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气价机制进入关键期
2010-08-15本刊评论员
■文/本刊评论员
理顺气价机制进入关键期
■文/本刊评论员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个关键是与其他替代能源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相对固定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恐惧源于未知。然而,对于今冬“气荒”的恐惧与担忧,或许是源于更多的不确定。
今冬用气高峰还没到来,发改委便明确表示,今冬天然气平稳供应面临较大压力,形势严峻,中石油、中石化油气公司也采取各种举措开足马力。预计,今年的天然气总产量将达到950亿立方米。尽管如此,天然气供不应求的局面仍然存在。
根据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天然气的消费量将达到2500亿立方米。然而,即使中国的天然气产能保持较高的增速,2020年的产量只能达到1700亿立方米左右。这样,国内产能缺口将会在400亿~800亿立方米。
治病当治本,否则只能陷入无休止的应付与应对之中。要从根本上解决天然气供需失衡的现状,关键在于理顺天然气价格。这已经成为共识,不消赘述。
那么,在当前情况下,应该如何理顺天然气价格机制?
我国天然气定价机制经历了单一的完全计划气价、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双轨制”定价、 国家定价与国家指导价并存、国家指导价等定价机制等阶段。此外,天然气的管输价格一直采取的是国家定价模式,只是对新建的天然气输气管线采取“新线新价、一线一价”的管输价格。这些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和管输价格都是依据当时具体国情而制定,既是历史的问题,也是阶段性经济发展问题。然而,面对不断增长的天然气需求以及新的环境、经济形势,天然气国内和国际价格的错位导致了许多价格争端。例如在工业方面,许多化工厂使用天然气代替石油,因为气价低于油价。而天然气在城市燃气需求中比重的增加也可能是由于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相比的价格优势。
因此,天然气定价机制,不仅要考虑进口气价,而且必须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关系。我国天然气与替代能源的比价不合理。一般来说,国际上天然气井口或进口价与原油价格的比值通常维持在0.6:1,而中国的天然气出厂价与原油价格的比值换算后介于0.24至0.4比1之间,偏低一些。因此,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一个关键是与其他替代能源品种价格挂钩,形成相对固定的比价关系,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管输和城市配送价格也需要调整。管输定价缺乏公开透明的原则和程序,结构单一且不能体现出管输业的服务差别,既有违公平也不利于效率。天然气的城市配送费在终端售价中的比例过大,而且还存在不合理的开户费,缺乏严格的约束监管机制,因此需要一个透明有效的价格机制。天然气生产和输送整体价格应当改“一线一价”为“一地一价”(既可以是省,也可以是地区),而终端价格必须与用户需求挂钩,适当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和合理设计补贴(如对居民和农业补贴)。
我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结构与其他国家很不相同。在美国、加拿大和西欧等发达国家,天然气井口价或进口价是唯一的,不按用户分类;管输价则依照用气负荷和用户用气需求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费率。我国的情况似乎相反,2005年开始实行的天然气价格改革方案中,天然气出厂价仍实行用户结构价,而规定的管输价却实行一线一价,并未与用户需求挂钩,这对那些年用气量大而对管道负荷系数要求不高的用户显然不公平。
总体来说,目前中国天然气终端价格比较混乱,无论是与国外天然气价格机制相比,还是从本国节能高效及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都需要进行价格机制改革。
中国现行的天然气价格体系已经到了改革的关键时期,需要改革的方面比较多,需要配套进行。无论改革与否,中国天然气价格会逐步上涨,透明的定价机制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是为消费者参与定价留有一席之地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