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结构的探讨
2010-08-15金岱泓
金岱泓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上海 200120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对国际海运市场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扩大,要求我国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与转变,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实际国情,与国际接轨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文中试图就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要素间的关系以及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体系结构作一探讨。
1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构成要素分析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即指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活动赖以进行的物质存在形式、管理权限划分以及一系列在管理活动中应遵循的规则、规范、运行机制等所构成的体系。因此,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应包括对国际航运进行管理的管理机构、管理职能、管理规则、管理人员与管理机制5大基本要素[1]。
1.1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制
包括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能权限划分的制度。
1)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设置
一方面指从事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独立工作单位;另一方面还指各管理单位内部具体从事某一专业管理的工作部门,其机构的设置取决于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职能与对应权限的科学划分。
2)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职能权限划分
即将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各类业务职能赋予相应的管理主体,划分管理权限则是在配置职能的基础上同时界定相应的权利范围。
1.2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规则体系
即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同时也是保证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制运作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基础。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规则体系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政策规定;行业、专业技术标准与规范;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具体作业制度、运转章程等。这些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标准规范的制定,应目标明确,相互配套,形成体系。
1.3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运行机制
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制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交换物质、能量与信息, 彼此联系作用的方式及规律, 就是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 包括引导机制、协调机制、反馈机制、监督机制和公平贸易机制。
1.4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人员配置
即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中各级主各类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与素质要求。
2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构成要素关系分析
构成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各类要素间的相互关系, 体现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活动中各要素不同的地位或作用上, 体现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活动中各要素彼此之间相互联系、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过程中。
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构成要素中,管理职能是管理体制设立的基本前提,管理机构是管理体制存在的物质基础, 管理人员是管理体制有效运作的动力源泉,管理规则是管理体制运作的规范准则,运行机制是管理体制有效运转的根本保障。
3 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构建目标
我国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的我国国际航运发展的基本目标是:通过20a 的努力,建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海运商船队,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对外贸易和国家安全的需要[2]。围绕这一目标,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构建目标应该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 与国际航运市场相适应,与国际航运事业发展相符合,机构设置健全,职能配置合理,管理规则规范,人员配备精干,运转高效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
4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原则
根据上述目标,提出建立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原则如下。
4.1 集中统一原则
集中统一应作为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首要原则。 这是因为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大系统,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行政管理、国际惯例、国际海运管理条例和法规,不仅要考虑国内的情况,还要考虑国际环境,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涉外性,是其它行业行政管理体系和管理模式所不能替代的。因此,必须设置集中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
4.2 精简高效原则
在我国机构改革中,精简高效是各行各业共同的改革目标,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也不例外,要求管理有效、政令畅通。因此,建立一个精简高效的行政管理机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3 行政特管原则
国际航运与国内航运以及其它运输方式相比,具有涉及面广的特点。不仅涉及国际航运系统的各个环节,而且涉及国际政治、贸易、经济、金融、法律等因素。这些特殊性决定了国际航运的管理有着自身特殊的规律,体现了较强的行业和行政管理特点。因此,要根据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特殊性,给予管理部门一些特殊的权限、特别的政策和特殊的组织形式,以使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达到高效的目的。
4.4 调整完善原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进行了重大变革,在行政机构调整、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市场机制、强化行业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3,4]。但也应看到,国际航运的单级(中央级)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对国际航运进行行业管理的需要。 因此, 应对目前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进行调整完善,积极推进中央、省地(市)多级管理,合理配置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同时, 要处理好中央各部委之间的分管关系,各部委之间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分管关系,中央与地方分管的关系,政府与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完善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
4.5 系统管理原则
系统管理原则是指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过程中,既要有纵向的分级管理,又要有横向的分工合作。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内容和具体任务,涉及到方方面面,而且每个方面的任务又因技术、经济要求不同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因此, 必须加强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协作、协同,提高国际航运行政管理的整体效率;另一方面,在国际航运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中,还要充分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管理的幅度、管理的范围。层次过多,则管理人员多, 容易人浮于事,行政费用高;管理层次过少,则容易造成管理幅度过大,工作不能够深入,指挥无力。要确定好不同的管理层次,明确各管理层面的责权利。对上下级部门之间进行合理的分工,处理好中央与地方分管的关系,以达到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转。
4.6 规制化原则
所谓规制化原则,即制定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国际航运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政策规定、行业、专业技术标准与规范、各级各类管理机构的具体作业制度等。
4.7 执行与监督分设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中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应分开设置,不应合为一个机构。这样做有利于使监督机构行使行政监督职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在强调监督的同时,履行为被监督部门服务的职能,做到既监督又服务。
5 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结构
关于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各级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权限划分、各级各类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管理规则制定以及运行机制的实现等分析,将另文阐述。
[1]刘舒燕,王少梅,方芳,等.关于我国国际航运行政管理体系改革的思考[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02(2):206-209.
[2]杨利华.交通部提出加强水运行业管理工作新思路[J].中国水运,2000(7):24-253.
[3]彭翠红.关于我国航运管理体制的研究[J].水运管理,1999(3):2-6.
[4]王明志.国际航运市场形势和我国国际航运行业管理设想(上)[J].水运管理,1998(11):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