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批示”:微妙技巧与传阅逻辑
2010-08-15胡贲
最近出现领导批示的最为重大的事件,是贵州关岭岗乌镇大寨村因连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造成该村107人被掩埋的特大事故。6月29日,贵州当地官员传达学习了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
现在,有关胡锦涛和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对各种问题的批示,已经成为媒体日常报道的一部分。这些被报道的批示所关注的大多是诸如救灾、春运、煤矿事故等重大问题,而在处理上述问题中,领导批示也必然会被提及,并作为应对之策的指导原则。
文化部2010年3月的一份文件说,2009年,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持续大幅度增长。全年共收到中央领导批示655件,此前的2008年是399件,2007年是378件。
事实上,更多的批示来自省部直至市县官员。这些批示在处理各种问题上的“决定性作用”,已然是中国政治的一部分。批示和文件一起,成为从中央到乡镇各级党政系统之间政治运行的重要手段。
这些批示,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阅”字或者干脆是画一个圈,然后消失在各级党政机关的档案室里,有些是“请×××同志会签”而转往其他部门。一些批示需要承办部门派专人前来阅读,并不得带出“保密室”;另有一些则被工整誊抄,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有的更进入各级宣传机构视野,成为“重要批示”,全系统乃至全党、全国都要学习。文件与批示,是中国政府这架行政机器最重要的日常吞吐。
“批示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日常的“请示”、“汇报”等需要领导作出正式回复的文件上的批示;另一类则是在“传阅”性质的“工作简报”、“内参”、“通报”等各种信息上作出的批示。前者是主管官员定夺问题的权力体现形式;后者则是表明上级官员对他认为的下级汇报的某个重要事情的态度。
“我的工作就是努力写稿,写大稿。如果上级领导能在上面批示,我这一年的考核就基本评优了。”接受采访的某地级市公务员小曹说,他现在整天琢磨的,就是如何给自己的稿子“起标题”。小曹负责撰写本部门“工作简报”的部分内容。他说:“各地的日常工作都差不多,关键还是看起标题,吸引‘读者’眼球。能引起上级领导的重视,就可能被作为上一级部门的工作成绩,进入上级的‘工作简报’。然后层层递进,最终摆上省部领导的办公桌。”
除了公安、城管、民政这类社会管理部门,财政、税务之类的政府运转命脉部门,多数公务员和机关的日常工作都难以量化衡量。领导批示的次数、详略,也是衡量其工作进展的重要指标。“审计部门就最看重领导批示。因为审来审去,很多问题,他们只能是发情况汇报给领导看。领导批示,就是他们的成绩。”小曹解释说,“2008年,我隔壁办公室的同事写了一份下属单位的安全工作经验,这个经验很快就被逐级上报。部里、国务院领导都分别批示调研推广。部里迅速组织工作组,来我们这儿集中调研。收到中央领导批示的那天,我们领导高兴得在办公室里直转悠,很快就树成了新的系统内的典型,同事今年也提拔了。”
根据2001年颁布的《国家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各级政府机关不得越级报送公文。这为赢取“批示”制造了难题。不过,党报系统的各种内参,成了另外一个重要途径,尤其是大名鼎鼎的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正是此类“越级”上报的重要渠道。
对于各级秘书而言,最重要的就是通过细微差别,领会“批示件”的真实意图。比如,在一份“请示”上,批示“同意”和“拟同意”之间的差别巨大——“拟同意”是近10年才开始流行,并逐步取代“基本同意”的“流行”批语,最常见于各类政府开销报价请示、公务员晋升录用等敏感话题。对于“拟同意”这种批示,负责文件传达和落实的办公室主任,往往会和领导秘书密切沟通:是对此文件请示内容已经满意,仅仅表示谦虚,还是确实另有所想但不便表态,或者对事情敏感性有所警惕,以“拟”字表达自己谨慎的态度?
另外,诸如“请酌情办理”、“按规定办理”、“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办理”等批语,亦是下属要谨慎考虑的问题。“酌情办理”,是可办理可不办理,还是一定要办理?“按规定办理”,那么如果该事按规定无法办理呢?如果下属理解为领导是同意了,贸然给办理了,是否会被追究责任?而“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办理”,有时也可能是表明官员是按照集体决定办事,而个人未必完全同意,这时办公室主任或许要翻翻会议记录,看这一官员当时的具体表态是什么。
纵览各地的“批示件”办理规定和流程,突出对领导权威的重视,对“批示”进行逐级保密,则一直是工作的重心。一般情况下,一份文件上的批示,只有在该文件传阅范围内的“班子成员”才能看到。而且,只能按照由文秘部门根据惯例制定的传阅顺序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