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如何定性

2010-08-15文◎李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0期
关键词:程某持卡人机上

文◎李 勇

骗取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如何定性

文◎李 勇

[案情]犯罪嫌疑人刘某与程某一起打牌,程某将自己的信用卡交给刘某(事先知道信用卡密码)让其去取钱。刘某取钱回来后将信用卡还给了程某。没多久刘某声称自己也没钱了,找程某借卡取钱。刘某拿卡出门后没取钱又返回了打牌的地方继续打牌,却没把信用卡还给程某。后刘某将信用卡内的12万元钱从ATM机上取走。

本案中,涉及争议点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速解]本文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成立信用卡诈骗罪。

从信用卡及ATM机的性质来看,骗取他人信用卡在ATM机上使用实质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只有授权持卡人才能合法使用信用卡,银行也只认合法持卡人。而ATM机的金钱支付是银行授权或认可的。其执行的是银行在机器上预设的意思程序。对于ATM机来讲,客户的密码就等于客户的身份。不管是否是合法持卡人,只要输入了正确的密码,ATM机就认可了其身份。不具有合法持卡人身份在ATM机上使用信用卡,从表象上看不是一个欺骗行为,ATM机只是一个物,不能被骗。但实际上ATM机代表的是银行的意志,履行的是银行既定设置的部分职能,不具有合法持卡人身份而使用信用卡实际上就是违背银行的意志的,对银行是一种欺骗。最高检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批复也确认了ATM机是可以被骗的。刑法196条规定了冒用他人信用卡,但并没有对行为人取得信用卡的手段和冒用的场合、对象、方式做出限制性规定。对此我们可以做出当然解释,骗取、拾得、代为保管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也是一种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

冒用他人信用卡取款不同于从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信用卡中取款。在从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信用卡中取款时,因信用卡是遗留在ATM机内的,原合法持卡人已在ATM机上输入了密码。这就表明ATM机对合法持卡人的身份已进行了确认。当后行为人发现他人遗忘在ATM机上的信用卡时,不用输入密码欺骗ATM机进行身份识别就可进行取款操作。也就是说后行为人不用实施欺骗行为就可占有信用卡内的财物。其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应以盗窃罪论处。本案刘某不具有合法持卡人身份在ATM机上使用信用卡就是冒充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

综上,刘某取得卡的手段具有欺骗的性质,而后取钱的行为具有秘密性。但从其行为的整个过程来看,侵犯财产权的不是骗取信用卡的行为,而是冒充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作者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409000])

猜你喜欢

程某持卡人机上
宜昌夷陵反电诈中队快速反应阻止转账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持卡人界定的辨析
机上上网,开启乘机新时代
基于PLC的变频器控制系统在甩干机上的研究
论信用卡诈骗案件催收效力问题的认定
——以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为例
招行联合腾讯推出QQVIP联名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