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与江浙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比较研究
2010-08-15刘鲲
刘 鲲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十一五”以来,我国民营科技企业在企业总资产、技工贸总收入、实现净利润、缴税总额和出口创汇等重要国民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上保持了年均30%以上的持续增长势头,成为重要的新经济增长点。民营科技企业是振兴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重要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是实现全面振兴必不可少的战略因素,而民营科技企业的灵魂是自主创新。但是,与经济发达省份江浙两省相比,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在创新上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们必须知难而进,迎头赶上。
1 黑龙江与江浙民营科技企业科技自主创新比较
1.1 企业规模比较
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2008年资产总额1 282.25亿元,而江苏是6 407.26亿元、浙江是6 757.56亿元。2008年黑龙江虽然有民营科技企业8 174家,高于江苏的6 851家和浙江的6 628家,但资产总额却仅为江苏的18.45%、浙江的17.50%。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168家,占企业总数的10.9%,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产总额上亿元的企业1 085家,占企业总数的15.85%;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2008年总收入755.52亿元,而江苏是6 741.63亿元、浙江是7 105.05亿元,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总收入仅为江苏省的11.21%、浙江省的10.63%。从企业数量总收入规模分类统计来看,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的规模远远落后于江浙两省。
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虽然数量大,但企业规模小,企业无论从资产总额,还是总收入等方面都远远落后于江浙两省。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较江浙两省整体素质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产业层次低,缺少对地方自主创新能力有一定牵动力和影响力的大集团和大企业,多数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管理薄弱,自主创新能力薄弱,自主知识产权少,市场竞争力较差。黑龙江省这样的民营科技企业规模和能力是难以适应科技自主创新要求。
1.2 融资能力和研发经费投入比较
2008年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研究与开发投入总计16.7亿元,占技工贸总收入的2.2%,比2004年下降了0.2%。一些企业的研发投入是零,8 174户企业中研发投入为零的企业有855户,占全省民营科技企业总数的10.4%。其中,统计上来的29户“巨星”和“巨星种子”企业中有4户研发投入为零。而江苏省2008年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为359.31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4.98%,比2007年增长22.76%。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经费230.15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3.24%,比2007年增长35.03%。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不畅通,企业融资困难,风险资本市场和担保体系均不健全,企业的其他融资手段也严重缺乏,由财政出资分别建立的省和市一级的贷款担保公司和中心规模都很小,担保能力有限。融资困难导致民营科技企业资金短缺,直接的结果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研发投入的不足严重影响黑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限制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大多不能像国有企业那样有大批的国家政策性拨款、贷款优惠,发展资金规模相对较小,这种较低的资金规模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地区民营科技企业经济规模和自主创新的发展。而且黑龙江省中占有高比例的重工业和化工业大多数是资金密集型产业,资金和技术综合要求高,这在客观上为民营科技企业的进入设置了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民营科技企业作为新的所有制成分很难在这类资金密集的产业内部独立地成长起来,进而开展自主创新。
1.3 体制和观念比较
由于过去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我国政府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长期起着主导作用,并对国有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倾斜。其他类型的企业在行业准入、资源获得、市场拓展等方面受到抑制,因为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政策倾斜及或明或暗的保护和照顾破坏了民营科技企业同国有企业之间的平等自由竞争,而平等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使开展自主创新的基石。
1.4 产权清晰度比较
产权模糊是我省的民营科技企业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整个民营科技企业长期存在的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许多民营科技企业在初始创业时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很多民营科技企业是借助于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名义来发展的,这就遗留下了一个产权不清的问题。黑龙江省的国有经济在发展中一直占有很多政策上的优势,所以,民营科技企业的产权模糊现象更为严重,阻碍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自主创新的动力不足。江浙两省的国有经济比例远远低于我省,民营科技企业在发端时的产权就比较清晰,自主创新的动力足。
2 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发展对策
2.1 突出重点,形成产业集群,提升民营科技企业规模,为开展科技自主创新提供有效的载体
黑龙江民营科技企业必须从当前的数量增长转变为规模提升阶段。在企业的发展策略中应当整合相关资源,以扶持重点企业为突破口,培育优势产业,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与江浙两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规模的对比研究中发现,江浙两省的民营科技企业都形成了自己的产业集群,江苏省在17大行业类型中,全年从事制造业的民营科技的企业数、资产、全年总收入依次为4 736家、6.09亿元、6.46亿元,分别占可统计民营科技企业总数的 91.20%、95.14%、95.77%;也就是说,数量上只有9%不到的民营科技企业从事制造业以外的行业,而占总数91.20%的制造企业创造了95%以上的产值和收入。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中,其中,高新技术含量较多的医药制造、电子与通信设备制造合占60%。黑龙江也应当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制定产业指导政策,引导更多的民营科技企业投身高新技术产业,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带头作用,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2.2 风险投资为主,拓宽融资渠道,构建民营科技企业多元融资体系,为开展科技自主创新提供投入保障
融资渠道不畅是制约民营科技企业开展科技自主创新的瓶颈。民营科技企业属于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的企业,企业面临着较大的市场与技术的不确定性,所以,在金融市场中民营科技企业属于具有较高金融风险的企业。因此,传统的融资渠道往往不能满足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就必须从民营科技企业自身的特点出发,寻求适合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方式。从国外的经验来看,风险投资和二板市场的融资是中小型科技企业的重要融资途径。从黑龙江省的情况来看,应建立以风险投资为主的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体系,逐渐建立黑龙江省风险投资机制,营造有利于风险资本投资的政策法律环境。
2.3 吸引人才,改进管理,提高民营科技企业开展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积极推进人才强省战略,为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广纳人才,不断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其一,要建立引进人才激励机制。其二,要充分利用高校的资源优势。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可以以高校为依托,充分利用高校的技术、人才和教育优势,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其三,要学习先进省份的经验。
2.4 民营科技企业自主创新的措施建议
企业要从自身情况出发制定创新战略。制定战略时要明确企业目标和总体战略,把握国内外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判断技术和市场竞争形势及企业所在的地位,判断企业自身的技术能力和相应的支撑条件,提高企业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
加强新产品开发。为企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不断淘汰落后的产品,根据市场需要开发新的产品。二是引进国外技术专家,催化新技术。三是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力争持续和强化自己的技术创新优势,持续创新。
[1]董沛.竞争的压力:企业自主创新的源泉.工人日报,2006-03-06.
[2]宋西林.围绕三个主体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中国企业报,2006-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