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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 促进基层武装工作落实

2010-08-15湖北省军区司令部军务动员处处长袁盛清

国防 2010年10期
关键词:武装干部工作

■ 湖北省军区司令部军务动员处处长 袁盛清

专武干部是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是保证人民武装工作有效落实的重要力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新军事变革和军事斗争准备的加速推进,专武干部能力素质偏弱、精神动力不足、工作质效不高、职能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人武工作的创新发展。笔者认为,新形势下要确保基层武装工作有效落实,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科学发展,就必须在抓好专武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见成效。

(一)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着力解决思想基础不牢的问题。专武干部由于主要从事地方武装工作,生活环境相对宽松开放,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容易受到社会不良思潮的影响和冲击,信念信心动摇、使命认知迷惑等思想问题时常不同程度地出现。因此,抓好用活专武干部队伍,首先要从搞好理论武装、打牢思想根基入手,不断增强广大专武干部热爱本职、献身武装的政治责任感和现实紧迫感。一是围绕“铸魂”抓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武装专武干部头脑,使之真正理解和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的自觉性。结合民兵整组、业务培训、重大军事活动等时机,扎实抓好以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国防观念、强化职能使命意识为重点的重大理论学习和形势战备教育,把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培育向专武干部拓展延伸,使之从理论规律上升华对旗帜军魂的认识,从形势要求上领会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后备力量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指示精神,认清做好基层武装工作的重要性,深扎忠诚于党、献身武装的思想根子。二是着眼“实效”抓学习教育。专武干部长期工作生活于基层,工作对象多是普通群众,对先进理论的学习理解、转化运用层次容易受到局限。因此,在抓教育尤其是党的创新理论教育时,要充分发挥青年民兵之家、国防教育网等宣传教育“阵地”的重要作用,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放鲜活的方式和大家乐于参与的方法,真正把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作为先进理论的载体和化身,区分层次、因势利导,在潜移默化、“润物细声”中实现教育朴实化,切忌“唱高调、放空炮”,防止“一蹴而就”,确保教育实效。三是把准“脉搏”抓思想引导。针对现代社会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人过分看重经济利益,少数专武干部从事武装工作的荣誉感、自豪感有所下降,不想干、不愿干武装的思想比较普遍的实际,深入开展思想调查,及时引导他们积极争主动求作为、以作为谋地位,做到决策工作有主见、落实工作有实效,在扎实的工作中增强素质,在不断的实践中提高能力,真正成为懂政策、懂军事、懂经济、懂法规,会指挥、会管理、会协调的武装工作“多面手”,以过硬的素质、良好的形象和突出的实绩,赢得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认可与支持。

(二)坚持用合理的利益驱动,着力解决工作动力不足的问题。坚持利益驱动,合理满足广大专武干部的利益需求,不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一是尽力满足进步需求。交流渠道不畅、提拔使用困难,是当前制约专武干部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是影响专武干部积极性发挥的重要因素。要积极协调地方党委将专武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一并培养、教育、管理、考核与使用,坚持以事业取人,切实把武装工作实绩作为专武干部提拔使用的首要条件,对表现优秀、武装工作实绩突出的专武干部,要优先推荐提拔使用。同时,要拓宽专武干部交流渠道,在保持专武干部队伍稳定的前提下,每年安排适当比例的专武干部进行交流,对达到一定年龄、工作能力平平、不适合武装岗位的专武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激烈竞争局面,为专武干部的成长进步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合理满足物质需求。寻求现实的物质利益、渴求优越的生存条件,既是人的本性需求,也是难以避免的客观现实。作为专武干部,长期奋战在武装工作一线,岗位特殊、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尤其是执行急难险重任务时还要承受各种危险。为此,要按照不低于同级党政干部的标准,切实解决好专武干部的工资、福利、公务费、职级待遇等问题,并保持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参照公安干警岗位津贴补贴办法,建立专武干部岗位津贴制度,由县(市、区)人武部结合年度考评情况统一发放。参照地方用工保险制度,为参训、参建和执行任务的专武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对存在困难的专武干部,要主动靠上去,倾心尽力帮助,使之消除后顾之忧,安心工作,爱武兴武。三是适当满足荣誉需求。大力营造尚武爱武氛围,认真落实乡镇街道武装部长参加同级党委党工委、企事业单位武装部长享受中层正职干部待遇的政策,积极探索出台专武干部享受优待的措施办法,如专武干部凭有效证件,在乘车、旅游、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可享受现役军人待遇;统一专武干部服装样式、换发时间及使用规定;建立民兵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等,以此体现专武干部的社会地位与价值,增强他们从事武装、干好武装的荣耀感和自豪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广泛开展“优秀专武干部”、“优秀基层武装部”等评选活动,树立样板,宣扬典型,激发广大专武干部履职尽责的动力与热情。

(三)坚持用完善的机制保障,着力解决工作质效不高的问题。本职业务不精、制度保障不力,是当前影响专武干部队伍职能作用发挥的直接因素,是基层武装工作中普遍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亟须解决。一是抓好选拔配备。调整专武干部选配办法,真正把忠诚党的事业、热爱武装工作作为选拔专武干部的首要条件,把武装工作能力素质作为“硬杠杠”,在人武学院学历定位改变前,适当降低现行报考专武干部的学历要求,并加考军事专业,使人武学院毕业的优秀学员有机会进入专武干部队伍,确保被录取的专武干部具有相应的专业素质,从源头上提高武装工作基点。适当控制专武干部兼职数量,积极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立足专武干部岗位实际分工,充分考虑武装工作特殊性,确保专武干部有足够的精力抓武装、干武装、兴武装。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建立省、市、县三级培训制度,依托省人武学院和各级教导机构,扎实抓好人民武装建设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专武干部综合素质,使之成为基层武装工作的“明白人”。仿照现役干部培训方式,大胆探索并走开选送院校培训、代职锻炼、军地双向训管的专武干部培训新路子,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效益。注重选拔综合素质强、发展后劲大的年轻专武干部参加上级培训,确保专武干部后继有人。三是严格考评奖惩。落实专武干部年度述职、考核和奖惩制度,把专武干部理论学习、军事训练、开展武装工作情况、党委评价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对专武干部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由县(市、区)人武部统一建立考核档案,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进行评定,其结果作为年度实施奖惩和调整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专武干部要及时调离武装工作岗位,做到权、责、利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专武干部抓学习、强素质、抓武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完善法规制度。国家修订《公司法》、《企业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补充完善有关武装工作条款,解决法规之间相互矛盾冲突的问题,为武装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各地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民兵预备役部队编组、教育、训练、管理、保障等办法措施,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细化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并协调人大、政协搞好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为广大专武干部抓好武装工作落实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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