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引导统战成员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
2010-08-15廖统宣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7期
日前,辽宁省委统战部制定《关于在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的统战成员中深入开展回报社会感恩行动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全省统一战线广大成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为促进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贡献。
《意见》提出开展感恩行动的5种对象,即老革命、老党员、老模范、老职工和老统战人士,明确了引导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感恩行动的重大意义、思路目标、主要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对全省各级统战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统筹推进,确保感恩行动取得实效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要将感恩行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促进“两个健康”、“创先争优”相结合,统一规划,整体推进;要坚持承前启后,整合全省统一战线服务社会的8个有效载体(“牵手五老共创双赢”活动、民主党派“四个一”活动、“光彩事业五项工程”活动、“村企互助”和“爱家乡建家园”村企共建活动、“和谐辽宁爱心行”活动、党外知识分子“双建”行动、宗教界“双文明”活动、全省统战系统定点扶贫活动),用于推进感恩行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