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实际,稳步推进改制工作
2010-07-27黄闽
黄 闽
转企改制是一件大事,是出版行业历史性重大变革的大势所趋,出版社要想保持生机与活力并不断提高实力和竞争力,转企改制是必经的路径,不可逆转。
转企改制是一件大事,是出版行业历史性重大变革的大势所趋,出版社要想保持生机与活力并不断提高实力和竞争力,转企改制是必经的路径,不可逆转。
一直以来,与其他类型的出版社相比较,部委出版社有两大突出特点。第一,部委出版社是部委职能的延伸,与部委职能密切关联。比如说法律出版社的发展,就和司法部主管的法制宣传、司法考试、法学教育和研究紧密联系。第二,部委出版社分为两个极端,有些社很强大、很专业,有些社又比较弱小、不够专业。可以说,这两个特点决定了部分部委出版社产品的市场化特点不够鲜明,主观上追求市场化的动力不足;还有一些部委出版社产品依靠党政系统组织力,没有真正实施市场化运作。部委出版社是我国出版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慮到部委出版社的特殊性和改革的难度,把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放在最后一批进行是恰当的。
按照中央部委出版社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方案,我社计划以法律出版社作为骨干核心企业,将内部的7个法人单位进行整合,组建成一个法律出版传媒集团,目前中央编办已经正式复函司法部,注销出版社事业单位及其编制,这标志着出版社从领导到员工已经完成身份转变。目前,我社的转企改制工作正处于清产核资的操作阶段。
关于部委出版社转企改制所遇到的问题,首先面临的是一步到位还是分步实施。从总体改制情况来看,鉴于部委出版社与主管部委的历史渊源和复杂关系,和对出版内容的有效掌控,中央由原来的要求部委出版社改制一步到位,与主管部委完全脱钩,实行公司化管理,进入市场化运作,转变为现在的“转制后主管主办单位暂时不变”的“曲线”政策。这就意味着出版社与部委的“血缘关系”暂时保留,仍保持“上下级”关系。这对部委来说,同样面临着党政机关办企业的法律困境。对于下一步在法人申请、登记手续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新问题,我社仍在了解和考虑之中。因为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相关流动资金的注册、资产评估等具体工作都需明确和细化,而这些问题也需要与工商部门多接触和进一步研究。
其次,真正实现转企改制、重塑市场主体、资源优化组合的目标还要走很长的路。结合实际情况,我认为部委出版社的转企改制工作还要经过一段适应期和过渡期,重塑市场主体和资源优化仍然面临尚未破解的体制性障碍。在此期间,部委出版社在大的方面不会有什么化学变化,仍以物理变化为主。当然,在改制的大背景下,部委出版社也面临着各种挑战,这是由客观现实决定的。一方面,按照中央要求,部委出版社要成为市场主体、要按市场化规律运作,出版社就必然面临主体市场化、产品市场化、管理市场化、营销市场化等方面的全面转变。另一方面,由于部委出版社与地方出版集团比,资源相对匮乏,多元化经营在短期内不可能有太大进展;一些体量较小的部委出版社,在暂不脱钩的情况下,部委的出版资源仍然可以支撑,相互的联合没有内趋动力,资源浪费、市场产品的同质化等问题还会继续存在。
此外,部委及其出版社在管理机制上还面临着新的磨合。在管理层面上,中央明确转制之后,主管主办单位始终掌握出版社的“三权”,即主要干部的任免权、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宣传内容的终审权。在原事业单位条件下,部委对出版社的管理已经形成较为宽松的模式,出版社转企业改制后,又必须重构新的规则体系。在这个问题上,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还需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解决改制后出版社的人事、资产、内容、薪酬体系管理问题。
作为法律专业领域最重要的出版机构,我社的产品涉及法律专业的各个方面,良好的出版品质亦获得了作者、读者广泛认可,始终保持法律类图书总体市场份额、出版品质领先地位。无论如何,在推进改制工作的同时,我社将始终坚持一心一意做好主业,积极练好内功。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机会。在产品战略方面,进一步“提升专业、面向大众、适度扩展”,以大社科、大法学、大众化的视角来完善产品;在竞争方面,继续以“引领内容,领先技术,创新业态,主导市场”为目标,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结构,特别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内部优势资源,自主进行产业业态创新,让产品形态更加丰富、多彩,真正以转企改制为契机,实现法律出版社的新发展。
(整理/本刊记者梁萍)