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太极拳的传承
2010-08-15邱伟
邱 伟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太极拳的传承
邱 伟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7)
在文化全球化日趋激烈的大背景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保护和开发形势严峻,面临着诸多问题。文章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入手,以太极拳为个案,运用文献资料法、逻辑分析法学研究方法,论证了新形势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太极拳的传承与发展,并提出建议。
民族传统体育 非物质文化遗产 太极拳 保护 传承
前言
在世界范围内开展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为保护自己的精神家园而开展的一项极其伟大的文化传承工程。太极拳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武术中优秀的组成部分是其中一个杰出的代表。具有代表性的传统的杨式太极拳和陈氏太极拳已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也说明了传统形式的太极拳所面临严峻生存危机。非物质文化遗产下太极拳的保护与开发逐渐得到人们重视。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释义
随着人类社会自身创造的物质享受条件的日益充裕,其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要求也逐渐提高。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也成为人们精神追求的自觉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的历史瑰宝,是千百年来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历史精髓。它对维护人类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对世界各民族创造力的延续有着持久的推动作用。所以,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界定:“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空间”[1]。其旨在以此方式引起社会公众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做了积极工作。2003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和中国文联,启动实施了目的在于全面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统工程。
太极拳作为中华武术的重要部分,现已发展为一项相对完善的传承体。作为传统表演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自上世纪初太极拳就得到了众多研究者的高度重视。但其生长、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文化土壤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休闲时代下,如何以新文化理论研究太极拳的原生态传承和发展?传承和保护它的哪些内容?又如何实施等等。对这一重要民族文化促进具有积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阈下对太极拳的解读
2.1 太极拳的活态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植根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是发展着的传统的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因而,它不能脱离生产劳动而独立存在,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内容。“活态性”是其主要特征。它的生存与发展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文化存在的“活态”性,使其流变性更加显著。太极拳运动从明末清初以来,从一支发展到今天的多支,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这种态势不是太极拳一成不变的简单复制,而是一种活态的流变。具有太极拳代表性的传统杨式太极拳和陈氏太极拳已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这不是历史文化传承的偶然。太极拳被称为“哲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有着优美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精神内涵。太极拳更是集萃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融健身、防身、修性于一体的宝贵文化遗产,它的传承是全方位、多角度文化实体外沿的不断扩展与自身内容不断充实的“活态”传承。
陈式太极拳创始人陈王庭,在拳理中结合阴阳学说及经络学说,编创了太极拳、械套路和推手方法,取得了我国武术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造性成就。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太极拳价值取向的不断转移,太极拳也在不断以“活态”的方式流变、传承。陈氏新架、赵堡架、杨架、武架、吴架和孙架等,都是根据陈氏老架太极拳第一路改编而成。简化24式太极拳的创编极大地拉近了传统和现代的距离,其后的推广是中华文明史上一次成功的文化经典普及案例。这种逐渐顺应人类发展需求的“活态”传承是将太极拳推向世界的不竭动力,是太极拳传承发展的源泉。
2.2 太极拳“文化空间”的保护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将文化空间定义为“一个可集中举行流行和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亦定义为一段定期举行特定活动的时间,这一时间和自然空间是因时间和空间中文化表现形式的存在而存在。”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概念。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会议正式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它总结概括了此前有关传统民间创作和口头与非物质遗产的研究成果,并对“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新的分类,这便是目前在各国广泛使用的五大类分类方法:一是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二是表演艺术;三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四是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五是传统手工艺。
太极拳的传承文化空间同样随着时代的进步也发生了变化,不仅是以前的在相对固定的区域,比如寺院、武馆等场所。以温县陈家沟为例,杨露禅学拳处、大皂角树练拳处、中国太极拳博物馆等这些文化空间多是在开放式的场所、依附于动态表演,有许多民众参与的文化活动。这些空间实体是前人学拳的场所,随着历史的变迁,它们已经成了一种旅游符号,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含义。太极拳的影响力越来越广,人们认为它不仅是陈式太极的发源地和学习太极拳的理想去处,而且它还成为了太极拳的代名词。由此太极拳文化空间的范围则要扩大许多。空间不再是被动的地理环境,不是空洞的几何环境或同质的、完全客观的空间,而是一种具有工具性的、社会的产物,是一种特定种类的商品生产。空间成为消费行为的发源地,是大众媒介和国家权力等社会关系的生成物。对空间生产的规划和控制,就等于控制了生产的群体,并进而控制了社会关系的再生产。[2]
2.3 太极拳传承方式的流变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具体表达方式,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太极拳的创立是在民间,它从诞生之日起,血液里就流淌着民俗的因子。这就决定了它的传承范围是在民间展开。武术是一个相对发展的动态结构,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必然构成前后左右的联系,这个相互联系的封闭和半封闭系统就是传统武术生存的空间。正因为如此,传统武术始终没有跳出“惟我独尊、固步自封、伦理错位、功能肢解、流派冲突、人文失落、门户之见的怪圈”。[3]这也是传统武术远离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根本所在。太极拳创立之初同样是难以改变它的宿命,以口传身授、耳提面命的传承为主要方式进行,在封建社会的底层延续。可见,这种封闭和半封闭系统是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但随着其发展成熟而逐渐壮大,其传承形式也不断变化。
新中国建立以后,陈家沟也成立了温县武术业余体校,陈氏太极拳的传承方式有原来的家族式和作坊式开始向学校教育的方式转变,1980年陈家沟体校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学生[4],这说明陈氏太极拳的传承方式进一步开放,也标志着太极拳迈向了大众化。陈氏太极拳传承方式向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了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和学校传承相结合、共同并存的多元化传承方式,这与社会的需求与发展密切相关,也与陈氏太极拳传承人的现代化教育思想密不可分。
到了全球文化大融合的今天,经济、政治、法律飞速发展,制度文化的不断演进。传统的制度规范(包括隐性的潜规则)遭到现代制度文化的冲击。过去传统的制度文化是一种约束性文化。它用“不准”、“严禁”之类话语形态把人的行为和精神圈定起来。太极拳的传承同样受到这种文化形式的影响。然而,现代文化制度是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对象为本、以人为本的文化。也就是在现代政治、经济、法律下相互作用,共同推动太极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2.3.1 凸显国家驱动力对太极拳传承的助推
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体育制度,一定意义上讲,也正是它的存在,使我国登上了奖牌榜首位,向世人展示了中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体育制度优越性。太极拳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代表,对其传承发展同样离不开我国先进的体育制度框架。所以,完善的太极拳推广体系的建立是国家发展太极拳的重要任务。
2.3.2 市场化是太极拳传承发展的必然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市场化运作,使陈家沟太极拳的美誉度得到提高,充分发挥其人文景观的带动作用,配合焦作市云台山等自然景观,丰富和优化旅游资源,打造出一个涵盖武术、健身、教育、食品、服装、旅游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陈家沟”知名品牌。
2.3.3 立法保护是重要保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宝贵文化遗产,必须加以保护。“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是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这部保护法出台后对太极拳的保护无疑起到雪中送炭的功效。此外,还需要相关条例予以补充。太极拳拳种较多,一部法律难以全面、有效的涉及到每个问题。地方政府也出台相应的法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灵活的保护法规,从而形成从上到下的有纵深的法律体系。早日做到太极拳保护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4 太极拳传承人制度的完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承人是无形的精神支柱,是其所在领域的灵魂,是其价值的集中体现者。他们有着本领域无限创造力的经验和智慧。“要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形成一条永不断流、奔腾向前的河,‘人’是决定性的因素,因为一旦老艺人离世,他身上承载的某种物质文化遗产就会随之消亡,所以解决传承主体即传承人的问题,乃是当务之急且是重中之重”。[5]对于太极拳的保护,可以实行指定传人的方式,加强传承意识,明确责任和义务。传承人应明确责任与义务:保存、保护所掌握的知识、技艺及有关原始资料、实物、场所;积极开展展示、传播等活动;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培养新的传承人等。
2.4.1 建立传承人档案
对传承进行“技、音、文”等方面的记录。传统仅靠文字继承是“言而不尽”的,必须配合传承人技术录像、声音传导等方式来完成,只有这样,才能体验到“言传身授”传授技法的真实性、活态性。
2.4.2 对主要传承人给予物质扶持和精神鼓励
对太极拳主要传承人由相应的政府每月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可对他们的技术和德行进行评定,并结合对太极拳传播以及对社会贡献授予国家级、省级或市级“太极拳传承人”荣誉,树立他们的社会形象。
2.5 太极拳传统文化的重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种活态流变,这不仅是一种技艺的传承,还是内在精神的延续,更是现代文明发展的基石。太极拳中蕴涵着中国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太极拳理论中包含着很多道德规范。古人云:“修炼之为教。”就是说,修炼是一种教育。练太极拳不仅是要强身健体,攻防格斗,另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修身养性。通过习练太极拳,可以提高练拳者品德、教养的品位,达到修养身心,陶冶情操的目的。学拳要诀中要求:“不可不敬,不敬则外慢师友,内慢身体。不可狂,狂则生事,不但手不可狂,即言亦不可狂。外面形迹必带儒雅风气,不然狂于外,必失于中;不可满,满则招损。能谦,则虚心受教人,谁不乐告之以善哉?积众善以为善,善斯大矣”[6]。
3 结语
太极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有着优美的技艺、独到的思维方式和丰富的精神内涵。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向世界传扬我们的优秀民族文化,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为世界非物质文化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我们应当认识到太极拳传承、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其技术生态传承、理论的科学化研究、传承人制度的建立、文化空间的保护,甚至说理清需要保护的内容等等,都需要完善法规制度体系;也要发挥国家的主导意识,在国家的引导、协调和指导下促使太极拳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传承与发展。
[1]向云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
[2]汪 原.亨利·列斐伏尔研究[J].建筑师,2005(10).
[3]蔡宝忠,于 海.传统武术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进行抢救与保护的研究 [J].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6(6):120-123.
[4]温县陈氏太极拳研究会主编.陈氏太极拳志(第1卷)[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
[5]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347.
[6]叶 伟.浅析太极拳的文化内涵[J].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学报,1997(2):85-88.
On the Inheritance of Taijiqua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Qiu Wei
(PhysicalEducation Schoolof He'nan NormalUniversity,Xinxiang He'nan 453007)
With the overwhelming trend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the survival,protection,and development of China's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encounter many new problems in the face of the serious situations.From defining the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this article,taking Tai Chi Chuan as the case,analyzes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ai Chi Chuan in the new situation by adopting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logical analysis.
traditional ethnic sports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Taijiquan protection inheritance
G85
A
1004—5643(2010)09—0031—03
河南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项目编号:2007FTY007,入选“第五届中国·焦作国际太极拳高峰论坛”。
邱 伟(1984~),男,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武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