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看大学生安保工作的服务性
2010-08-15张清梅
张清梅
(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重庆 400050)
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看大学生安保工作的服务性
张清梅
(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重庆 400050)
通过对大学生整体的群体特点以及特殊群体特点的归纳分析,指出大学生安保工作中服务特性非常重要,提出安全教育服务的重点在于安全教育系统的规范化、系统化及其不断完善。应强化人与人的尊重和沟通,以服务促管理。
大学生;安保工作;安全教育;安全管理
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是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的基本任务,也是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基础。不断探索大学生安保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是持续提高工作质量的根本保障。按照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对服务的定义,高等教育是一种服务[1]。那么面向大学生的安保工作,就是一项重要的服务工作。
一、大学生的群体特点
(一)整体特点
1.对社会的认知度普遍较低。我国在校大学生大都是20岁左右的青年,他们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都还处于发育期,对社会的认知程度尚处于逐渐成熟时期。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及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些低俗、有害的、错误的思想和文化因素在社会上不断出现,极有可能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志品质以及性格等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使他们在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及社会矛盾时,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判断。
2.心理状态较为脆弱。大学生心理问题近几年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多数大学生被侵害或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进入大学,新的环境、独立生活与学习、恋爱、与朋友之间的交往、父母的高要求高期望等问题,这些都有可能成为大学生心理疾病的诱因。
3.法律意识十分淡薄。就大学生自身而言,由于从小到大都长期禁锢于学校,接触的环境较为单纯、安逸,对复杂社会所知甚少,对家长或老师的依赖性较强。进入大学以后,需要独立面对和处理的问题大幅度增多,而他们在校期间往往只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一旦遇到意外事件,由于缺乏对法律知识的储备与理解,则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就会显得束手无策,用法律来约束和保护自己的意识十分淡薄。
(二)特殊群体及其特点
在面向大学生的安保工作中,有几个特殊群体的特点必须加以重视:
1.新生群体。大学新生对校园环境及周边环境不熟悉,阅历比较浅薄,往往容易相信陌生人,成为侵财犯罪以及性犯罪的被害人。高校中多发的针对大学生所实施的财产犯罪,多是犯罪人见大学新生举目无亲,便谎称是同乡或者是高年级的同学甚至是学校工作人员,骗取新生的信任,然后实施犯罪行为。而新生群体中的女生在情感方面出现的空白则很容易为心怀叵测的人利用,成为性犯罪的侵害对象。
2.网络群体。当前的网络缺乏有效监管,在虚拟世界中每个人的人性都可以尽情显露,尤其是在不需要承担过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网络俨然成了另外一个世界。然而,虚拟世界的背后却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一些犯罪人正是利用了网络的虚拟性,实施犯罪行为。一些犯罪人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大学生财物;一些犯罪人则通过QQ、MSN等工具取得大学生信任后骗钱骗物,甚至对女性大学生实施性侵犯;更有甚者,引发绑架、杀人等严重暴力性犯罪。
3.贫困生群体。在高校中始终存在一类特殊群体——贫困生。尽管当前各个高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采取各种政策措施(如勤工助学等)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但对于日渐扩大的贫困生群体来说,这些资源毕竟有限,分摊到每个人身上更是显得单薄。对贫困生而言,生活的压力无时无刻不在困扰着他们,在学习之余寻找兼职就成了绝大多数贫困生的选择,一些犯罪人正是打着寻找兼职的幌子骗取大学生的信任,或者骗取财物,或者侵犯人身。
4.毕业生群体。就业问题是令很多大学生感到困惑的社会难题,在当前形势下,大学生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的来临,大学毕业生群体的绝对数量越来越大,在这个庞大的群体中间,焦虑、自卑、自负、抑郁等心理问题始终困扰着毕业生。在就业压力之下,毕业生急于寻找工作的心理很容易被犯罪人加以利用,轻则被骗去钱财,重则失去生命。同时,重压之下的毕业生显得焦虑、暴躁、易怒,容易冲动,容易发生攻击行为,在集体生活中,同宿舍的室友或者关系亲密的同学就容易成为攻击的对象,在这样一种互动关系中,犯罪和被害也就很容易同时发生了[2]。
从上述分析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大学生的群体特点表现出相关方面的“无知”与“无助”,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决定了大学生安保工作的服务特性。
二、安全教育的服务性
目前,安全教育作为一种必要的高校服务工作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认可,各高校一般都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以及防盗/防窃/防骗教育等工作,但其效果却与预期存在着较大差距,具体原因主要包括:(1)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传统,缺乏新意,难以引起学生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和关注。(2)安全教育缺乏系统化的配套教材和必要的实践环节(如消防、逃生训练等)。(3)各项安全教育工作分属不同部门,彼此自成体系而缺乏相互联系。(4)安全教育的时效性、实效性不够。不少高校都是在发生了事故后才积极反思、总结,亡羊补牢。同时,一些防范和处理措施也只是事故后的临时手段,很多时候都是事情过去后又回到了起点。
为什么十几年的学校教育给不了学生最基本的判断力?面对社会,我们的学生为什么缺乏最基本的处理复杂社会矛盾的知识[2]?我们必须从根本重新审视这一问题。从系统的角度看,安全教育作为一种服务,其质量及效果取决于对安全教育的重视及其系统的实施。大部分学校的安全教育如今仍只是听课、听讲座,多用考试检查其效果,而实践操作环节的培训和教育几乎没有。安全教育服务没有系统的规划和配套措施,如何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服务质量,应当从系统的规划及其完善开始。
首先,必须高度重视安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安全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系统。将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消防安全教育、治安防范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等进行系统规划。相关教育应针对在校期间应接受的全部安全教育和掌握的安全知识,还应包括校外活动安全问题(放假回家、外出旅游、社会实践活动等),兼顾大学生群体的整体特点及特殊群体特点。在此基础上,具体确定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外聘、系列教材购置与编写、教学大纲编制、课堂教学课时分配及教学形式(案例教学、现场教学)、课件编制、实践教学环节安排(消防演习、安全救护)、网络安全教育资源建设等。该教学系统应当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逐渐的修正和完善。通过安全教育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教育内容、目标和形式的随意性,使该项服务的质量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三、安全管理的服务性
各高校对于卫生防疫、防火、防盗、网络安全、外来人口管理、民事纠纷调解等安全管理工作,均有对应的职能部门负责,部门内制定有较为确定的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长期以来,高校安全管理制度一般是作为强制性规定予以实施,让师生共同遵守和执行。管理者对学生的要求是“服从”,而共同管理作用往往被忽视,这种关系极易造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心理隔阂。鉴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他们对安全管理的态度普遍是抵触的,所以大学生与安全管理者玩“猫捉老鼠”游戏的现象普遍存在。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服务性认识不足,以至于在管理工作中对人的尊重不够,情感沟通不够。
要改善这一局面,首先是提高队伍素质,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对人的尊重,营造和谐的客观环境。安全管理制度由管理者制定并执行,是维护校园稳定、调节和约束大学生行为的一项重要措施。管理者完全可以重树其在大学生心中的印象,如在相关教育中一改生硬的语言,循循善诱,充分强调和解释制定相关制度的保护目的及必要性(应该有鲜活的实例)。工作中可不断营造和谐的客观环境,通过客观环境影响人的行为。如有些学生常喜欢在草坪踢球,在树上刻字,以往的做法往往是做禁止性规定,或示以“违者罚款”之类。如果用人性化语言,如提示“小草依依,踏之何忍”、“树皮如人的皮肤,想想切肤之痛”,则更能唤醒大家的爱护之心。
2.实行以教育为本的处罚。鉴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一部分人肯定会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处罚是必须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犯错误的学生还是受教育者,高校本身就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此时更需要发挥其教育功能。我们应从实际出发,耐心教育甚至解释,使他们知道为什么受到处罚,今后该怎么做,并从心里接受处罚。同时,该处罚还应起到教育他人的作用。
3.树立良好窗口形象,赢得信任。高校中的具体安全管理部门,往往就是对应项目的服务部门,如水电管理与服务、饮食安全与服务、医疗健康管理与服务等,这种组织结构实际上已经为消除或削弱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心理隔阂提供了非常有利的途径: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部门窗口形象,赢得广大学生的信任。相互信任是共同管理的基础,服务工作中的“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必将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氛围。
4.强化安全咨询,增进沟通。在各个安全管理部门中大力开展针对大学生的安全咨询服务,是提高大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效果的一项有力措施,应当引起充分的重视。从大学生的群体特点我们不难看出,面对很多安全相关的问题,不论是事前、事中还是事后,大学生们往往是很茫然的(不能指望他们熟悉所有的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方法),此时,他们非常需要得到朋友或者长辈般的咨询帮助,回答他们此时心中的问题与疑惑,或者教他们此时应当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来自相关管理者的建议或提醒,对他们来说是专业的和非常易于接受的。及时的安全咨询,在及时消除或解决问题的同时,还极大地消除或缩小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心理隔阂,真正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和情感沟通,同时这也是安全教育的一种自然补充。随着如今电讯及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这种不见面的教育与沟通方式也更能为学生们接受。
[1]许艳聪.试论以人为本的高校安全服务管理[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4,16(10):123-124.
[2]崔福海.大学生安全教育研究与实践——以被害预防为视角[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9(7):145-147.
[3]梁姗姗.大学生安全教育缺失及高校安全管理体系的构筑[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 22(9):35-37.
(责任编辑魏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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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7111(2010)12-0093-02
2010-10-20
张清梅(1969—),女,重庆理工大学保卫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