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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视点

2010-08-15

浙江国土资源 2010年3期
关键词: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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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要求落实严格的宅基地用地制度

国土资源部3月3日发布通知,要求探索宅基地管理新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控总量盘活存量、逐步引导农民居住适度集中、因地制宜地推进“空心村”治理和旧村改造。《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保障农民住房建设用地基础上,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农民新建住宅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凡村内有空闲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鼓励通过改造原有住宅,解决新增住房用地。《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建设发展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按规划、有步骤的推进农村居民点撤并整合和小城镇、中心村建设,引导农民居住建房逐步向规划的居民点自愿、量力、有序的集中。对因撤并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小城镇和中心村,要加大用地计划、资金的支持。对近期规划撤并的村庄,不再批准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应向规划的居民点集中。

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国土所建设《意见》

日前,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全面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服务与管理水平。《意见》提出,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关键环节。目前,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管理关系,扎实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干部队伍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保障了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但是,目前个别地方还存在基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乡(镇)国土资源所履行职责不够到位,干部素质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问题。为切实加强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管理的基础,全面提升基层国土资源服务与管理能力,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对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提出9个方面的指导意见。一是要明确指导思想,促进科学发展。二是要推进业务建设,全面履行职责。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工作中心要转移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服务群众上来。三是要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执法监管。切实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要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将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保障能力。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队伍素质。六是要创新交流机制,拓宽使用渠道。七是要规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管理、教育、考核、监督和激励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八是要监督考核并举,惩治预防并重,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执行情况作为乡(镇)国土资源所干部考核、使用的重要依据。九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切实解决好国土资源所建设面临的实际困难,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乡(镇)国土资源所切实履行好职责。

三部局联合检查2009年度省级耕保目标履行情况

2月20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会同农业部、统计局下发《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对相关情况展开检查。根据《方案》,对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得力、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在安排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给予奖励,并在安排中央支配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时予以倾斜;对于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纠正,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酌情扣减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整改不力的地区,由国家土地总督察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2009年度检查结果将抄送组织、监察、审计部门,分别作为政绩考核、领导干部问责、离任审计的参考依据。《方案》提出,重点对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检查。《方案》要求,各省(市、区)政府组织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工作,于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三部局以日常监管情况为基础,结合各省(市、区)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综合评分,通过汇总检查情况,对全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作综合评价,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落实整改工作。

国土资源部:今年供地计划4月10日公示

近日国土部明确各地供地计划上报及公示时间。国土部表示,明确要求各地供地计划要在4月5日前上报国土部,该部将汇总数据,并将于4月10日向社会公开各地上报的供地计划并上报国务院。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制定并公布了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其中北京提出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不低于2500公顷,可建成房屋面积在3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保障性住房面积不低于50%。天津也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0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2378万平方米,同比增加40%。国土部将对上报的不合规定的地方2010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进行督促整改。如果地方用地计划没有按时制定和公布,或者制定和公布的计划没有达到上述国土部要求,即被要求整改。整改不力的地方政府,或被国土资源部采取扣罚次年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进行惩处。

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启动今年首轮例行督察

3月9日上午,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召开2010年第一轮土地例行督察动员大会,宣布为期近一个月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此轮督察在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台州市和湖州市等5个地级市展开,涉及浙江省面积近50%。据悉,此次督察还将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开展实地核查。据上海局局长高向军介绍,这轮督察行动将重点核查2009年1月1日以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全面了解2007年1月1日以来土地供应情况;检查土地执法监管情况;重点关注新农村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小城市户籍改革建设用地管理以及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了解和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督察行动将严格按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对内业审核和外业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性,还将按照局《例行督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内外业审核。这轮督察行动中,党风廉政建设也被提到了重要的位置,上海局相关负责人做出了具体要求,并表示敢于碰硬,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实现廉政建设和督察工作双丰收。今年,上海局将对13个地市级行政单位进行土地例行督察。整个督察行动以省为单位分为三轮,3月至4月中旬、5月至6月中旬、6月至7月份分别在浙江省、福建省和上海市开展。

国土资源部督导调研20省矿产整合方案编制

从3月2日至20日,国土资源部组成5个调研组赴20个省(区、市)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督导调研。这20个省(区、市)是:河北、内蒙古、江西、广东、辽宁、吉林、四川、贵州、河南、湖北、广西、陕西、福建、海南、青海、宁夏、湖南、重庆、甘肃、新疆。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是矿业领域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国土资源部等十二部门2009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整合实施方案的编制是推进整合工作的基础,国土资源部办公厅2009年11月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审批和报部备案工作。为了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为此我部决定开展督导调研。本次督导调研的主要内容是:国土资源部141号、91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整合实施方案编制进展情况以及挂牌督办的重点矿区筛选情况等,确保整合实施方案如期完成编制报批的保障措施,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听取对整合示范矿区建设、整合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进展情况。

广西:要求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四大工程建设

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加快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一是要加强汇报工作,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建立政府协调机制。二是要建立定期汇报和通报制度。国土厅将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力度,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三是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要及时上报相关材料,以便国土厅及时立项和组织规划设计的评审或备案。五是要建立参建单位信用评价档案,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和规划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2009年,该省经批准实施的整村推进土地整治等四大工程共174个项目,其中自治区示范项目14个。四大工程涉及全区14个市85个县(市、区),建设总规模8.3万公顷,总投资31.05亿元,2009年已下达预算28.77亿元。

内蒙古:保障用地与清理处置闲置用地并举

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规范土地市场行为,2010年,内蒙古将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的同时,清理处置闲置用地。2010年,内蒙古将充分发挥土地规划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优化利用建设用地存量,优先保障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新工艺、新产品项目发展用地,支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内蒙古还将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跟踪监管闲置土地,并对已闲置满1年和2年的建设用地,依法分别收取闲置费和无偿收回。

北京:今年将试点农村宅基地发证

日前,北京市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从会上了解到,今年该市将试点农村宅基地发证,同时探索集体土地利用、拆迁安置补偿新模式等。会上发布了“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北京市今年将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用三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的整体政策已经做完,今年将选择三个乡镇试点发证,届时北京市国土局将发证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该负责人表示,此举能约束乱占耕地,为将来国家征用土地或者盘活农村经济等奠定基础。三个试点的乡镇分别是代表城乡接合部的朝阳区黑庄户,代表平原地区的通州于家务乡,代表山区的平谷镇罗营。下一步将根据今年试点发证乡镇的情况,明年采取扩大试点的方式,最终在三年内全部完成发证工作。

海南:五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被查处

海南省从2月底至6月,计划用4个月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囤积圈占土地和严查当前突出土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是清理、整顿囤积土地行为。对超过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满两年不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依法收回。同时,清理2006年以来未报省政府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土地开发、项目合作等名义通过与开发企业签订协议、合作意向,违法违规圈占土地、进行土地成片开发的行为,并依法整改。此外,该省国土管理部门还将严厉查处当前突出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一是清理、查处非法批地行为。重点清理、查处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行为;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行为;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而采用协议方式出让行为;不按照法定的程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二是清理、查处不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土地的行为。重点清理、查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三是清理、查处“以租代征”土地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的“以租代征”行为。对未经依法批准以“观光农业”、“设施农业”、“体育休闲产业”、“生态恢复”、“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农家乐”和“花果基地”等名义,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合作等方式占用集体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行为的清理并依法查处。四是清理、查处非法买卖或变相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五是清理、查处擅自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违法行为。

江西:17个重点矿区整合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江西省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作为巩固和扩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和矿山生态环境改善,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重要工作来抓,日前已有17个省级重点资源开发整合矿区的实施方案通过专家审查,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整合后,矿区矿业权数将减少64%。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江西省政府高度重视,充实和调整了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省国土资源厅转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省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会议,对做好当前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作出了全面具体的部署。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省国土资源厅牵头,地质、采矿、选矿、技术经济评价等方面的专家和省发改委、安监局、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代表深入整合矿区现场调研,科学论证,对实施方案反复进行修订和完善,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日前,崇义县青山钨锡矿区等17个省级重点资源开发整合矿区的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审查,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重庆:根据卫星图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

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了解到,重庆市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始首次土地卫星图片执法检查,并将对土地违法情况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重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了执法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班培训各区县“卫片”执法检查的执法规范,组织市土地规划遥感所专业人员为各地外业工作提供技术服务。下一步,重庆市政府将成立5个督导组分赴区县开展业务和政策指导,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内容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矿产)的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已办理农地转用、征收和供地审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是否取得先行用地手续,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是否受理项目用地申报手续,建设项目是否属国家、省级重点项目,矿产勘查开采是否办理用地手续,土地违法行为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并及时查处等情况进行逐宗核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国土部门将依照《土地卫片检查规范要求》予以处理,并对土地违法问题严重、查处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江苏:行政事项网上公开运行

近日,江苏省国土资源厅10项行政权力事项通过21个电子流程实现网上公开运行,并实现了与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同步运行。去年以来,江苏省厅在完善政府公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成了权力事项清理和公开发布,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按照“全面公开、重点建设、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思路,研制并实施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地公开发布,江苏省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规定》,将信息公开的责任明确落实到处室。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处室联络员制度、政府信息发布的督办制度、向省档案馆提供政府信息制度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制度。2009年,江苏省厅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82条,向省档案局、南京图书馆等公共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2500多份,厅电子政务中心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全部按规定办结。江苏省厅还规范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制定了《关于做好有关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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