操作,设置标底是否做到了安全保密;投标人资质是否真实合法以及有无围标、串通投标等情况。
四是大宗原材料采购环节。这一环节的预防监督工作重点是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原材料质量情况,有无损公肥私问题。
五是峻工验收和预、决算环节。这一环节的预防监督工作主要看验收单位是否认真负责,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变更项目追加投资问题,资金拨付是否合理。
通过我院坚持不懈的工作,全县拉动经济下拨资金预防监督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全县拉动经济下拨资金项目管理使用中无职务犯罪发生,我院也没有收到涉及专项资金的举报。
*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068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