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续修志书的生命
2010-08-15王占元
王占元
(绥化市地方志办公室 黑龙江 绥化 152054)
第二轮修志开始以来,无论从续志准备,还是篇目拟定;无论从人员培训,还是资料征集;无论从组织编纂,还是出版印刷,所有这些环节、步骤和阶段都必须坚持一个中心,那是志书质量。质量是志书的生命,也是地方志工作的生命,更是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命,志书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地方志工作也就失去根本。因此,必须站在地方志工作、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推动地方志文化软实力建设、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坚持精品佳志目标不动摇,确保续志工作质量,也暨确保续修志书质量。
一、必须强化质量责任意识
责任是人之恪守的标准,是人之追求的目标,实现价值的自我约束力;是对他人的付出,对工作、对社会、对事业的奉献。谈之易,行则难。守土有责、履职有责、敬业有责,关键源于人的思想、认识水平和政治责任感,或源于人的心理良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期、新阶段,更加凸显责任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性。做任何工作,开创任何事业,都离不开责任。特别是从事地方志工作,编纂续修志书,编修精品佳志,根本在于地方志工作者的责任。在某种程度上讲,志书质量取决于地方志工作者的责任,这就要求地方志工作者一定要尽职尽责。
尽责就要摆正心态。心态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地方志工作者如何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至关重要。必须坚定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信念,必须加深对地方志事业的热爱,必须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责任意识。要始终保持积极、健康、乐观、向上、平和的心境面对地方志工作,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事业负责的态度从事志书编纂。只有心态端正,才能客观地面对青灯黄卷,才能做好修志这清苦、艰苦、辛苦的工作,才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战胜各方面困难,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
尽责就要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面对多元化的市场经济时期,人的思想观念极易受外界大环境的影响。因此,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尤为重要。信仰不可动摇,宗旨观念牢不可摧,起码的从业观更不可迁移。用科学发展的思想教育人、武装人,用志史、志德的传统塑造人、鼓舞人,思想鲜明,观念正确,心胸豁达,创新践行,精神彰显,就没有任何因素能影响工作积极性的创造发挥。
尽责就是要充分认清续志编纂的意义。江泽民同志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把编纂新方志提升到“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的高度,说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昨天是今天发展的基础,历史是现实发展的助推,文化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地方志文化是社会大文化的重要组成,没有方志文化是不完整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因此,地方志工作者必须履行职责,承担繁荣发展地方志文化的使命,不负历史,不负社会,不负时代,不负民族。
二、必须采取超常举措保证质量
保证续修志书质量,必须注重续志质量长效机制建设,必须着眼质量制度措施落实。第二轮修志以来,国家和省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确保续修志书质量的制度、措施,对续修志书质量均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有的进一步细化、量化。2006年,国务院颁行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性文献。”第六条明确:“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志书作为“资料性文献”足见其价值及其重要性。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记述乃为志书编修之本,方志工作之生命。围绕这一根本性核心问题,制度性、规范性制度措施不断制定出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出台了《关于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若干意见》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意见》对第二轮志书编纂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纂方式、体制篇目、内容记述、志书名称、出版印刷、质量保障均作出明确要求;《质量规定》对志书的观念、体例、记述内容、记述方法、资料使用、行文规范、出版印刷等方面明确了标准。黑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也对第二轮续志工作,特别是志书编纂作出明确规定,提出具有可操作的质量标准。这些都是第二轮修志的指导性文件,必须毫不动摇、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执行。
加强了续志工作质量长效机制建设。绥化市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其他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部署和要求,从全市续志工作实际出发,围绕续志质量,特别是志书编写出版质量,完善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制定了《绥化市地方志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地方志入志资料年报制度》、《主编责任制》、《编辑责任制》、《书稿评审验收制度》、《微机操作员工作质量标准》,并将有关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县(市)区执行,使续修志书从入志资料征集、篇目设置审定把关,编纂、总纂定稿,以及印刷出版都有相应的可操作性制度措施,以此推进地方志工作质量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发挥了规范约束作用。
创新实施续志精品工程。实施续志精品工程,体现在续志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征集入志资料、科学设置续志篇目、专家编纂、主编总纂、编委会审定,严把续志编纂质量关,努力使新续修的志书成为精品佳志。《绥化市志》从征集原始资料,到组织编写、评议修改、定稿打字,层层把关。严把县(市)区续志、部门志、专业志编修质量关,采取编写与评改、指导与培训、交流与研讨、修改与定稿“四同步”进行。严格实施“查评改审”制,即一查二评三改四审:“一查”,即编辑个人承编的书稿进行定稿自纠自查;“二评”,即编辑之间互相评,召开会议集中评;“三改”,即编辑自改,编辑间互改,主编总纂审改;“四审”,即编辑间互评互改互审,召开会议重点审,主编定稿审,编委会终审,确保了书稿编修质量。县(市)区志评改审定采取了请上来、走下去,面对面评审交换的办法,既减少弯路,又培训了人员,效果显著。
坚持专家修志。所谓专家修志,就是指地方志工作部门的编辑人员承担志书编纂。地方志部门的工作人员专门从事地方志工作研究,从事方志理论、方志编纂实践研究,熟知志书体例、文风、语言、编纂规则要求等,非方志专业人员要想完全掌握志书编纂,既需要一定的时间、过程,并且要有编史修志的素质。地方志不同于其他学科,关键就在于其有独特的体例,这也是地方志的生命所在。志书如果离开或偏离了志体体例风格,也就无所谓志书了。《绥化市志》坚持推行专家修志,从原始入志资料征集,志稿编纂、修改完善、总纂定稿均由市志办编辑人员承担。同时,为了克服编辑人员不一定熟知或精通每一行业的弊端,编辑人员与部门保持经常性地沟通联系,了解熟悉部门行业特点,把握行业或部门规律,更好地驾驭部门工作业务,使志书体现部门特点,反映行业特色。
改革志稿编纂模式。新一轮修志以来,绥化市从全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出发,科学谋划,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加快推进续志工作,全面提高续志质量,不断创新地方志工作成果。推行边写边评、边评边改、边改边定稿、边定稿边打字的“四同步”志稿编写模式,及时发现纠正编写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志稿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大大提高了编修质量和效率。为评改、终审县(市)区书稿,编写、修改、审定市本级书稿,我们及时成立了县(市)区志终审评改领导小组,严格履行程序,严守职责,坚持标准,严把志稿政治关、体例关、资料关、史实关、文字关,及时审定,各县(市)区志稿写完一部分,我们就集中人员审改一部分,确保了书稿的编修质量。
三、必须全面提高方志人员素质
科学发展观突出了人本思想。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地方志工作亦是如此。保证续志工作质量,关键在于地方志工作者。因此,必须从思想、政治、科技、文化、专业、作风、敬业精神、责任心等方面全面提升方志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工作者队伍,才能编纂出精品佳志。
培训是提高方志工作者素质的有效途径。培训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方志工作人员的实际,科学选定培训内容、形式、途径,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要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非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加大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实践的培训,尤其要突出方志体例、志体语言风格、竖写、行文规则、文面常识方面知识的培训,突出语文基本知识、方志写作基本功的培训,还要突出政治、经济、哲学、法律、历史、地理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把地方志工作者培养成知识广博、文笔流畅、适应方志编纂的复合型修志人才。
自修提高是提升方志编辑人员素质的根本方法。要积极倡导地方志工作人员立足本职工作,从适应地方志工作需要出发,坚持在岗自学、在岗自修,全面学习研究地方志理论,地方志编纂实践,突出理论学习对实践的指导作用,用理论学习指导工作、促进工作,用工作实践检验理论学习的效果。在岗自学要明确内容,量化标准,制定中长期和近期目标,用计划目标约束学习。同时,地方志部门要为在岗自修提高创造条件。广大方志工作者也要加强自我管理,树立为了更好地工作而学习,为了更好地发展而学习,使在岗自修提高成为一种自觉行为,成为一种提升素质的自觉习惯,成为一种培养能力的长效机制,实现通过在岗自学达到提高素质能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