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2010-08-15潘清华潘炳良叶君花潘鸿利
潘清华,潘炳良,叶君花 ,潘鸿利
(遂昌县林业局,浙江遂昌 323300)
1 引言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对林木资源限制采伐,是林业经营思想和发展战略的科学发展,也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然,更是当前遂昌县林业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保护建设好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方针。
遂昌县地处钱塘江、瓯江源头,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林业是遂昌县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是山区农村经济的主要来源之一。合理地保护、利用、发展森林资源,不仅对全县生态林业建设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而且对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构建社会和谐、经济发达、生态文明的新遂昌,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2 遂昌森林资源概况
2.1 森林资源现状。
2.2 森林资源年采伐、消耗情况
“十一五”期间,浙江省政府核定遂昌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35.502万 m3,其中商品材26.919万m3,非商品材8.583万m3。全县现有木竹加工企业262家,其中木材加工企业181家,竹制品加工企业36家,竹炭加工企业45家。在木材加工企业中,成品加工企业21家,半成品加工企业160家。
2.3 森林资源评价
森林资源总量上升,但单位面积产量低;针叶林资源多,但阔叶林资源少;后备资源潜力较大,但可采资源相对较少。
3 遂昌县森林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
3.1 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的客观要求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到了发展战略的高度,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使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在可持续发展中居于重要地位,减少林木的采伐是绿化美化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客观要求。
3.2 保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遂昌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环境压力日趋明显。减少林木采伐总量,将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保障国土安全,增加固碳能力,减缓温室效应,实现间接减排,扩大环境容量,为提高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3 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重要保障
生态优势是遂昌县最大的比较优势,生态旅游产业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之一,扩大保护范围,减少林木采伐,将有效地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森林生态资源的质量和品位,为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提供重要保障。
4 遂昌县森林资源管理对策
4.1 限制采伐规划目标
(1)限伐区的确定。按照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及不同林分在生态功能上的差异,在原界定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基础上,新确定限制采伐区总面积7.1万hm2,蓄积量 195万m3,涉及20个乡镇、306个行政村[1]。
Burris提出了点可区别边染色的概念并猜想[5-6]:对任意图G,其点可区别边色数为π(G)或π(G)+1,其中π(G)为图G的边组合度,且这个猜想对于一些特殊图是成立的,例如完全图、完全二部图、一些树[6]、路的不交并与圈的不交并[7]等,但对一般图并没有被证明。Liu等[8]证明了对于阶数不小于3的连通图,若则它的点可区别边色数是不超过Δ+5的,其中
(2)天然阔叶林限制采伐区。遂昌县有阔叶林面积6.1万hm2,目前有2.2万hm2已划入生态公益林管理,为加大阔叶林保护力度,把其余的3.9万hm2天然阔叶林全部纳入限伐保护范围,其中近、成过熟林面积3.1万hm2,占78.2%。
(3)公路沿线限制采伐区。公路两侧第一道山脊线以内的乔木商品林,面积1.7万hm2,其中属于人工商品林基地的有1.2万hm2,适宜开发毛竹、茶叶和干水果等经济林的有2426hm2万hm2。
(4)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区景观林限制采伐区。全县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景区的乔木商品林,面积4 813hm2,其中饮用水源保护区1 620hm2,风景区景观林3 193hm2万亩。
4.2 限制采伐控制目标
根据限伐区和非限伐区蓄积量所占全县总蓄积量的比重,通过实施限伐措施,全县年采伐总量控制在17万m3以内,下降52.1%。对限伐区内不同生态区位采取不同的森林经营措施。
(1)天然阔叶林限伐区。对天然阔叶纯林禁止采伐;对针阔混交林中的针叶树种,允许进行择伐,逐步改造为阔叶纯林。
(2)公路沿线限伐区。对公路沿线限伐区的人工商品林基地中的成过熟林、坡度在35°以下、立地条件较好的,一次性皆伐面积控制在5hm2以内,发展毛竹、茶叶、干水果等经济林或阔叶林;对坡度35°以上的人工商品林基地中的成过熟林,允许实行带状采伐改造,补植更新阔叶树种,通过改造,使林分的阔叶树种比例达到60%以上。
(3)饮用水源限伐区风景区景观林限伐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皆伐,对其中的人工商品林基地允许实行带状采伐改造,补植更新阔叶树种;风景区景观林禁止皆伐,旅游、林业部门要根据各景区特点,编制景观林改造方案,通过间伐、疏伐等改造措施,补植特色树种,调整林相景观。
4.3 加强资源林政管理
限伐规划实施以后,采伐量大幅度削减,由于受资源消耗的惯性影响,管理难度将增大。为了推进限伐工作,要切实加强资源林政管理。根据重新核定的年采伐限额,加强采伐计划管理,巩固采伐计划落实公示制,建立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责任制,严格控制皆伐数量和规模;加强对采伐山场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重点采伐山场进行抽查,预防和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发生;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及时查处盗伐、滥伐、非法运输和违法经营等各类案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促进林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4.4 鼓励木材精深加工
为减少林木资源消耗,提高木材附加值,延伸产业链,应逐步降低半成品加工数量,鼓励精深加工。调控原木及半成品的出运,促进原木和半成品向精深加工转移;控制木制半成品加工企业数量,通过市场调节、汰劣留优,使半成品加工企业成为精深加工企业的原料生产基地;鼓励利用县外林木资源。
4.5 控制薪柴(材)消耗量
采取相应措施,降低薪柴消耗量,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率先停止使用薪柴,鼓励各乡镇政府机关、学校利用沼气等替代能源;扶持茶叶等耗柴行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广使用非薪柴类机具,对其他耗柴行业购置非薪柴类机具给予购置补助;引导农户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环保能源,减少薪柴消耗。到2010年,限伐区新增沼气用户2 000户,新增太阳能热水器6 000m2。
4.6 发展替代产业
4.6.1 休闲旅游产业
限伐区建成10个“农家乐”休闲旅游村,20个“农家乐”休闲旅游点,使1 000个限伐户直接从事“农家乐”经营,并从“农家乐”旅游中获得明显的经济利益。对限伐户发展“农家乐”项目的,予以优先安排和立项。
4.6.2 竹产业
将竹林面积扩大到2.4万hm2,竹产业实现总产值8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0亿元。解决限伐区3万名农民的季节性用工。鼓励限伐户种植毛竹,对农户在自有荒山、开垦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疏林地新种植毛竹的进行以奖代补;对限伐面积超过50%以上的村,新建竹山道路、竹山灌溉设施等给予优先立项。
4.6.3 油茶产业
改造低产油茶林1 333.3hm2,建立333.3hm2无公害油茶基地,建立油茶低改示范户100户,进行油茶新品种引种示范,鼓励油茶产品的精深加工。
4.6.4 茶产业
全县限伐区茶园面积达到6 666.7hm2,总产量6 000t,总产值2.8亿元。解决6万名限伐区劳动力的季节性用工。鼓励限伐户发展茶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形成3个以上茶产业集群。
4.6.5 干水果产业
限伐区改造1 000hm2低产板栗林,并采用板栗套种香榧方式发展香榧666.7hm2。鼓励限伐户实施低产板栗林改造,板栗林中套种香榧等常绿经济作物,加强限伐区果园基础设施建设,对限伐户新建果园道路的进行补助。
4.6.6 食用菌产业
取消以本县木材为原料的食用菌生产,在限伐区培育草腐菇类生产农户2 000户以上,实现草腐菇类产值2 000万元以上。
4.7 建立财政保障机制
(1)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新划定限伐区内的阔叶林及新(改)造后阔叶树种比例达到60%以上的,参照重点生态公益林标准予以补偿。
(2)建立生态林业建设投入机制。一是对城镇周围山体、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工程等重点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对限伐区农民林权抵押贷款按月贴息2‰。
(3)建立项目推进激励机制。为了引导林农积极发展替代产业,确保林木资源限制采伐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对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工作扎实、阶段性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和其他组织及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遂昌县林业局.遂昌县林木资源限制采伐工作方案[R].遂昌:遂昌县林业局,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